词条 | 河南科技大学歌咏比赛 |
释义 | 河南科技大学歌咏比赛, 又称“河南科技大学教职工歌咏比赛”。旨在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爱国热情,团结人心、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已是第三届比赛。 承办单位校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 参赛资格全校在职在册正式教职工 参赛办法(一)参赛曲目比赛曲目为两首: 规定曲目:《河南科技大学校歌》 自选曲目:爱国歌曲,要求内容思想健康、积极向上,能够激发全校教职工的爱国爱校热情和创造激情。 (二)参赛方式学院及附属单位分别组队,机关统一组队。按学校人事处文件,职工人数在70人以下的单位为一组,70人以上的单位为一组,分两组比赛,分别设奖。各单位参赛人数不能超过120人。 比赛不设初赛,直接进行决赛。 (三)比赛地点、时间1、地点:西苑校区体育馆。 2、时间:2010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待通知)。 3、各参赛单位在5月15日前将参赛曲目、参赛人数、联系人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潘薇维老师处。 评分细则1、评判标准(1)声音统一、音质纯净、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正确。 (2)对歌曲内容和时代风格把握准确。 (3)对歌曲有较好的艺术处理,指挥伴奏效果好。 (4)声部层次清晰、丰满,具有较好的合唱艺术表现能力。 (5)精神饱满,服装整齐统一,台风良好,队形新颖整齐。 2、评分办法(1)评分采取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为该合唱团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公布小数点后两位,工作人员保留小数点后面4位数备查。 (2)比赛采用现场打分,不逐个亮分,只宣布平均得分的办法进行,每场比赛结束后宣布参赛队的成绩。 (3)比赛成绩以各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为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4)党政主要领导应带头参赛,缺席扣分。 奖励办法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比赛规则1、各参赛队合唱、指挥及领唱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伴奏人员可以在全校师生中选聘,或用伴奏带,不允许校外人员参赛。 2、比赛伴奏采用钢琴、电子琴、CD伴奏三种形式,主办单位提供钢琴,电子琴、CD伴奏各单位自备。 3、各参赛队在比赛中应上下场迅速,不得无故拖延,影响比赛进程者要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4、各参赛队按抽签顺序提前在后台准备。 5、各参赛队如对比赛分数有异议,须在结果公布10分钟内向组织者提出,不得在现场喧哗,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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