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观景楼杂著 |
释义 | 《观景楼杂著》选录了作者近二十年中所写的随笔、杂文、读后感等多篇。这些文章都是作者有感而发,达到了世事皆景,世人皆景,花花世界无处非景,使人观之不尽的境界。 概述作者:钱伯城 ISBN:10位[7538250131]13位[9787538250138] 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8年 定价:¥20.00元 编辑推荐读书,要读好书、读名书、读大家的书,那将使你终身受益。《观景楼杂著》选录了作者近二十年中所写的随笔、杂文、读后感等多篇。这些文章都是作者有感而发,达到了世事皆景,世人皆景,花花世界无处非景,使人观之不尽的境界。读来使人感到如身临其境,悠然神往,流连忘返。 目录自序 第一辑 明史杂谈(五篇) 批评家的责任及其他 谈《文心雕龙创作论》 《约翰·克利斯朵夫》在中国 徐铸成的“报海”回忆录 “准备检讨”与“下不为例” “理之所必无,情之所必有” 思考,探索与追求 编辑的地位 “双百”声中话梁老 改革者与冒险家 好事的另一面 运用小说研究历史 “样板戏”不可忘 不要人为地制造神秘感 开卷有益 王国维的“南书房行走” 奥斯卡奖与诺贝尔奖 买鸭变鹅记 制止名胜古迹庸俗化 自觉与强制 治标不如治本 报纸的独立见解 再谈报纸的独立见解 忌讳何必太多? 人大归来答客问 出书难之我见 说闲书 服务质量还须上层楼 呼唤一个协会 我看上海报纸的改革 也该听听中国人民的意见 大家都来关心这场官司 …… 书摘书摘 方孝孺因为不肯为永乐皇帝起草登位诏书,被杀了头,历来称为“迂夫子”。《儒林外史》第二十九回,杜慎卿道:“方先生迂而无当。天下多少大事,讲那皋门、雉门怎么?这人朝服斩于市,不为冤枉的。”杜慎卿在书中是一个风流潇洒、挥金如土的贵公子,可是当唱戏的鲍廷玺向他借钱求援时,他却指使鲍去找正在变卖田产过日的堂兄杜少卿,自己推得干干净净,真是精明极了。《儒林外史》作者吴敬梓是个正直的人,决不会把自己对方孝孺的正面看法,借这样一个人物的口发表出来,所以这不是吴敬梓的真实意见。但是杜慎卿说的这段话,却也代表一些讲“实用”的人的主张,在他们看来,方孝孺不懂应天顺人、见风使舵,迂得可厌,确是该杀的。 方孝孺的迂,在于怎么讲,就想要怎么做。儒家提倡的“君臣大义”,一般人只是平时口上讲讲罢了,他却在紧要关头当真实行。这在杜慎卿们眼中,就不仅是迂不可及,而且是愚不可及了。 明初有个案件叫“空印案”,死了很多人,原来是各省府征收钱谷,离中央政府远,先用了印,然后填报数字,习以为例,中央政府是认可了的。但是,忽然一下翻了脸,不认账了,这便成了很大的罪名。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当时是知府,正是这样执行的,就杀了头。方孝孺对这个案件,没有表示过意见,但他对明初的政治,是有自己的看法的,并不隐讳,在他的文集《逊志斋集》里就有文章谈这个问题,对明初政治有过一个评价:“当是时,郡县之官,虽居穷山绝塞之地,去京师万余里外,皆悚心震胆,如神明临其庭,不敢少肆,或有毫发出法度,悖礼义,朝按而暮罪之。是时守职之官,非精强敏给,有兼人之材,应世之智者,鲜能终三年之久。”(见《送祝彦芳致仕还家序》)这话很明白,指的是明初法网之密。他又说过这样的话,“以诈术啗人,而责人以正,虽战国之世,纵横权数之徒所不为!”(见《读汲冢周书》)这是很有点愤慨的味道了,然而也正点出了明朝统治者的统治术。 从这些言论来看,方孝孺不仅不迂,而且很有见识。但他恪守“君臣大义”,对父亲的冤死,固然很感悲痛(见他为方克勤写的《行状》),然而没有发过一句怨言。 明太祖早就看出方孝孺的才能。明太祖善于用人,他说方孝孺年轻,需要历练,“当老其才”,所以不立即重用。后来有人举荐,明太祖仍说:“今非用孝孺时”。方孝孺做汉中府教授,被蜀王世子聘为师傅,讲的都是儒家一套道理,蜀王把他的书室题作“正学”,所以后人又叫他“方正学”。一直到惠帝即位,召他做学士,他讲的也还是这一套道理。 燕王起兵,打进京城,夺了惠帝的皇位,照说他也是太祖的儿子,做做皇帝不是不可。但是方孝孺援引“君臣大义”,坚说这是篡位,必须反对,至死不屈,终于杀了头,株连亲属,包括老师,据说夷了十族,这也是古今所罕有的。《明史》传赞,说他“忠愤激发,视乃锯鼎镬甘之若饴,百世而下,凛凛犹有生气”,确实如此,并非过誉。 要说迂,方孝孺真是迂到头了。但是他言行一致,不惜身殉,成了历史上出名的“硬骨头”,所以至今还有人纪念他。杜慎卿之流,在承平时候,说说笑笑,甚或慷慨陈词,发点新奇的议论,耸人耳目,是很当行的;一旦有事,变革之际,恐怕就要露出原形,先保身家性命,不见得比方孝孺高明了。 近来,各行各业大抓服务质量,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如叫车难、打电话难、看病难、报修难,订牛奶难,等等,逐步改观,有的且化难为易。我亲身经历的就有几件。如过去有急事,想叫辆出租车,不知上何处叫,路上招手也无车理睬;现在打个电话,十五分钟车就来了。过去向房管所报修什么的,常遥遥无期,现在不超过三天,便来修理。医院仍然拥挤,但有件事改得甚好,就是查找化验单,报个姓,护士按四角号码找出同姓一叠,比过去百家姓混在一起厚厚一大叠,让你从头到尾翻寻,急得浑身是汗,方便多了。以上这些好像是小事,但纵向比一比,我已颇感满意。我虽未作过调查,不知多数意见如何,但我相信,市民们对这些改进是会表示称赞的。而且我的所见虽小,却可喻大,这体现了一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表现了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气。而此二者,都要求从小事做起。 当然,服务工作不可能到此为止。如果那样,要求就低了。就拿房管所的修理业务来说,“三天必到”的规定比无规定自然进步,但居民因不知三天内的哪天哪时来,双职工的家庭就得轮流请假等候,离退休在家的即使他有事要办也不敢离家一步。其他遇上装煤气、接水管等,大概也有这种情况。所以像这类服务,最好能将日时定得更具体些,居民就更方便了。或者说:你这样要求不是太过分了吗?我说不然,真正讲服务质量,就应该考虑这些问题。我们常常把服务与“做好事”混同一起,其实两者性质根本不同。服务是各行各业的本职工作,年长日久一直要服务下去的。上街学雷锋做好事,如果只是临时做些修理、咨询之类的服务,那是降低做好事的意义了。这番道理很简单,大家都懂,只是观念、习惯改不过来。在做者一方,以为我为你服务是在做好事;在受者一方,也以为你为我服务,我是在受恩赐。其实都属误解。 我以为当前除了进一步提高本职工作的服务质量之外,如何多方扩大服务面,便利群众生活,也是一个重要问题。这部分服务则应是有偿服务。如牛奶不必每天清早自取,送到门口厂,取一定费用。这已实行,并受到市民的欢迎。这种服务,虽然收费,但节省了居民的时间,还增加了服务者的收入,双方都受其利。由此类推,粮食店可开展送米上门的服务,煤球店可开展送煤球上门的服务(“文革”前原有,后停办)。现在液化煤气的用户日益增多,但换筒尚须用户自理,搬上搬下,找运载工具,既费力又不便;据我所知,用户无不希望有换筒的服务,愿意支付相应的劳务费。 有偿服务的项目很多很多,各个行业可以自行开展,街道居委会也可组织待业人员,办服务站或服务公司,扩大为居民服务的范围。朱镕基市长曾说,服务业是上海一大优势,可为上海创造极大财富。我想他这话的意思,不能单理解为仅对上海以外四方来客的服务,也包括对上海本市市民的服务。对市民的有偿服务,也可创造一定的财富。 敞见以为,做好服务工作基本不外三条:一是态度,和气待人,耐心对客;二是效率,办事迅速,不错不乱;三是多为对方方便着想,而不是只图自己方便,颠倒了服务的位置。有些三条,服务工作不难更上一层楼了。 这是个老题目,老题目也可引出新问题。照说,新中国妇女解放,彻底翻身,成了“半边天”,命运什么的早已解决。但是,世间少有甚或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妇女问题亦然,这只要看全国妇联在新时期现阶段向妇女界发出的“四自”口号,就可知道。这“四自”是: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这些以“自”为主的口号,毫无疑问,有很强的针对性与现实意义;但也说明,新时代的妇女在这四个方面还有做得不够或未曾做到的地方,所以需要作为口号提出来,鼓动激励,作为妇女们奋斗努力的目标。我很钦佩妇女的这种“四自”精神,但又觉得是不是过于“自谦”了一点。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造成妇女的这些问题,我们姑且就照“四自”所说这四个方面的问题为限吧,并不总是妇女自己所应负责,也不是妇女自己所能解决的。只举“四自”的第一点“自尊”来说,自尊心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做到这点并不难;但是自尊必须有社会和他人对你的尊重为前提,倘若社会和他人对你并不尊重,你再多么自尊,也是白费力气,无人理睬。所以我想,妇女的命运固然应该掌握在妇女自己的手里,但全社会都不应逃避应负的责任的。 我这样说,不是没有根据的。 根据之一,这几年报纸上关于离婚案件的报道增多了,突出了相当一大部分妇女在家庭中的艰难处境与地位。这些离婚案件有着共同的特点:一是由女方起诉的居多,起诉理由感情不合中又以女方受虐待凌辱者居多;二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通常是女方吃亏受折磨的为多,闹出女方致残或人命的也不鲜见。 根据之二,有一份最新的关于上海地区妇女的统计材料。一九九○年,上海市妇联接待的一千五百八十一人次的来信来访中,告丈夫殴打、虐待、伤害妻子的占29%;到一九九一年和 —九九二年,上升到33%;仅今年一至三月反映丈夫殴打妻子致伤的就有五十多起。另据徐汇区妇联提供数据,该区家庭纠纷中,女方被殴打、伤害案件由一九八九年的20%,上升到一九 九二年的35%(以上据本年四月八日解放日报第10版载)。这份材料所揭露的事实,虽然限于个别省市和个别地区,但已不能不使人感到震惊。 以上的情况说明什么问题呢?我以为可以说明两个问题:首先,由女方提出的离婚案件的增多,说明妇女正在觉醒起来,为保护自己的独立平等地位而奋斗,尽管有社会的压力和人们的歧视,也在所不惜。其次,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妇女在家庭中受到伤害,除了求助于组织(如妇联),申冤告状,还不知道或没有勇气寻求法律的保护,如采用提出离婚的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平等权利。 忧时之士说,离婚案件多了总不好,最好先调解,重归于好,避免家庭破裂,这才符合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我也赞成调解。但如果所谓的调解是以牺牲妇女“四自”为条件,我想觉悟了的妇女是不会接受的。 那么,怎么办?“第一,在家应该先获得男女平均的分配;第二,在社会应该获得男女相等的势力。可惜我不知道这权柄如何取得,单知道仍然要战斗;或者也许比要求参政权更要用剧烈的战斗。”这是伟大的鲁迅的话,是为妇女的前途说的。见于写于一九二三年的那篇《娜拉走后怎样》的著名文章,虽然整整七十年过去了,这话中的精神,至今还没有过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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