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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释义

简介

赣州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18日,根据一九九四年国家实行的中央与地方“划分税种、分别征收”的分税制财税体制要求,地税部门主要担负为地方政府组织地税收入的任务。具体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十二个税种;教育费附加以及防洪保安基金、旅游专项资金等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目前,地税系统实行同级地方政府与上级地税部门共同领导,以上级地税局管理为主的体制。赣州市地税局机关内设八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机关党委、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四个事业单位,即:发票所、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个直属单位,即:稽查局、直属分局、办税报务厅、黄金分局。全市共有18个正科级县(市)地税局、126个征收稽查分局和办税服务厅。

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758人,其中党员878人,占总人数的50.17%,本科学历178人,占总人数的10.1%,大专学历人数1163人,占总人数的66.5%。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的有1285人,占45岁以下总人数的87%;取得会计类、审计类、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资格证书的有432人,占45岁以下总人数的29 %。

工作业绩

赣州市地税机构自组建以来,在省局以及赣州市地方各级党政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三个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设和谐诚信地税,共创富民兴赣大业”学教活动和政务环境“双评”工作为动力,以深化征管改革为主线,以依法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手段,着力强化依法治税,加强基层建设,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税收服务。全市地税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局面。同时,基层建设发生了新的变化,征管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果,税务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地方税收从1994年的2.96亿增加到2005年的15.36亿元,十年增长5.19倍,年均增幅在15%以上。地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加大。由1994年的26.7%上升到目前的59.32%,地方税收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全系统积极开展多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构建赣州地税文化,通过开展了主题教育、体育、文艺比赛等活动,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团体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争创文明城市、文明社区以及扶贫济困、社会捐助活动,提升地税行业形象。目前全市地税系统有省级文明行业1个;省级文明单位22个,市级文明单位65个,市级文明行业16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83个;市级文明示范岗14个,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8个,同时,有一批单位和个人被总局和省、市、县、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其中: 200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行业”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2003年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获全省地税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在“双评”工作中全部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实现了全市地税系统在市、县行政执法单位“三连冠”的目标。邓龙炳同志被省政府授予“江西省先进工作者”,朱学民、赖华旗等六位同志被赣州市政府授予 “赣州市先进工作者”,唐碧兰同志荣获第六届江西省 “巾帼建功”标兵称号;信丰县地税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崇义县地税局、信丰县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主要职责

赣州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18日,根据一九九四年国家实行的中央与地方“划分税种、分别征收”的分税制财税体制要求,地税部门主要担负为地方政府组织地税收入的任务。具体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十二个税种;教育费附加以及防洪保安基金、旅游专项资金等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和宣传解释等工作。

领导班子

乐跃进:主持市局党组及行政上的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超华:协助乐跃进同志分管办公室、后勤中心及市局稽查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新华:协助乐跃进同志分管计财科、信息中心及市局直属分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强:协助乐跃进同志分管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国际税收管理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邓龙炳:协助乐跃进同志分管征管科、发票所及市局办税服务厅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钟圣生:协助乐跃进同志分管纪检监察、人事教育科及培训中心工作;

调研员赫荣斌:协助乐跃进同志抓好有关中心工作;

调研员郭汉宏:主持赣州市地税学会的全面工作;

副调研员刘昌生:协助乐跃进同志分管机关党委(含工、青、妇)工作,协助邓龙炳同志抓好征管科、发票所及办税服务厅工作;

副调研员谭敏:协助乐跃进同志分管政策法规科工作,协助陈超华同志抓好办公室、后勤中心及市局稽查局工作;

副调研员鄢小荣: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协助李强同志抓好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及国际税收管理科工作。

此外,对市局领导分工实行A、B岗制度,即:A岗的领导(原分管领导)不在岗时,由B岗的领导自动接替A岗领导的分工,今后不再另行下文,以确保工作的衔接和正常运行。具体的B岗安排如下:

陈超华同志:监察室、人事教育科;

黄新华同志:培训中心、政策法规科;

李强同志:计财科、市局直属分局;

邓龙炳同志:信息中心;

钟圣生同志:机关党委(含工、青、妇)。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一、负责机关政务工作;

二、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提案和信访、保密工作;

三、负责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文稿的草拟工作;

五、负责领导批示、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六、负责收集有关经济、税收资料,做好市局大事记和年鉴收集编撰工作。

[政策法规科]

一、负责组织开展地方税收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负责市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的管理工作;

四、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一、负责本系统管理权限内的人事干部任免、考核、奖惩、调配、档案管理工作;

二、指导协调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制定全市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督查工作;将干部培训教育档案归档,负责建立系统人才库;

四、负责全系统工资审批、报批工作和福利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系统医疗保险政策性指导协调工作;

六、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督促落实有关待遇。

[监察室]

一、负责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二、监督检查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情况;

三、受理对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四、查处地税机关和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开展税务执法监察,推进行风建设;

五、承办干部离任审计和财务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

一、机关党委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三、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四、有计划培育和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

五、负责工、青、妇工作。

六、负责系统报刊、杂志征订工作。

[税政一科]

一、负责全市营业税、资源税和涉外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并依法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二、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三、负责国务院确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代征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市重点工程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五、负责完成局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政二科]

一、负责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筵席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有关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和措施;指导地方税收政策业务;

三、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管理;

四、负责防洪保安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的管理工作;

五、依法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征收管理科]

一、制定税收征管具体规定及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征管办法、措施,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协调征管改革工作。负责税收征管改革等方面的工作,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及时向上级反映;协助基层总结经验,把各地征管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系统内推广;

三、落实征管质量工作。根据征管工作计划,对各县市的征管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工作情况通报;

四、落实基层建设工作。负责加强基层建设和基层征管基础建设制度的拟定、下发等工作。

五、税务登记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等税务登记制度的制定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及加强非正常户管理、认定、检查工作。

六、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计财科]

一、负责税收计划管理,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做好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和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

二、负责全市税收计会统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好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三、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系统财务核算单位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汇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

五、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监督、专项检查和违章案件处理工作。

[稽查局]

一、负责全市范围内地方税务稽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承担税务执法和管理双重职能;

二、受理涉税案件的举报和查处工作;

三、负责全市日常、专项税务检查和税收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监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和扣缴税情况,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达到依法治税的目的。

[办税服务厅]

一、负责所辖范围内地方各税、涉外税收和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基金、费用及滞纳金、罚款等征收工作;

二、负责地方税务发票的发售工作;

三、受理办税窗口现场税收咨询、辅导工作;

四、负责向市局、管理局、稽查局、涉外局报送、移交有关资料;

五、负责编制市属地方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做好税收入库,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分析工作;

六、负责纳税人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税务登记证的审验和换发工作。

[直属分局]

负责章贡区、黄金开发区范围内市属及以上内资企业纳税人的管理和税收工作。具体:

一、负责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

二、负责税收登记的审核和认定管理工作;

三、负责纳税申报方式、纳税定额的核定工作及催缴工作;

四、负责地方税收的日常稽核工作;

五、负责减、免、抵、缓、退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有关税前列支、弥补亏损的审批和上报;

六、对逾期申报的纳税人经征收部门催报催缴超过一个月仍未申报的,负责催报催缴文书的送达;

七、负责发票的管理、检查工作;

八、负责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九、进行税源监控,抓好重点税源管理工作;

十、做好纳税评估和约请谈话、负责纳税信誉等级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十二、负责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信息中心]

一、负责全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

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设备采购、网络布线、机房设计、局域网建设以及广域网建设的统一管理;

三、负责全系统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检测和日常维护,负责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管理的检查;

四、负责全系统各类应用软件、系统软件的统一管理;

五、负责全系统计算机及网络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系统网络和综合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与外部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

七、做好市局局域网宽带接入工作,维护市局宽带上网的正常运行;

八、负责赣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的维护和网页更新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局设立相应的二级网页;

九、分阶段完成赣州市地方税务局征管信息系统、公文处理系统、IP电话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四网合一"的广域网建设工作。

[培训中心]

一、组织实施市局确定的全市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二、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

三、负责制定办班计划,课时安排,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并抓好落实;

四、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并对学员的表现做出鉴定;

五、负责协调教育培训的各项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一、负责市局及直属机构的财务核算管理和财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机关大院的环境美化、绿化工作及文明楼院的创建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市局机关干部职工福利、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和办理职工医疗保险;

四、负责机关大院卫生工作、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生育工作;

五、负责市局基建和房屋、水电维修工作;

六、负责市局机关车辆的管理、调配使用、维修工作;

七、负责市局物品采购工作、负责系统税务服装的保管、发放和系统内印刷业务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招待所的管理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

[发票管理所]

一、负责本系统发票管理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指导及贯彻实施工作;

二、负责全市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三、制定发票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使发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四、负责组织地税发票的专项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发票大案要案;

五、对县(市、区)局发票管理质量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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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9: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