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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服务型社会
释义

服务型的政府就是以方便国民,为国民排忧解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保证它的人民享有所有合法权益为存在目的的国家机器。它和专制独裁,压迫国民生存空间,拒绝或很少为国民提供应有的帮助,并随意剥夺和限制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政府有非常大的区别。

服务型社会

所谓服务型社会,是指所有部门或行业,所有生产或消费的运行、管理与经营等均在服务的标准下以服务为理念、以服务为手段、以服务为形式、以服务为目的方能取得成功的这样一种社会类型。这种社会类型要求任何一个行为主体必须要以服务为理念进行经济社会行动,他们对社会或客户提供劳务品的支撑形式是服务;任何一个行为主体对社会或客户提供劳务品的工作方式是服务;任何一个行为主体对社会或客户提供劳务品的评价尺度也是服务;任何一个行为主体对社会或客户提供劳务品的成功关键还是服务。在这里,服务成为衡量当代社会的运行标准,服务贯穿于整个社会运行之中。

当今的产业结构已经不能简单地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了,亦不能简单地划分为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了。这些划分实质上是工业社会的产物。当今社会,各个产业结构之间不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更直接体现为它们都是以服务为载体、以服务为手段、以服务为依托、以服务为目标,按照服务的标准来经营所有的产业,按照服务的标准进行自己的行动。于是,“服务”越来越成为企业成功的力量之源与可靠保证,企业只有在为经济流程提供符合服务标准的前提下,才能很好地进行自己的生产与经营。在服务型社会里,谁能提供服务、谁能提供具有独特性的服务谁就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

服务型政府

何谓服务型政府

温总理以非常亲民而闻名中外,他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非常英明正确和及时。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

服务型政府是以人为本的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近年来,我国在政务公开方面确实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比如,我国的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80多部法律、行政法规等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做了规定,使政务更公开更透明。

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问责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近几年,“引咎辞职”、“问责制”逐渐为人们所熟悉。从2003年非典事件、中石油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到2004年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再到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故,一些负有责任的人有的被免职、有的引咎辞职,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人们深有感触地说,再也没有“太平官”可当了。

建设方面的一些成果

2006年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国内外媒体普遍认为此举“充分体现了中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信心和决心”。据统计,仅一年时间,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发布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500多件、国务院公报250多期;整合71个部门约1100项网上服务;发布8个部门的47项行政许可项目……被誉为“24小时不下班的政府”。如今,96%的国务院部门建成了政府网站,约90%的省级政府、96%的地市级政府、77%的县级政府都拥有政府网站。各级政府网站已成为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

经过29年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管得过多过死的状况已有较大改变,但仍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近几年,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超过了一半,而且还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有人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象地称之为“加减改法”。 所谓“减”,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所谓“加”,就是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另一方面要加快健全市场体系,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如何建设

要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要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制度。

要坚持依法行政。

为什么要建设服务型政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要求,并就服务型政府的宗旨、职能配置、管理方式、行为模式等方面作出原则性规定。

第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

第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

第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

第四,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

存在的问题

服务型政府概念正式提出至今已事隔两年之久,纵观学术界关于服务型政府的研究和地方政府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具体措施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果,为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政府积累下宝贵的经验。研究西方服务型政府理论,再结合我国目前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状,发现其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 服务型政府建设理论准备不足 对于什么是服务型政府,其基本特点和内容有哪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任务有哪些,以及服务型政府与传统政府的区别等等,在学术界尚属在讨论的、并且认识分歧比较大的问题。理论认识的分歧造成服务型政府建设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因此在建设服务型政府时有简单化的倾向,也有把什么都往服务型政府上靠的倾向。

二、 服务型政府建设流于形式,缺乏体制创新

三、 没有完善的机制和法律制度支持服务型政府建设 首先,政府和公务员的绩效考评制度不健全,评估方法不科学。 其次,近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就整个体系而言还不够健全, 不能完全适应形式需要和社会发展要求。 再次,服务型政府所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另外,政府责任机制不健全。

四、 把服务型政府当作电子政务建设

五、 没有明确的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来规范政府服务 就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并没有明确的服务要求和规范的服务质量标准;也没有完善的赔偿责任制,公众对服务不满意或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找不到相应有效的维权方式和投诉途径。

六、 公务员素质不能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

七、 服务型政府建设呈现政府热、公民冷 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政府机关强调的比较多,报纸、网络、学术界的讨论也不乏见,而在底层,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我国人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淡薄等原因,致使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在政府学术界搞得“大张旗鼓”,人民公众中却是“寂静无声”,好像服务型政府建设只是政府内部的事。而这种政府热、公民冷显然无法实现政府与公民间的互动模式,没有这种互动,服务型政府是建设不成的。

综上,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的结合,加快体制创新和相关法制建设,理顺政府运作机制,明确服务要求,制定规范的服务标准,扩大宣传力度,让公民参与到服务型政府建设当中。否则,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就难以达到一种长效机制,难以形成同一的全国合力。

运作理念

“以民为本” “有限政府”(权力有限) “依法行政” 高效廉洁 公正平等 责任信用

我国政府改革展望

我国的政府改革,应深刻总结过去改革的经验教训,借鉴企业型政府的积极举措,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新的政府治理模式。分析展望新阶段我国的政府改革,将呈现以下取向:

(一)从控制型政府到服务型政府

政府存在的目的在于对民众的需要给予充分的回应。在传统的体制下,政府扮演了更多的生产者、监督者、控制者的角色,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角色被淡化,有些政府部门和人员甚至于或多或少地忽略了为民服务的最终任务。这既与传统的政府体制有关,也与政府组织的特性有关。在计划经济下,政府的职责就是负责人、财、物的分配,而不是提供服务。而政府组织以提供效率为主旨,试图通过法令、集权、政策建构一个良好秩序的组织;政府组织被更多的视为设定职能、授予权威和正式结构的结合体,而不是一个服务体;在管理上,也是讲求计划和控制功能,视组织成员和民众为管制的对象和客体,而忽视了为社会和民众的服务功能。这种管理模式忽视了公共管理的内在价值,使政府存在的正当性受到质疑和诘难,也导致官僚主义和人民对政府部门的支持和信心的下降。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应以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满意不满意,必须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施政的目标,建立一个服务于人民的政府,是我国政府改革的战略目标。服务型政府,概括起来,即将政府由原来的控制者,改变为兴利者和服务者,这将彻底改变传统上政府的权威心态和政府为尊的状况,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从统治型政府到善治型政府

(三)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

(四)从神秘政府到透明政府

(五)从僵化型政府到学习型政府

(六)从人治型政府到法治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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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2:4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