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柏春 |
释义 | 关柏春(1953—),男,锡伯族,吉林前郭人,大专文化,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吉林省政治经济学会理事,劳动商品论学者。 关柏春主要论著:《劳动商品性探讨》(《学习与探索》1987年第4期)、《劳动商品性再探讨》(《学习与探索》1994年第1期)、《按劳分配原则实现形式的探讨》(《学术月刊》1989年第2期)、《破解循环论证之谜》(《学术月刊》1992年第12期)、《简论劳动的价值》(《北京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评社会主义劳动力商品论》(《北京社会科学》1995年第4期)、《关于按劳分配的几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1995年第6期)、《破解当代理论经济学“两大难题”》(《中州学刊》2003年第6期)、《“劳动力商品论”批判》(《社会科学评论》2004年第3期)、《“劳动非商品论”批判》(《社会科学评论》2005年第2期)、《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新》(《理论学刊》2007年第10期)、《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现代化》(《江汉论坛》2008年第1期)等80余篇论文,《劳动商品论》(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出版)等专著。其中,《关于按劳分配的几个问题》一文在吉林省第四届社会科学评奖活动中获优秀成果三等奖,《按劳分配原则实现形式的探讨》等文受到同行重视并引发专题讨论,某些观点多次被学术界同仁摘引评价,另有多篇文章先后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有关专题全文复印。《劳动商品论》一书是其代表作,该书比较系统地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具有商品的性质。 劳动的性质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迷人的课题,历史上那些优秀的经济学家都曾研究过这个问题。斯密、李嘉图认为劳动是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则否定劳动是商品的观点。在当代,在坚持劳动价值论的学者中多数都认为劳动不是商品,劳动不是商品似乎已成定论。但是,关柏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为成说所囿,勇于向传统认识提出挑战,根据现实经验得出了崭新的结论。证明劳动的商品性质会遇到循环论证等一系列难题,他是在解决这一系列难题基础上证明劳动商品性质的。关柏春证明了劳动具有商品性质的观点,并以此为基础说明了许多理论和现实问题。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问题是一大难题,这个问题不知经过多少人的苦苦思索而一直未得到根本解决。然而,一旦从劳动具有商品性质这一观点出发,说明按劳分配原则的实现形式就是极其简单的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货币工资是劳动的价格,它应当以劳动的价值为基础,应当通过竞争过程来实现;当工资以劳动的价值为基础并通过竞争过程实现时就能够趋近准确地反映劳动的价值,从而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按劳分配的原则。随着劳动商品性质的证明,劳动市场、自主劳动等等问题也都能够得到科学的说明。劳动商品论证明了劳动的商品性质,就为建立起科学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奠定了基础。 关柏春认为:在资本主义手工业时代劳动近似商品,在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劳动力是商品,而在资本主义后工业时代则劳动是商品;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是商品,社会主义社会的工资是劳动的价格,为劳动价值的表现形式;利润为劳动所创造,具有劳动收入的性质。证明劳动的商品性质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方面取得的一个根本性突破,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柏春针对当代市场经济现实问题,破解循环论证之迷,力主劳动商品论,探求工资与利润本质,深化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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