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富农 |
释义 | 富农是相对较小的土地所有者,各地标准也不一样(资料显示,江西省土改时富农标准一般是拥有12亩左右的农田,人均约3亩不到)。但一般而言,其拥有的土地数量,除了自己耕种以外,还大约富余三分之一的土地因自己忙不过来而雇工耕作者就被划为富农。 综述一九五0年六月三十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认为一九三三年瑞金民主中央政府为着正确地解决土地问题而公布的两个文件,即《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改革中一些问题的决定》,除开一小部分现时已不适用外,其余全部在现时的土地改革中是基本上适用的。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精神,1950年6月30日开始,我国开始了全国范围的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即根据当时中国的土改现状和需要,将农村阶级划分成了“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中农又分“上中农、中农和下中农”。毛泽东的父亲就是富农。 概念农村中一种比较富裕的有余钱剩米放债的自耕农或中农。其特征是占有土地,一般都有比较优良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分或大部。在我国,土地改革前,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雇长工、短工),或兼放高利贷,或兼以一部分土地出租,带有封建和半封建的剥削性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们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可能保持中立。但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他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1979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对绝大多数已经得到改造的富农分子摘掉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的待遇。 富农是相对较小的土地所有者,各地标准也不一样。资料显示,江西省土改时富农标准一般是拥有12亩左右的农田,人均约3亩不到。但一般而言,其拥有的土地数量,除了自己耕种以外,还大约富余三分之一的土地因自己忙不过来而雇工耕作者就被划为富农。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富农其实与中农一样都是自耕农,是前机械化时代土地略微宽裕的自耕农或农村中产阶层而已。 然而在中国,作为自耕农的富农真是命运多舛。从1950年的《土改法》确定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到土改后期把富农定位于“农村资产阶级”,然后在合作化,特别在人民公社化时期,富农成为被限制和消灭的对象。然后,富农作为农民阶级中相对富有的一个阶层也不再存在,只剩下自然人作为“黑五类”中排位老二的富农分子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然消亡了。 区别富农的意思就是富裕农民,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各地标准不一样),然后雇佣部分长工,自己也参加劳动(不参加劳动的就是地主)。 贫农就是有少量土地(没有土地的就是雇农,陈水扁家就是雇农),或者租地主的土地,缴纳租金。中农就是所谓的“自耕农”,自己有土地,自己耕种,和富农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雇用工人,雇用了就是富农(有的失去劳动能力的中农比如老年人,雇用了别人干活就变成富农了),下中农在贫农和中农之间,就是既有自己的土地,农闲时也打打工。 大多数的祖先基本都在贫农、下中农、中农之间,地主、富农是少数,但是也有地主败家变成贫农的,或者贫农省吃俭用、发家致富变成地主的。根据地方的差异,有的地方土地多,100亩土地也有可能划为中农,有的地方土地少,20亩就可能划为富农。 成分划分文革时期标准雇农:没有土地,只能靠出卖劳动力生活。 贫农:没有土地,靠租种地主的土地为生。 下中农:只是比贫农状况稍好点。 中农:有一点土地,靠种地为生,也为别人抗短工。 上中农:有自己的土地,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 富裕中农:生活比较富足,但没有雇工。 富农:有自己的土地,但生活比较富足,有雇长、短工的现象。 地主;有比较多的土地,靠出租土地,收租为活,也雇有长工。 恶霸地主:有很多的土地,出租地,放高利贷,雇有大量的长工,包括家庭佣人。欺压百姓。 解放时期标准划成分的时期是以1947、48、49年为标准的。 标准有3个: 1:就是这3年雇长工了没有;当长工了没有。 2:土地的数量;(土地的多少,看占当地人均土地的多少而判定的) 3:放高利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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