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际核事故等级 |
释义 | 基本定义核事故分为7级,类似于地震级别,灾难影响最低的级别位于最下方,影响最大的级别位于最上方。历史上,1986年的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即被定义为最严重的7级。当时,核电站4号反应堆发生爆炸,导致8吨放射性物质泄漏,直接污染核电站周围6万多平方公里土地,320多万人受到辐射;1979年的美国三里岛核事故则属于5级。当时,由于核电站机组的制冷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至少 15万居民被迫撤离。2011年的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初步被定性为4级,核电站附近至少17万人转移。2011年3月12日,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根据国际核事件分级表将福岛核事故定为最高级7级。 起源与意义国际核事故分级标准(INES)制定与1990年。这个标准是由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起草并颁布,旨在设定通用标准以及方便国际核事故交流通信。用于评估核事故的安全性影响程度。 事故分为7级,这个分级表原则上是采取指数增长,类似于地震的里氏地震级别(里氏七级强度是六级的十倍),灾难影响最低的级别位于最下方,影响最大的级别位于最上方。最低级别为1级核事故,最高级别为7级核事故。但是相比于地震级别来看,核事故等级评定往往缺少精密数据评定,往往是在发生之后通过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来评估等级。所有的7个核事故等级又被划分为2个不同的阶段。最低影响的3个等级被称为核事件,最高的4个等级被称为核事故。 分级详解第7级核事故标准: 大量核污染泄露到工厂以外,造成巨大健康和环境影响。这一级别历史上仅有两例,为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和2011年日本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泄漏事故。 第6级核事故标准: 一部分核污染泄漏到工厂外,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来挽救各种损失。这一级别历史上仅有一例,为1957年前苏联Kyshtym核事故。事故当时造成70-80吨核废料发生爆炸并散播至8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第5级核事故标准: 有限的核污染泄漏到工厂外,需要采取一定措施来挽救损失。目前共计有4起核事故被评为此级别,其中包括1979年美国三里岛核事故。其余三起分别发生在加拿大,英国和巴西。 第4级核事故标准: 非常有限但明显高于正常标准的核物质被散发到工厂外,或者反应堆严重受损或者工厂内部人员遭受严重辐射。 第3级核事件标准: 很小的内部事件,外部放射剂量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或者严重的内部核污染影响至少1个工作人员。这一级别事件包括1989年西班牙Vandellos核事件,当时核电站发生大火造成控制失灵,但最终反应堆被成功控制并停机。 第2级核事件标准: 这一级别对外部没有影响,但是内部可能有核物质污染扩散,或者直接过量辐射了员工或者操作严重违反安全规则。 第1级别核事件标准: 这一级别对外部没有任何影响,仅为内部操作违反安全准则。2010年11月16日在大亚湾核电站发生的事故位于这一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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