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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符耿光
释义

符耿光(1914——1968),字缉莘,系昌江县新村(今海南省东方市)人。他幼年跟父亲到私塾念书,后转到昌江县立第一小学和第三小学就读;他刻苦攻读,学业甚佳,1935年被昌江县国民党政府选送考取海南黎族师资班受训半年,结业后被派到西方小学任校长半年,后回家务农,1937年初,考取广东省小学师训班,受训半年结业,1938年派到新昌小学任教1年,又被派去任昌江县短期小学校长。正值日军侵琼之时,中华危亡之际,他爱国心切,就回乡投入抗日救亡运动。1940年离家参加革命,1941年由民主选任他任昌江县旦新乡民主政权乡长。1942年他任昌江县一区区员时,有一天在旦场村被日军马队捉捕,但能急中生智,把文件和公章抛掉,化装为农民,日军追问他应答如流,总不暴露身份,日军押至荣村时,经本村村长拦路担保获释。是年5月,他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6月,选任昌江县一区区长;1944年7月调任昌感崖联合县特别区区长,他足智多谋,善于团结民族干部,努力巩固后方,出生入死,为筹粮供应政府和部队而串黎村走黎寨,出色地完成任务。1948年2月调任感恩县民主政府委员兼民政科长,1949年调任南区专员公署任民政科长。1950年初,为接应大军渡琼解放海南,他奉上级指示,日夜兼程,从南区地委的驻地乐东,奔赴昌二区的海尾、新港,物色向导前往雷州半岛,引渡大军过海,在解放海南战斗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海南解放后,1950年7月,他调任崖县公安局长。在这期间,他坚持原则,执法谨严,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破获“104”军国民党军统反动组织,并坚决贯彻共产党的“首凶必办、胁从不问”的政策,不搞逼供信,结果不错杀一个,不错捕一个,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博得人民群众的称赞。1956年他调去自治州 检察院任副检察长,1957年调任白沙县委副书记。在白沙他尽其责,爬山涉水,深入打安、光雅、七坊等社队,指导生产,为白沙1958年水稻亩产800斤红旗先进县而出谋献策。1956年初他继任东方县委副书记兼白沙分委书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患多种疾病,前往上海住院治疗,却被楸回白沙批判斗争,被扣上了“叛徒”、“特务”、“走资派”等莫须有的罪名,惨遭迫害,心身遭到严重的摧残。1968年5月31日,他挥笔给女儿香梅写下遗书说:“……我不做叛徒,不能认是叛徒,这才是实事求是。以后,历史会为我做结论,真正的革命群众会为我结论。……”就含冤与世长辞了,时仅54岁。

1978年12月,中共白沙县委隆重举行追悼大会,为符耿光的含冤逝世彻底平反昭雪,对他革命的一生,做出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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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9: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