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改革 |
释义 | 1 汉语词语改革,汉语词语,现常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变动,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 基本信息【词目】改革 【拼音】gǎi gé 【注音】ㄍㄞˇ ㄍㄜˊ 【释义】 基本解释 改掉存在的、不合理的部分,使之更加合理完善。定义:是指各种包括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宗教组织作出的改良革新,相较于革命是以极端的方式推翻原有政权以达成改变现状的目的,改革是指在现有的政治体制之内实行变革。 通常一个改革是否能成功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命运,若成功可让该国走向稳定局势,若失败可能遭致内乱或冲突。 ◎ 详细解释释义1:变更,革新。 【出处】:《后汉书·黄琼传》:“覆试之作,将以澄洗清浊,覆实虚滥,不宜改革。”《梁书·武帝纪下》:“百官俸禄,本有定数,前代以来,皆多评准,顷者因循,未遑改革。”《元典章·户部三·分析》:“自开剏以来,其汉人等别无定制,以致相争词讼纷扰如此,若依旧例卒难改革。” 【示例】:清秋瑾《满江红》词:“算弓鞋三寸大无为,宜改革。” 沈从文《新与旧》:“这件事既已成为当地习惯,自然会好好地保存下来,直到社会一切组织崩溃改革时为止。” 释义2:谓革除恶习劣行。 【出处】:《南齐书·刘祥传》:“上别遣敕祥曰:‘卿素无行检,朝野所悉……我当原卿性命,令卿万里思諐。卿若能改革,当令卿得还。’” 释义3:谓删改诗文。 【出处】:元 刘祁《归潜志》卷八:“二公由文体不同,多纷争……故 雷 ( 雷希颜 )所作, 王 ( 王从之 )多改革, 雷 大愤不平。” ◎ 改革一词出处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下令作战时改华夏传统长裙长袖服装为胡人紧凑短衣长裤,因为胡人服饰多为动物毛发皮革所制,故而有“改革”一词,意为变革,革新。 2 社会学名词改革指把国家发展中旧的不合理的部分改成新的、能适应客观情况的。例如:技术改革、改革经济体制、宗教改革。 ◎ 基本介绍发音:gǎi gé 解释:把国家发展中旧的不合理的部分改成新的、能适应客观情况的。例如:技术改革、改革经济体制、宗教改革。 改革的定义:可以说人类的文明史某种意义上也是一部改革史。 ◎ 改革的分类从程度看,一种是在维护根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局部的改革;一种是对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彻底的改革,导致社会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 从内容看,有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军事改革和文化改革。 从性质看,有奴隶制度的改革、封建主义的改革、资本主义的改革和社会主义的改革。 A、奴隶社会的改革:梭伦改革、克里斯提尼改革、伯里克利改革;管仲改革,鲁国“初税亩”。 B、封建性质的改革 (1)确立封建制度:魏文侯变法、商鞅变法、吴起变法、秦始皇改革、汉武帝改革、汉武帝改革 (2)挽救危机、自我完善:外国:彼得一世改革、阿里改革 中国:刘裕改革、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洋务运动 (3)少数民族学习先进制度文化(兼有确立封建制度和民族融合的性质):北魏孝文帝改革、忽必烈改革 C、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 (1)思想文化领域:欧洲的宗教改革 (2)确立资本主义: 外国:农奴制改革、明治维新中国:戊戌变法(失败)(3)巩固资产阶级统治:美国罗斯福新政 D、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 外国:苏联、东欧社会主义改革,新经济政策 中国:改革开放 ◎ 改革的实质改革是统治者对即定制度所进行的调整。它与社会革命不同,并不否定现存制度,而是对现存制度加以改良,使之尽量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 ◎ 改革的原因(背景)人类社会从来没有施之百代而不变的制度。一切制度都是统治者为了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而设计的行为规范,随着时代的变化,再合理的制度也会出现问题。当这些缺陷造成很大社会影响、动摇统治秩序的时候,当政者可能自觉或被动地实行改革。总的来讲,历史上的重要政治改革的发生都是由于旧的生产关系或上层建筑不适应新的生产力或经济基础的发展的需要。具体来讲,这些原因大体可以表述为: ①旧的生产关系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②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或社会发展趋势; ③统治阶级面临统治危机,为抑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富国强兵; ④旧制度、习俗、思想文化阻碍社会的发展 ⑤民族危机严重 ◎ 改革和革命的主要区别1、背景不同:改革时社会背景相对平和,革命时社会背景相对动荡。 2、方式、力量不同:改革是国家和政府主动采用的一种自上而下的和平的方式;而革命一般是由群众发动的自下而上的暴力方式。 3、根本目的不同:改革是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统治。革命是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社会制度。 4、对生产力影响不同:改革由于采用的是平缓的、主动的方式,是对以往社会制度的完善与改进,因此,在改革的同时不会造成生产力的破坏,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 而革命采取的是暴力、流血的手段,因此革命必然对国家机器,对社会生产力造成一定的破坏,在革命之后必然要对国家机器、生产力等进行重建,因此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 社会改革的内涵之争社会的改革不论采取哪种政策方式,其主要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全方面发展而制定的改革方案。在社会的改革中,应当改变阻碍社会发展的不良因素,对于国家和民族的优良传统,应以发扬光大,去伪存真。社会的改革,应当引进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经典要素和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推进自身社会的总体改良。如果说,在社会的总体改革中,不保留本民族的优秀传统,而又对在引进的不良文化传统和影响社会改革进步的糟泊不去除的话,那就会失去改革的实质。 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过:“如果改革出现两极分化,那么改革就算是失败。” ◎ 中国的历代改革◎ 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是指战国时期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魏国入秦,并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郡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为左庶长,开始变法。经过商鞅变法,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不断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1原因、背景: (1)发展封建经济,确立地主阶级统治(主因);各国为实现富强的愿望。 (2)战国时期. 2开始时间:公元前356年 3在位国君:秦孝公 4变法内容: (1)编制户口,加强刑罚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2)鼓励发展农业,奖励生产(有利于秦国经济的发展) (3)奖励军功,取消世卿世禄制(有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同时,触犯了旧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4)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确立地主阶级统治最为关键的一项,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土地私有制) (5)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6) 整顿秦国社会风俗,强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并规定父子及成年兄弟不得同居一室,到成年还不分家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7)实行二十等爵制度 (8)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邻里如不告发,则十家连坐。 5影响: (1)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为后来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3)但是商鞅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的秦朝也有消极影响。 资料:"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鞅 6性质: 是一场比较彻底的地主阶级性质的改革。 7作用: 使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队战斗力加强,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同时也确立了封建社会地主以占有土地的方式剥削农民的生产方式,确立了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 8变法成功的条件: (1)改革要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得民心者得天下”。 (2)改革要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紧跟时代发展。 (3)危急的外部环境,秦国在春秋诸侯中是边缘弱小的国家。秦国的开国之君,只是周天子的养马马夫,所以秦国国君比较自卑,自觉僻陋。也常常被其他诸侯看不起。 (4)秦国国君对变法的支持,对商鞅的信任。 9启示: (1)改革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只有改革,国家才能富强。 (2)我们要向商鞅那样,顺应历史潮流,勇于改革,勇于创新。 10意义: 使秦国逐渐强大,成为战国中后期最强大的国家,为秦灭六国打下基础。 ◎ 秦始皇改革秦始皇(前259—前210),嬴姓,赵氏,名政(亦作“正”)。是中国战国末期秦国君主及秦朝第一任皇帝,又称秦始皇帝。 公元前247年,年仅13岁的秦王赵政即位。九年后(公元前238年),秦王政在蕲年宫举行加冕礼,亲理国政。此后,秦始皇继承了自秦孝公以来变法革新、奖励耕战的一系列政策,选贤任能、厉兵秣马、富国强兵、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公元前230年——前221年,历经10年的统一战争,他先后消灭了韩、赵、燕、魏、楚、越、齐等诸侯国,结束了自春秋战国以来长达数百年之久的分裂割据、混战不已的局面,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秦始皇废除了自商、周以来的封建制,实行郡县制,中央和地方的重要官吏悉由皇帝任免,军政大权集于一身。他还下令统一全国的度量衡、车轨,以秦小篆为全国通用文字,以秦“半两”钱为流通货币,并统一了全国的法规刑律。他拆毁战国时各国边邻地区的城防工事,修筑驰道,还连接战国时期各国修筑的长城,形成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这一系列大刀阔斧、前无古人的改革措施和铁腕行动,对于巩固国家统一、推动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秦始皇在位之时,吞并六国,并发兵南征北讨,史载“百越之地,尽皆俯首”、“北扩千里”“秦王扫六合”。按战国地图看,领土几乎比战国七雄控制范围扩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设置郡县”,对征服后的土地注重统治和制度建设,不似其它同时代的征服者如马其顿的亚力山大,或罗马只重征服,不重制度建设;因此使统一的土地统治稳固,这才为中国现在的版图奠定了基础。后人认为,“功莫大过秦皇汉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汉武帝之前,历史上无出其右。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官逼民反。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骜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都行秦政法”。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 汉武帝改革汉武帝首创兼首用年号的皇帝。登基之初,一改汉初的无为而治政策,大削诸侯势力,颁布大臣主父偃提出的推恩令,以法推动诸侯分封所有儿子为侯,使诸侯的封地不得不缩减。同时他引入了刺史的官级,监察地方。在军队和经济上,则加强中央集权,将冶铁、煮盐、酿酒等民间生意,编成由中央管理,同时禁止诸侯国铸钱,使得财政权集于中央。 他不像他的父祖奉行黄老思想,他采用了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儒学在古中国的特殊地位铺路。但是一般认为他利用儒学敦化民风,同时采用法术、刑名巩固政府的权威,即是所谓“儒表法里”。当时积极启用汲黯和对司马迁用宫刑,皆著名例子。 汉武帝即位初,一方面政治形势比较稳定,国家经济状况也相当好,另一方面诸侯王国的分裂因素依然存在。所以,他在继续推行景帝时各项政策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在政治方面,首先颁行“推恩令”,使诸侯王多分封子弟为侯,使王国封地被分割,以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国势力;其次建立中朝削弱相权,巩固皇权。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打击地方豪强,他设置十三州部刺史,京师七郡另设司隶校尉监察。 在军事方面,主要是集中兵权,充实了朝廷的军事力量;在经济方面,整顿财政,颁布“算缗”、“告缗”令,征收商人资产税,打击富商大贾;又采取桑弘羊建议,将冶铁、煮盐收归官营,禁止郡国铸钱;设置平准官、均输官,由官府经营运输和贸易,大大增强了中央政府的经济实力。同时兴修水利,移民西北屯田,实行“代田法”,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在思想方面,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成为了中国社会的统治思想,对后世中国政治、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汉武帝也非常注重人才的开发,他确立了察举制度,是中国有系统选拔人才制度之滥觞,对后世影响很大。 汉武帝穷奢极欲,除大事营造之外,曾为求汗血宝马多次遣李广利远攻贰师城,大耗国力。晚年更迷信方术,追求长生不老,为财政增加了沉重的负担。又宠信江充,导致太子刘据起兵诛杀江充(巫蛊之乱),因灭太子全家,并逼死太子的生母卫子夫皇后,仅余太子之孙刘病己(后为汉宣帝)一人。 晚年由于他好大喜功,连年战争及苛捐乱政,国民经济陷入困境,社会动荡不安,全国各地接连爆发农民起义。他颁下《轮台罪己诏》反省自己的施政错误。 ◎ 刘裕改革宋高祖武皇帝刘裕(363年4月—422年6月),字德舆,小名寄奴,生于兴宁元年三月。先祖是彭城人(今江苏徐州市),后来其先祖举家迁居到京口(江苏镇江市),刘裕便出生在如今的镇江。南北朝时期宋朝的建立者,史称宋武帝。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卓越的军事家、统帅。刘裕从他掌权时起,到他代晋做了皇帝,曾对当时积弊已久的政治、经济状况有所整顿。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整顿吏治 一、整顿吏治枣他当时罢掉或处死的官吏有许多是士族或皇族出身。他的亲信、功臣中有“骄纵贪侈,不恤政事”的,他也严厉惩罚,甚之处死。 重用寒门 二、重用寒人枣东晋时期,中央和州、郡的大权一直掌握在王、谢、庾、桓四大家族手中,选拔官吏,主要依据门第,所谓“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选出的官吏多是无才无识之辈。刘裕掌权后,下令改变这种状况,要求按照九品中正制初置时的精神选拔人才。他重用出身“寒微”的人,如刘穆之、檀道济、王镇恶、赵伦之等。 实行土断 三、继续实行“土断”,抑制兼并枣刘裕于义熙九年(413年)再次实行“土断”政策。除南徐、南兖、南青三州都在晋陵(今江苏镇江、常州一带)界内,不在土断之列外,其余都依界土断。多数侨置郡、县被合并或取消。在户籍上,不再分土著和侨人。对于势家大族隐藏户口的,严厉清查。还禁止豪强封锢山泽、乱收租税,人民可以任意樵采捕捞。 刘裕实行义熙土断时,除徐、兖、青三州居住在晋陵(今江苏镇江、常州一带)的住户可以不进行外,其他流寓郡县大多被并省,归入本地郡县。会稽(今浙江绍兴)四姓中的余姚士族虞亮抗命,藏匿亡命千余人,被处以死刑,于是豪强肃然,远近知禁。义熙土断,是第四次土断。也是比较彻底的一次,它打击了东晋豪强士族势力,对维护东晋政府的兵役来源和租赋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 整顿赋役制度 四、整顿赋役制度枣刘裕下令严禁地方官吏滥征租税、徭役,规定租税、徭役,都以现存户口为准。凡是州、郡、县的官吏利用官府之名,占据屯田、园地的,一律废除。凡宫府需要的物资,“与民和市”,照价给钱,不得征调。还减轻杂税、徭役等。 轻徭薄赋 刘裕即位后,免去了一些苛捐杂税,“蠲租布二年”,使百姓能多少减轻一些负担。对于那些原来因战争需要被征发的奴隶也一律放还。东晋末年,置官滥乱,给人民带来沉重负担,刘裕也能及时制止,规定“荆州府置将不得过二千人,吏不得过一万人;州置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 废除苛法 刘裕对东晋以来苛刻的刑法也进行了改革,永初三年(422)下诏“刑罚无轻重,悉皆原降”。 大兴教育 刘裕虽然是行伍出身,却能注重学校教育。他认为东晋末年以来,“戎马在郊,旌旗卷舒,日不暇给。遂令学校荒废,讲诵蔑闻..训诱之风,将坠于地”。于是下诏要选备儒官,弘振国学。刘裕振兴学校教育固然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但它在另一方面却带来了全社会注重学校教育,改善社会风气的结果。 刘裕对政治、经济的整顿,进一步打击了腐朽、黑暗的贵族、士族势力,改善了政治和社会状况,对劳动人民的痛苦亦有所减轻。 为“元嘉之治”奠定了雄厚的政治基础,也奠定了南朝政治的雏形。 ◎ 隋文帝改革隋文帝,他结束了自东汉末年到隋统一前近400年的分裂割据状态,实现了自秦汉以来中国又一次统一,使北方民族大融合,南方经济发展,使隋代获得了“国计之富者莫如隋”的赞誉,为中国古代社会隋唐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杨坚废除不合时宜的北周六官(天、地、春、秋、冬、夏)制,北周的官僚体制基本上是效仿原来西周时期的《周官》即《周礼》的形式,很原始、极混乱。六官制,称谓复杂,职掌不明,办事效率低下。杨坚恢复了汉魏时期的体制,基本上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杨坚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掌握政权的的是五省,即内侍省、秘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和尚书省。内侍省、秘书省在国家政务中不起重要作用。内侍省是宫廷的宦官机构,管理宫中事务。秘书省掌管书籍历法,事务较少。起作用的是其他三省,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都是最高政务机构。以尚书令、纳言、内史令为长官,行使宰相职能,辅助皇帝处理全国事务。内史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这就是后来被唐朝继承的三省制。 尚书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其下设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部。每部设尚书为长官,总管本部政务。具体办事机构就是这是六部: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调动;民部,掌管全国的土地、户籍以及赋税、财政收支;礼部,掌管祭祀、礼仪和对外交往;兵部,掌管全国武官的选拔和兵籍、军械等;刑部,掌管全国的刑律、断狱;工部,掌管各种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开始的时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个办事机构。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六部的设置成为后代封建国家中央政权的固定制度。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加强中央集权。 内史省和门下省是机要之司,内史省负责起草并宣行皇帝的制诏;门下省负责审查内史省起草的制诏和尚书省拟制的奏抄;尚书令下有尚书左、右仆射各一,左仆射判吏、礼、兵三部事,右仆射判度支、都官、工部三部事。尚书令与左、右仆射及六部尚书合称“八座”。开皇三年(583),改度支为民部;都官为刑部。 另设御史、都水二台,负责监察和水利,这样不仅加强了中央集权,而且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政治体制的新阶段。对唐及以后历代王朝影响都十分巨大。隋文帝建立的这一整套规模庞大、组织完备的官僚机构,表明封建制度已发展到成熟阶段。自隋定制,一直沿袭到清朝。 隋初,杨坚在确立了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机构后,又对地方机构进行了改革。南北朝以来,由于郡县设置过繁,形成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隋初沿北齐、北周制设州、郡、县三级地方机构,开皇三年,杨坚从河南道行台兵尚书杨尚希的建议,废郡,改为州、县二级制。州设刺史,县设县令。 隋文帝统一了币制,废除其他比较混乱的古币以及私人铸造的钱币,改铸五铢钱。“五铢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重如其文,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 “车书混一,甲兵方息。”度量衡在隋文帝时重新统一。“隋氏混一南北,凡齐、周之故老,梁、陈之旧臣,咸荟粹一朝,成文章之总汇。” 除此之外,隋文帝还曾颁布“人年五十,免役收庸”、“战亡之家,给复一年”等仁政措施。 ◎ 王安石改革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任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四月,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一、机构改革 制置三司条例司 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是王安石推动变法第一个设立之机构,原本宋朝的财政由三司掌握,王安石设立置制三司条例司来作为三司的上级机构,统筹财政,是当时最高的财政机关,此机关除了研究变法的方案、规划财政改革外,亦制订国家一年内的收支,并将收入定其为定式。 市易法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一百万贯,在开封设“市易务”(市易司),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的时候再卖出去。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以财产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每年纳息二分。用以达到“通有无、权贵贱,以平物价,所以抑兼并也。”市易法增加了财政收入。 保甲法 熙宁三年(1070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例颁行》。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有两丁以上的农户,选一人来当保丁,保丁平时耕种,闲时要接受军事训练,战时便征召入伍。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用以防止农民的反抗,并节省军费。 二、改革税赋 方田均税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均输法 此法已久,早在西汉桑弘羊时试行,唐代以后各郡置均输官,达到“敛不及民而用度足”。熙宁二年七月,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的消费,又要避免商人屯积,在淮、浙、江、湖六路设置发运使,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从便变易蓄买,以待上令”的原则,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质。意在省劳费、去重敛,减少人民的负担。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又称“免役法”,熙宁三年(1070年)十二月,由司农寺拟定,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原来不用负担差役的女户、寺观,也要缴纳半数的役钱,称为“助役钱”。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三、新修水利 规定各地兴修水利工程,用工的材料由当地居民照每户等高下分派。只要是靠民力不能兴修的,其不足部分可向政府贷款,取息一分,如一州一县不能胜任的,可联合若干州县共同负责。 四、军队改革 裁兵法 整顿厢军及禁军: 一、 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 二、 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将兵法 又叫“置将法”。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操练军队,以提高军队素质。 保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军器监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八月广设军器监,负责监督制造武器;并且招募工匠,致力改良武器。 五、改革科举 三舍法 希望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选拔真正的人才。“三舍法”,即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上等以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免解”,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 贡举法 王安石认为“欲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改革贡举法,废明经、存进士,熙宁三年(1070年)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颁新贡举制,废明经,专以进士一科取士。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惟才用人,凡是有志于改革的人才都被委以重任,不少人成为改革的中坚力量。 熙宁六年(1073年)大旱,安上门监郑侠画《流民图》,图中流民或身背锁械,或口食草根,告诉皇上说旱灾是王安石造成的,神宗大受刺激,对变法产生重大怀疑。王安石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司马光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随着改革深入,变法最大的支持者宋神宗发生动摇,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出知江宁府。变法运动由韩绛、吕惠卿等人继续执行,吕惠卿师心自用,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满。熙宁八年二月,召王安石回京复职,继续执行新法。熙宁九年(1076年)爱子王雱病逝,王安石求退金陵,潜心学问,不问世事。 ◎ 张居正改革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 江陵人。是徐阶的门生,明穆宗隆庆六年(1572),张居正得到大太监冯保的支持,取代了高拱,在明神宗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宰相)。挽救明朝统治的危机,他从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整顿,尤重于经济的改革,企图扭转嘉靖、隆庆以来政治腐败、边防松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 在内政方面,他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并且整顿了邮传和铨政,他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在军事上,为了防御女真入寇边关,张居正派戚继光守蓟门,李成梁镇辽东,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了“敌台”3000余座。他还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互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使北方暂免于战争破坏,农业生产有所发展。万历七年(1579),张居正又以俺达汗为中介,代表明朝与西藏黄教首领达赖三世(索南坚错)建立了通好和封贡关系。在广东地方,先后任殷正茂和凌云翼为两广军备提督,先后领兵剿灭了广东惠州府的蓝一清、赖元爵,潮州府的林道乾、林凤、诸良宝,琼州府的李茂等叛乱分子,岭表悉定。这对安定各地人民的生活和保障生产正常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水利方面,万历六年(1578年),张居正推荐、起用先前总理河道都御史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并兼治运河。潘季驯在治河中贯串了“筑堤束沙,以水攻沙”的原则,很快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万历七年二月,河工告成,河、淮分流。计费不足50万两,为工部节省资金24万两。徐州、淮安之间800余里的长堤平等蜿蜒,河水安流其间。因而,“田庐皆尽已出,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黄河得到治理,漕船也可直达北京,“河上万艘得捷于灌输入大司农矣”。 在经济上,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他认为赋税的不均和欠额是土地隐没不实的结果,所以要解决财政困难的问题,首要前提就是勘核各类土地,遂于万历八年十一月,下令清查全国土地。在清查土地的基础上,张居正推行了一条鞭法,改善了国家的财政状况。张居正的全面改革,旨在解决明朝两百余年发展中所积留下来的各种问题,以巩固明朝政权。 改革不免触动了相当数量的官僚、缙绅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很自然地遭遇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对抗。再者,历史积弊太深、太顽,已是积重难返。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积劳成疾,迅即病死,反对派立即群起攻讦。张居正成了改革的牺牲品,家产被抄没,家属或死于非命。此后,某些改革的成果虽然保留下来,而大部分已经废殆,就像一道光亮在明朝走向沉暮的历程中一现而逝,并不能遏止衰落的步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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