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汉"阳翟"瓦当 |
释义 | 汉"阳翟"瓦当,制有“阳翟”二字,左青龙右白虎。青龙白虎图纹清晰、灵动、对称、隽永。书法家经鉴定甄别,认定该瓦当及所发掘文物为汉代遗物,并确认瓦当书法为缪篆。得出这些结论的原因是禹州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夏都、栎邑、阳翟、颍川、钧州、禹县等称谓。而称阳翟时是在战国时期周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5年)至西汉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历时204年。以后“阳翟”便为“颍川”所代替,战国时期各国文字不统一,经秦汉后才统一文字,并且小篆产生,而后缪篆成熟,此瓦当自然为西汉文物。该瓦当用“阳翟”作为书写内容,显然是在禹州称阳翟时所制。缪篆又称摹印、印篆,西汉司马迁《史记·皇帝本纪》列摹印为“秦书八体”之第五体。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列缪篆为“新莽六书”之第五体,谓“所以摹印也”。此体就小篆稍加变化,书体方整,以适应金石刀刻之需要。把用于玺印、一般印章之书体用于瓦当,书写吉祥词语是司空见惯的,但此瓦当的书写内容却极为罕见。可以说此瓦当因书法内容而成为极品。在诸多存世的瓦当中,用地名的还是凤毛麟角。 据研究,“阳翟”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中原腹地的阳翟,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名人辈出,夏都在古阳翟这块土地上建立,足以说明这里历史地理的位置显赫。二是阳翟二字本身就是和“长乐无极”、“长乐未央”、“国泰民安”、“千秋万岁”等一样的吉祥语。古“阳”字为山之南、水之北,“翟”字为长尾野鸡和做舞具用的野鸡之羽,也就是古装戏剧中的英武人物身后所佩戴的“雉鸡翎”。在古代当然是显示阳刚而华贵的意义,表示雄强、剽悍而富有生机活力,和正大光明、唯我独尊、威武雄壮、扬眉吐气意义接近。有了阳翟之意自然就有了“泰山石敢当”等辟邪祛凶的作用,也就成了吉瑞祥和之兆。此瓦当的艺术内涵丰富,成为存世瓦当中不可多得的极品,可作为古代文化符号,对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筑、民俗研究有不可替代的实物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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