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佛罗斯特 |
释义 | 简介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诗人。1874年3月26日生于旧金山,1963年1月29日卒于波士顿。他曾徒步漫游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佛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引起人们注意。1912年举家迁居英国,出版了几种诗集,得到好评。1915年回到美国,诗名日盛,获得4次普利策奖。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不像浪漫派、唯美派那样矫揉造作。不追求外在的美,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土人情开始,渐渐进入这里的境界,朴实无华,但却细致含蓄,耐人寻味。 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时期。他与艾略特被视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人物。 人物生平生于加利福尼亚州。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中学毕业后,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开始写诗。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被认为是“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 弗罗斯特16岁开始写诗,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他勤奋笔耕,一生中共出了10多本诗集,其中主要的有《波士顿以北》(1914),《山间》(1916),《新罕布什尔》(1923),《西流的小溪》(1928),《见证树》(1942)以及《林间空地》(1962)等。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两者都脍炙人口。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这些诗形象而生动,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深受各层次读者的欢迎。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弗罗斯特的世界观是比较复杂的,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因此,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弗罗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含义隽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这既是弗罗斯特的艺术追求,也是他事业成功的秘密所在。 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3)和《波士顿以北》(19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5年回到美国,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75岁和85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像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著名的《白桦树》一诗,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修墙》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价值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除了短篇抒情诗外,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调子比较低沉,亦颇有特色。在格律方面,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十四行体的各种变体,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 社会评价弗罗斯特常被称为“交替性的诗人”,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 个人作品弗罗斯特出版过十多部诗集其中包括他的成名作《波士顿以北》集,另外还有 《山罅》、《新罕布什尔》、《西流的小溪》、《见证之树》、《在林间空地》等。他的诗歌独具风格,以 口语人诗,生动朴实地描写了田园风光和农村日常生活。他的诗充满了美国的乡土气息,流传广泛,深为人们喜爱。 名人轶事美国诗人佛罗斯特大概是一个凡事都爱挑剔的人,但有一次他却这样讲过:“读者在一首好诗撞击他心灵的一瞬间,便可断定他已受到了永恒的创伤——他永远都没法治愈那种创伤。这就是说,诗之永恒犹如爱之永恒,可以在倾刻间被感知,无需等待时间的检验。真正的好诗……是我们一看就知道我们永远都不可能把它忘掉的诗”。 显然,佛罗斯特这里谈的并不是“读者”而是他自己生命中的某种刻骨铭心的经验。当我回顾我对茨维塔耶娃的认识,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老佛罗斯特的这句话。其实,对于这位巫女般的、水银般好动的俄罗斯女诗人,我们哪里谈得上什么高深的认识!我们有的,只是一瞬间被“攫住”的经验。我承认,我就是这样一位深深中过魔法的人。 那正好是在十年前的伦敦,我去泰晤士南岸文学艺术中心听一场诗歌朗诵,散场后我的心里似乎仍有一阵阵涌动,于是在踏上晚风中的泰晤士桥时,忍不住在路灯下翻开了诗歌节的节目册,没想到只读到卷首诗的前两句,我便大惊失色:“我将迟到,为我们已约好的相会;/ 当我到达,我的头发将会变灰……”这是谁的诗?我在黑暗中问,一个英国人怎么可能写出这样的诗? 再一看作者,原来是茨维塔耶娃!这位痛苦的天才,不可能再来英国读她的诗了,她早已安眠在遥远而荒凉的俄罗斯的某个地方。此时,我才知道诗歌节的开场是一个纪念她诞辰一百周年的专场,而我错过了它!好在诗人的诗仍在“等待”,供我忘记一切地读着;“活着,像泥土一样持续”,我读着,我经受着读诗多年还从未经受过的哆嗦和颤栗,我甚至不敢往下看(往下看,最后一句是“在天空之上是我的葬礼”);最后我合上书,像一个虚弱不堪的人,走上了夜幕下的灯火闪烁的泰晤士河上的巨大铁桥…… 从此我知道了什么叫做诗歌的力量,什么叫着对灵魂的致命一击或深刻抵达。就像一个深知自己中了“毒”但又不想把那根毒刺拔出来的人一样,我守着这样的诗在异国他乡生活。我有了一种更内在的力量来克服外部的痛苦与混乱。现在想一想,那些日子是多么让人怀念!在伦敦的迷雾中,是俄罗斯的悲哀而神圣的缪斯向我走来。 人生的这么一个阶段就这样过去了。现在,即使我不感叹时光的飞逝,也不得不惊异“自然规律”在我们自己身上所起的物质作用。似乎转眼间,已到了如老杜甫所说的“老去诗篇浑漫与”、“潦倒新停浊酒杯”的时候了;或者说,是到了与这个世俗的、肉体的世界达成某种妥协的时候了。再说,像我这样的人,读了一辈子的诗,还有什么可以激动的?还有什么可以再次搅动我的血液?我们自己,早已“麻木不仁”了。 然而,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偏偏有一个你早已忘记的人向你走来,我想大家已知道这里说的是谁了。看来她出现一次还不够,她还要再出现一次。大约在半年前吧,我偶尔翻开一本杂志,上面恰好有一首茨维塔耶娃的《普赛克》,我开始还不怎么在意,但接着,仿佛一种不由分说的力量拉住了我,仿佛死者在骤然间复活,“过去的一切”全回来了: 你穿着——我的甜心——破烂的衣服, 它们从前曾是娇嫩的皮肤。 一切都磨损了,一切都被撕碎了, 只剩下两张翅膀依然留了下来。 披上你的光辉, 原谅我,拯救我,但是 那些可怜的、满布尘埃的破烂衣服—— 将它们带到教堂的圣器室去。 正是这样的诗让我“留了下来”。这一次,虽然没有上次那样强烈,但也许更深刻:它不仅使我再次感受到一种语言的质地和光辉,感受到爱、牺牲、苦难和奉献的意义,重要的是,它令我满心羞愧。在那一刻,我理解了为什么爱尔兰诗人西穆斯·希内会说曼杰斯塔姆、茨维塔耶娃这样的俄罗斯诗人在二十世纪现代诗歌的版图上构成了一个“审判席”。是的,面对这样质朴、伤痕累累、无比哀婉而又不可冒犯的诗,我唯有羞愧。它使我被迫再次面对自己的内心。它使我意识到像我这样的人注定要和某种事物守在一起,要和它“相依为命”。正像人们说的,想不爱它都不行。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茨维塔耶娃。我曾对另一个俄罗斯女诗人阿赫玛托娃有过一点研究,如果说她的诗是“历史的”(尤其是她中后期的诗),茨维塔耶娃的诗就是 “神话的”。要描述这样一种诗歌,我们需要另一种语言,而这种语言在当今似乎已经失传。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江河日下、离本源愈来愈远的时代里。 然而,文学和诗歌是承载记忆的。茨维塔耶娃的诗让我感动并惊异,不仅在于她写出了俄罗斯心灵的苦难和渴望,更在于她通过特有的激情、灵感和语言,有力地复活了诗歌的那种似乎比一切语言更古老、也更神秘的力量。这不能不说是现代诗歌的一个奇迹。是的,它让我在今天再次意识到出自诗歌本源的力量何在。这种力量何在呢?它肯定不在当今那一片错把欲望本能当作艺术本能的熙熙攘攘声里,恐怕也不在我们自己的机巧或雄辩里。然而这种力量确实存在。它曾被人类一再触及,但又被一再遗忘。这一切,正如茨维塔耶娃的友人、同时代诗人曼杰斯塔姆早就写到的那样: 也许在嘴之前,低语已经存在, 远在树木出现之前,叶子就在飘旋, 那些我们奉献经验的对象, 远在彼时之前即已成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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