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付百臣 |
释义 | 付百臣,男,汉族,曾用名付伯臣,1952年6月13日生于中国吉林省长春市。现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任中共吉林省委讲师团主任,历史学硕士、经济学研究员。 1968年9月下乡当知青,同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3年2月复员到工厂当工人。1970年5月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历史系读本科,1982年考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在历史系读硕士研究生,师从辽金史专家张博泉教授,专攻东北地方史,1985年毕业,获历史学硕士学位。1985年7月至2001年3月在中共吉林省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历任正科级、副处级研究员,综合处、政治体制改革处处长,助理巡视员等职。2001年3月派到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工作。 研究范围较广,主要领域是东北地方史和区域经济政策。擅长于决策研究,具备集群性应用研究的组织能力。 主要研究成果有:编导中央电教馆大学电视教学片《金代文化》;主编经济学论文集《走向广阔的市场》、历史学论文集《辽金史论丛》;发表历史学、经济学学术论文共30余篇,代表作为《金代法制初探》和《在转轨中加快吉林经济发展的思考》,史论《又到甲申年》2004年3月16日《光明日报》理论板, 《略论金世宗的吏治思想与举措》发表在2005年《社会科学战线》第4期;发表各类研究报告近百篇,其中《技术改革使“一汽”焕发了青春》发表在《求是》杂志1992年第8期,《首钢长白机械厂调查》获吉林省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关于加快吉林省城市化进程的研究》获吉林省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较广泛地参与党政决策研究活动,曾参加过中共吉林省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代表大会报告起草工作;主持、主笔多次省委全会报告;作为课题负责人代省委起草《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经省委七届五次全会通过;多次代省委起草《吉林日报》社论和评论员文章;先后参与、主持过一个地级市、八个县(市)发展区域经济的咨询论证工作。 在吉林省学术界、社会上和决策层有一定影响,曾任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现在是吉林省青年经济学会副会长,吉林省党史资政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德惠市政府顾问,长春市二道区政协常委,伊通满族博物馆名誉馆长,《现代交际》杂志社社长,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讲《区域经济学》课程。2005年8月当选为东北地区中日关系史研究会理事长。2005年1月被吉林省政府授予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称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2011年6月25日决定,任命付百臣为省社会科学院调研员 (正院长级),免去其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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