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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关国亮
释义

关国亮,哈尔滨人。1983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先就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又于1992年“下引海”加入民营企业东方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实业)。在帮助东方集团于1994年成功上市后,关国亮出任了上市公司总会计师。后来,他又成为东方实业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并兼任东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3月1日上午,被媒体称为“中国保险第一大案”的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涉嫌侵占、挪用巨资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判,法院最终认定挪用资金额为2亿元,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

中文名:关国亮

国籍:中国

民族:汉

毕业院校:东北财经大学

现任职务:新华人寿董事长

简介

关国亮,男,1960年生,哈尔滨人,案发前任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2003年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供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 1992年加盟东方集团,任董事局副主席、常务副总裁。1996年——2006年12月27日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6年,正是在关国亮的谋划和操作下,东方集团参与发起新华人寿。1998年,关国亮成为新华人寿董事长。

关国亮的能力和精明有目共睹。至2003年,公司保费收入171亿元,占据国内寿险市场份额5.7%,奠立了中国第四大寿险公司的地位。

创业

2000年,关国亮筹划新华人寿上市,但因实际可发行规模大大低于预期,上市计划于2004年10月宣告中止。新华人寿1996年创办时共有15家发起股东,但事实上的大股东为国有股份制的“新产业系”和民营“东方系”的几家公司,分别持股一度达37%和25%。

新华人寿的其余股东主要构成为两个阵营:一则为三家大型国企宝钢集团、神华集团和仪征化纤集团,总计持股约20%,这些企业集团长期与关国亮不和;二则为2001年方始进入、以苏黎世保险公司为首的四家外资股东,合共持股近25%。

新华人寿是由关国亮一手创立、于1996年8月开业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新华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挪用资金案,在长达一年多的调查后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11月20日上午9时,中国保监会召集新华人寿股东开会,通报了新华人寿前任董事长关国亮已于11月16日下午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保监会资金运用部、法律部、人事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股东会议。保监会官员表示,新华人寿在资金运用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前任董事长关国亮承担主要责任。不过,挪用资金基本可以追回。会后,保监会官员又召集新华人寿高管召开紧急会议。保监会称,近日已将关国亮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已对关国亮立案侦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保监会和有关部门将继续协同配合做好工作。

案值

挪用金额由130亿变2.6亿

新华人寿是由关国亮一手创立于1996年8月开业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2006年,新华人寿资金运用违规的事实开始浮出水面。同年9月23日,保监会正式派出检查组调查,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关国亮虽向保监会承诺归还挪用资金,但在3个月的宽限期内一再食言。2006年12月底,关国亮被正式免除董事长职务。此后,保监会于2007年5月24日宣布,由保险保障基金以市场价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据知情人士透露,至今只有14.5亿元划至新华人寿账上,仍有大量挪用资金尚未归还。2007年11月16日,关国亮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2008年10月27日,关国亮案经市检二分院审查起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市二中院于当日正式受理并立案。只是在昨天的庭审中,检方的指控却大为缩水。据检方指控,关国亮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期间,涉嫌职务侵占300万元,挪用资金高达2.6亿元,控方指关国亮曾以新华人寿的名义为兄弟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保监会初查挪资130亿元

关国亮案发缘于新华人寿股东之间的内部纠纷。新华人寿是由关国亮一手创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保险公司。2005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新华人寿的例行审计中发现了诸多资金运作疑点,结果遭关国亮解聘。这引发了股东对公司治理的极大关注。与此同时,针对关国亮的举报逐步升温。2006年,反映新华人寿资金运用违规的举报材料,被有关人员送往各个监管机构。2006年12月底,关国亮被正式免除董事长职务。保监会于2007年5月24日宣布,由保险保障基金以市场价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

据了解,指控关国亮挪用资金的数额变化幅度非常大,由当初的130亿元剧减至2.6亿元。此前的2006年9月23日,保监会正式派出检查组,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作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8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房地产等领域,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对此,检察院称,原因在于此案经有关部门审查,大部分资金被定性为拆借,不属于犯罪。

宣判

2012年3月1日上午,被媒体称为“中国保险第一大案”的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涉嫌侵占、挪用巨资案在北京市二中院落判。法院经审理认定,指控关国亮侵占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指控其挪用三笔资金中有两笔证据不足,最终认定挪用资金额为2亿元。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同案被告人马跃被宣告无罪。据了解,检察机关指控关国亮挪用资金2.6亿元,职务侵占300万元。案发后,挪用的资金大部分被追回。

历经近5年迎来一审判决

2007年11月,关国亮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羁押。一同被抓的还有上海策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负责人马跃,马跃涉嫌侵占罪被抓,羁押一年多后被取保候审。此案于2008年11月25日、26日进行过为期两天的举证质证,同年12月3日继续开庭,直到当晚7时庭审才全部结束。然而,庭审结束后,由于证据材料庞杂、案情复杂,此案审理结束后却迟迟未落判,而且一“搁”就是3年多。

证据不足 指控侵占300万被否

公诉机关指控,关国亮在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的便利,与另一被告人马跃合谋,于2003年6月至8月间,以马跃帮助新华人寿承保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保险业务,以及马跃经营的上海策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华人寿提供股票咨询等名义,获取了新华人寿300万元资金。

而对于关国亮挪用资金2.61亿元,公诉机关提出三项具体行为:一是2003年4月挪用3000万元用于其弟关国星经营的黑龙江斯达投资有限公司;二是2003年挪用3100万元至其哥关和平经营的北京华瀛置业有限公司;三是2004年挪用2亿元至其弟经营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关国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马跃合谋骗取本单位300万元资金这一指控,缺乏事实依据,证据不足,遂驳回检察机关的指控。对于三项挪用资金的指控,法院只认定了一项,即:关国亮利用职务之便,于2004年挪用2亿元至其弟经营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另外两项共6000余万元也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关国亮有期徒刑6年;马跃侵占罪罪名不成立,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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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6: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