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刑法 |
释义 | 刘东根、余剑主编的《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刑法》于2008年11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本书通过法条、命题题眼、历年试题和强化模拟题四位一体,全面理解和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和命题思路,真正做到“一本通”。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刑法丛书名: 2009年国家司考试一本通 作 者: 刘东根,余剑 主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1 版 次: 1 页 数: 353 开 本: 16开 I S B N : 9787503689574 定价:¥50.00 编辑推荐奉献权威实用精品 搭建考试成功阶梯 法条 既保证了主体法的完整性,又强调了重点法条。同时,根据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逐条穿插相关司法解释,将属于某一知识点的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都列在一起。 命题题眼 对各法各章的历年考点及其分值进行统计,对某一重点法条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考点进行分解并分析,指出法条的题眼。 历年真题 逐条将涉及到的历年真题及其答案一一展示,直观反映出法条的重要程度和历年考试情况,掌握题眼和出题方法。 强化模拟题 参照司法考试的要求、特点,对重点法条的考点(尤其是尚未考过的考点)编写相应的强化模拟题,通过反复的有针对性的演练,达到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的效果。 特别提示 应广大考生要求,从2007年起,“一本通”丛书增加了法理学·法制史部分。这部分没有法条,但我们秉承“一本通”的编写思路。将命题题眼、历年真题和强化模拟题三部分结合起来,相信同样能实现”一本通”的编写目的和效果。 如果在本书出版后,有属于司法考试范围内的修订或者新增的法律,我们会按本书的模式及时编写相应内容,读者可以从我们的网站上免费下载。 内容简介本书的最大特色是通过法条、命题题眼、历年试题和强化模拟题四位一体,全面理解和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和命题思路。真正做到“一本通”。 一、关于法条。本书既保证了主体法的完整性,又强调了重点法条。同时,根据指定的《司法考试法律法规汇编》,逐条穿插相关司法解释,将属于某一知识.点的相关法条和司法解释都列在一起。以盗窃罪为例,在刑法典第264条后,以相关法条的形式列出刑法典中以盗窃罪处理的第196条第3款、第210条第1款、第253条第2款、第265条,还将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和其他司法解释中有关盗窃罪内容的相应条文也列在盗窃罪的知识点下,这样,有关盗窃罪的法条和司法解释就非常全面,掌握起来非常方便,对考试用处很大。 二、关于命题题眼。本书对各部门法各章的历年考.点及其分值进行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条款的考点、命题的题眼和角度进行分析。对某一重点法条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考点进行分解并分析。指出法条的题眼,这样既可以从多个方面掌握该法条的内容,又可以掌握该法条的命题角度,真正提高应试水平。 三、关于历年试题。本书在逐条进行考点、命题题眼分析的同时,将涉及的历年试题及其答案一一展示。根据某一试题涉及的主要考点将其列到考点剖析中的某一相应考点之后。这样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该知识点的重要程度和历年考试情况,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考生通过试题来理解该知识点,掌握该知识点的考眼和可能的出题方法。这里顺便提一下历年试题的作用。正如托福考试真题对准备托福考试的重要性一样,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对于复习、准备司法考试也十分重要。研究历年试题不仅能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和发展趋势,还可帮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法条的内容;另外,试题的重复性在司法考试中客观存在,有些题是以前题目的完全再现,有些题只不过是将以前的试题稍加改造而已,这一点通过本书对历年试题的总结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 四、关于强化模拟题。参照司法考试的要求、特点,对重点法条的考点(尤其是尚未考过的考点)编写相应的强化模拟题,通过反复的有针对性的演练。达到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的效果。 五、关于编写人员。本书的作者都为相应部门法专业的法学博士,并且都以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具有较系统的成功经验和司法考试辅导经验。 六、关于实际效果。本套丛书在2004年第一次出版后,获得了广大考生的认可与信任。许多考生认为,法条、命题题眼、历年试题与强化模拟题四位一体的编写模式符合司法考试的特点.贴近实战的要求,开辟了一条正确、有效的以法条为中心的复习和应试方法。2004年到2008年的司法考试也验证了“一本通”编写模式和内容的成功。 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本法任务】 第三条 【罪刑法定】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 第六条 【属地管辖权】 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 第八条 【保护管辖权】 第九条 【普遍管辖权】 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第十一条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第十二条 【溯及力】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 第二十一条 【紧急避险】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 第三节 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 第二十六条 【主犯】 第二十七条 【从犯】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 第四节 单位犯罪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 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 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第二节 管制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 第四十条 【管制期满解除】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 第五十一条 【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第六节 罚金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 第五十七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犯罪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第五十八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 第八 节没收财产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 第六十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