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奉节县地方税务局
释义

机构概况

奉节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全局现有在职职工116人.其中:党员83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8人.县组织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税源管理科、税政管理科(社会保险费征收科)、收入核算科、监察室,辖5个基层税务所、1个办税服务厅和稽查局。担负着全县30个乡镇14种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和社会保险费等13项地方基金、附加费的征收任务。

2011年,在市地税局和县委、县府的坚强领导下,奉节县地税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始终坚持“抓收入、重征管、优服务、强队伍、正作风、严规范”的“十八字”工作方针,全局上下精诚团结,求真务实,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8.95亿元,同比增长48%,增收2.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57亿元,同比增长42%,增收1.35亿元;县本级税收收入2.98亿元,同比增长44%,增收0.9亿元;社保费及基金收入4.17亿元,同比增长47%,增收1.33亿元,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受到了县委、县府的通报表彰。

2012年,全局上下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牢牢把握全县推动大建设、促进大发展、实现大跨越的重要机遇期,紧紧围绕全县“1133”工程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跨越式发展执行年”活动为抓手,以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为突破,围绕“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种意识”的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狠抓执行力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税收收入确保实现5.6亿元,同比增长23%,力争达到5.68亿元,同比增长25%;社会保险费征缴率确保达到90%以上。不断推动奉节地税事业实现新跨越,为加快建设渝陕鄂边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要职能

奉节县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全局现有职工121人。其中,退休职工8人,在职职工113人。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管理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科、人事科、监察室,辖6个税务所1个办税服务厅和稽查局。担负着全县30个乡镇的地方税收(含基金、附加费)征收管理和社会保险费征收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建议;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调控、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议;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税收法制建设。

(三)承担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地方税、附加、规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四)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所在县政府确定的财政预算收入计划指标,负责编报本单位税收、附加、规费收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分析预测。

(五)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纳税宣传、税收政策咨询。

(六)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源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情况,并依法处理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追偿工作。

(九)监督检查本单位各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

(十)垂直管理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一)承办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和所在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拟定本单位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面向社会的税务宣传、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管理本单位后勤、行政工作。

政策法规科

拟定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和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批工作;承担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查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追偿、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单位财务、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科所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协助完成上级机关开展的各类监督和审计工作。

税政管理科

组织实施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投资方向调节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相关税种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受理和审核相关税种的减免和延期缴纳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工作;负责执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负责税收情报交换、反避税工作;处理国家(地区)间有关税务事项;参与国际税收的调研和学术交流;组织实施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离休干部医药费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承担市政府确定的有关规费的代征工作。

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分配下达年度税收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报、执行工作;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评估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承担本单位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和着装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代征、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支付管理工作。

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指导、检查和处理本单位各级部门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事项;组织落实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协税护税、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划分和裁定地方税收征管范围;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承担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节;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收宣传;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税源管理科

负责税源信息的采集、整理、监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并开展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对税收征管及稽查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税源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工作。

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及群团工作;承担本单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工作;协助完成上级机关开展的巡视工作。

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单位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协助党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开展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

草堂税务所

负责白帝镇、草堂镇、汾河镇、岩湾乡和白帝城风景名胜管理区管辖的梅溪河以东范围内的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平皋税务所

负责康乐镇、大树镇、公平镇、竹园镇、红土乡、石岗乡、平安乡和新政乡的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吐祥税务所

负责吐祥镇、青龙镇、新民镇、甲高镇、羊市镇、太和乡、五马乡、云雾土家族自治乡、安坪乡的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兴隆税务所

负责兴隆镇、长安土家族乡、龙桥土家族自治乡、鹤峰乡、冯坪乡的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永安第一税务所

负责朱衣镇、康坪乡、永安镇李家沟以西范围内的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永安第二税务所

负责永乐镇和永安镇李家沟以东范围内的地方各税、附加费和社会保险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办税服务厅

负责办理全县地方税收、社保各费、基金及附加征收等相关事项。

稽查局

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稽查选案、检查、审理(除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外)、执行工作,依法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税收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负责税务稽查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国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1/15 22: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