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维岳 |
释义 | 高维岳(1875—1938)字子钦。辽宁锦县(今凌海市石山镇)人。东北讲武堂毕业。1875年(清光绪元年)生,1900年从戎,在朱庆澜将军的巡防营任司书。1907年入保定通国陆军速成学堂二班步兵科学习。毕业后回东北,适逢奉天巡防营整编,遂到孙烈臣前路巡防队任哨长、哨官。1912年入东北陆军讲武堂步兵科学习,毕业后任军官军士团教育长,后任奉军二十七师参谋长。1926年任安国军第三、四方面军团第九军军长,同年8月任察哈尔特别区都统。都统署便设在张家口。 1、奉军军官—高维岳人物简介高维岳(1875—1938)字子钦。辽宁锦县(今凌海市石山镇)人。东北讲武堂毕业。1875年(清光绪元年)生,1900年从戎,在朱庆澜将军的巡防营任司书。1907年入保定通国陆军速成学堂二班步兵科学习。毕业后回东北,适逢奉天巡防营整编,遂到孙烈臣前路巡防队任哨长、哨官。1912年入东北陆军讲武堂步兵科学习,毕业后任军官军士团教育长,后任奉军二十七师参谋长。1926年任安国军第三、四方面军团第九军军长,同年8月任察哈尔特别区都统。都统署便设在张家口。 上任之初1927年,高维岳为大境门写下了留传至今的“大好河山”这四个字。 高维岳上任之初,察哈尔民众对奉军毫无好感,认为奉军不少头目出身草莽,军纪军风定然不好。然而,人们很快发现,高维岳治军很严,他常常微服私查,发现妄生事端者,统统予以严处。因高维岳责打过有过失之士卒,故有了“高二打爷”的绰号。出于敬畏,当时军中还流传着如此之说:“谁要倒霉或做了亏心事,就会在街上碰见‘高二打爷’。” 那时,在张家口一些公共场所(戏园子、茶肆、书场等),常常有地痞流氓寻衅闹事。高维岳建立了军警巡查制度。每家戏园子开戏前,即来一支由五六名军人组成的“督察队”负责压场。他们荷枪实弹,坐于特设的“弹压席”内。带队军官入场时还手持一支约三尺长的木箭,上书“察哈尔高”四字。这支令箭标志着高都统赋予“督察队”的临场处置之权。当时,百姓们叫此箭为“大令”,可见其威力之大。 市政建设在市政建设上,高维岳缺少前任都统张之江、西北边防督办冯玉祥那样的革新和进取精神,因此没有什么突出建树,但他对前任留下的市政设施的保护还是不遗余力的。对前任建的上堡公园和水母宫继续加强管理,派员负责日常养护,不断增加花圃林木面积;对新筑的全城第一条马路,仍按旧规分道行车,并坚持了每日由清洁队负责清水泼街的办法,从而保持了街道的整洁。 在奉军中有儒将之称的高维岳,对中国传统文化情有独钟。因此,他对保护文化古迹格外精心。张家口古建筑甚多,其中明清时建的庙宇最具代表性。他令手下四处张贴由他签署的布告,布告中列明保护措施和处罚条款,使人人皆知,个个遵守。高维岳在1927年暮春时节题写的“大好河山”四个大字,即是他挚爱祖国大好河山心迹的坦露,也是他作为一名儒将的深厚文化底蕴的展示。 功不可没高维岳在张家口期间,其功不可没,其过亦不应掩。过之大者,是奉命杀害了共产党人多松年。多松年系中共早期党员,蒙古族,曾任中共察哈尔特别区工委书记,1927年曾代表绥察二区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返抵北平,正值李大钊被奉系军阀张作霖杀害,绥察党组织惨遭破坏之时,但他不避艰险,仍然来到张家口,力图恢复党的组织。结果,由于叛徒告密,多松年不幸被特务逮捕,严刑拷打后杀害于张家口清河桥畔(原大铁桥畔),其尸体被工友们掩埋在西山坡的荒冢中。 高维岳在察哈尔任都统二年后,调回奉天,在“九一八”事变前张作霖自任陆、海、空军大元帅时,张敕令加封高为“岳威上将军”,并在其家乡石山镇西岭及东河洼子分别立九眼透龙石碑各一座,以彰其德。 民族气节“九一八”事变前,高维岳正在南京军事参议院任参议。奉军出身的他,自然对东三省的局势格外关心。事变后,他频频致信友人,了解东三省沦陷情况。此后不久,高维岳调到北平军事委员会任职。1933年2月,日寇侵占热河,长城抗战枪声打响,在日本人进关前,北平军分会转移到西安,高维岳因年老体弱未能随行。他家住北平地安门附近的前圆恩寺胡同,从早到晚,足不出户,为国家忧,因病体苦,生活窘困,苦不堪言。 日军进占北平后,日本人曾让北平宪兵司令部的邵文凯几次到高家,邀请高维岳出山任职,皆遭高拒绝。他说:“我不能当汉奸给日本人干事,当亡国奴。我愿当汉奸在东北就当了,那还能保住我的家产(日本人在1932年侵占锦州时,把高家房产没收了)。 与世长辞国破家衰,高维岳从此无一日心安。1938年10月,终至一病不起,与世长辞。他在临终时对家人说:“我为官多年,虽无功于国,无益于民,但未尝不以国家民族为念。日寇入侵,我也未失掉中国人的气节,未给他们当傀儡官。我多年的薪俸所积,亦不足以养你们到老,你们自谋生计去吧!”言讫而终。 高维岳死后,灵寄北平万寿山。 2、上校—高维岳高维岳(1892-)安徽桐城人,成都中央军校上校数学教官,后任国民党合肥市党部执行委员。 3、民国时期灵台代理县长高维岳(1871—1933年),字步崧,男,清代长武县进贤里(今彭公乡东大吉村)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丁酉科拔贡,宣统元年(1909年)中进士,选用分发四川邛崃县即用知县。赴任途中,因故受阻,返回原籍。民国初年,去西安谋生,受聘省府某厅长为孩子担任家庭教师。他教导有方,学生大有长进,后保送出国留学。家长很感激,便多方周旋,委派高维岳出任定边、靖边、安边厘金局长,统管地方税赋。他廉洁奉公,两袖清风,三年后辞职仍回家乡。 民国十三年(1924年),受省水利厅厅长郭希仁委任,高维岳为胡家河水利督修员,协助农民水利委员胡蕴章制定规约,处理争纷。“亲临督饬,使民感悟”,终于修成广仁自流灌溉渠。他又与县知事倡导植树,修建苗圃。民国十四年(1925年),高维岳受任县第二高小校长。热心办学,忠诚教育,“处理校务井井有条,讲课详尽清晰”,受到师生及家长的赞许。 民国十五年(1926年)四月,国民军收编股匪逯韬,引杂牌队伍驻防长武,地方士绅不明真象,为其树碑。高维岳手书“除暴安良”四个大字,并充任驻军红笔师爷。逯韬队伍网罗人马,纵兵为匪,抢劫烧杀,激起民愤。因其帽口系红布条,百姓蔑称“红头”。各区创办红枪会,开展抗暴自卫斗争。真刀实枪,三战三捷,“红头”匪军狼狈不堪。高维岳置乡亲死活于不顾,却受“红头”军匪差遣,跟随知县陈兆丽去彭公民团大营,规劝“解和”。遭民团严厉斥责,威风扫地。 民国十九年(1930年)六月,军阀张老九围攻灵台县城。高维岳调停解围有功,陇东镇守使陈珪璋委派高维岳出任灵台县长。二十年(1931年)十月,又任灵台代理县长。时值灾荒,税捐繁重,地方民穷财尽。他设法维持,将县府收支杂费,交地方公款委员会办理,避免官差侵吞。任内还极力倡议续修《灵台县志》,并为文作序。县志记其:“性厚重,学识俱长,兼善书法。代理灵篆两任”,“乃莅任未久,旋即去职,人咸惜之”。高维岳书法工整有力,留传民间墨迹甚多。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病故,终年62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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