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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风雅颂赋比兴
释义

风雅颂赋比兴,起源于诗经,合称“六义”,唐孔颖达《毛诗正义》说:“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前者是诗的作法,后者是诗的体裁。赋、比,较清楚,兴有疑问,后人分歧很多,没有定论。刘勰“风通而赋同”,风雅颂相通,赋则作为诗的一般表现手法,“通正变,兼美刺”。比和兴,历代解释很多,有三种学说:政治的解说、语言的解说和文学的解说。风雅颂就是一种艺术手法,运用不同形式让人理解的有所不同而已,就是现代的对比,先言他物再引所以物,导致艺术风格的差异,后来逐渐形成各种文学流派。

中文名:风雅颂赋比兴

性质:诗作法、体裁

起源:诗经

别称:“六义”

含义:历代多有分歧

演变:各种文学流派

“六义”简介

风雅颂赋比兴合称“六义”。“赋比兴”的观念在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不断积累,先由《周礼·春官·大师》总结:“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1]汉代《毛诗序》的作者,根据《周礼》的说法提出了“诗之六义”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2]很明显,风、雅、颂是属于《诗经》的文体分类,赋、比、兴是指什么,则没有说明。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说:“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意思是前者是诗的作法,后者是诗的体裁。一般说,赋、比,都比较清楚,兴就有疑问,后人的解释分歧很多。至今也没有定论。刘勰所谓“风通而赋同”,即风雅颂相通,赋则作为诗的一般表现手法,“通正变,兼美刺”,也是相同的,这些都比较好理解,惟独比和兴问题,历代解释很多。概括起来大体上有三种解释的方法,即政治的解说、语言的解说和文学的解说。

起源诗经

风、雅、颂

《风》又称《国风》,一共有15组,“风”本是乐曲的统称。15组国风并不是15个国家的乐曲,而是十几个地区的乐曲。国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桧、齐、魏、唐、秦、豳、陈、曹的乐歌,共160篇。国风是当时当地流行的歌曲,带有地方色彩。从内容上说,大多数是民歌。作者大多是民间歌手,但是也有个别贵族。

对于《雅》的认识有各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指周朝直接统治地区的音乐,“雅”有“正”的意思,把这种音乐看作“正声”,意在表明和其他地方音乐的区别。也有人说“雅”与“夏”相通,夏是周朝直接统治地区的称呼。还有观点认为,《雅》是指人人能懂的典雅音乐。《雅》共105篇,分为《大雅》 31篇和《小雅》74篇。《雅》多数是朝廷官吏及公卿大夫的作品,有一小部分是民歌。其内容几乎都是关于政治方面的,有赞颂好人好政的,有讽刺弊政的。只有几首表达个人感情的诗。但是没有情诗。

诗经解读

《颂》是贵族在家庙中祭祀鬼神、赞美治者功德的乐曲,在演奏时要配以舞蹈。又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共40篇。其中《周颂》31篇,认为可能是西周时的作品、多作于周昭王、周穆王以前;《鲁颂》4篇,认为可能是鲁僖公时的作品;《商颂》则认为是春秋以前宋国的作品。

赋、比、兴

“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赋”是直陈其事,描述一件事情的经过。“比”是打比方,用一个事物比喻另一个事物。“兴”是从一个事物联想到另外一件事物。 “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赋”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直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 “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因此又多称为“起兴”,对于诗歌中渲染气氛、创造意境起着重要的作用。《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有时一句诗中的句子看似比似兴时,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来判断是否是兴。例卫风·氓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就是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

“赋比兴”的观念在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不断积累,先由《周礼·春官·大师》总结:“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汉代《毛诗序》的作者,根据《周礼》的说法提出了“诗之六义”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进一步,“兴”又兼有了比喻、象征、烘托等较有实在意义的用法。但正因为“兴”原本是思绪无端地飘移和联想而产生的,所以即使有了比较实在的意义,也不是那么固定僵板,而是虚灵微妙的。如《关雎》开头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原是诗人借眼前景物以兴起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但关雎和鸣,也可以比喻男女求偶,或男女间的和谐恩爱,只是它的喻意不那么明白确定。又如《桃夭》一诗,开头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写出了春天桃花开放时的美丽氛围,可以说是写实之笔,但也可以理解为对新娘美貌的暗喻,又可说这是在烘托结婚时的热烈气氛。由于“兴”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可以自由运用的手法,后代喜欢诗歌的含蓄委婉韵致的诗人,对此也就特别有兴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陈出新,不一而足,构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特殊味道。

风、雅、颂是属于《诗经》的文体分类,赋、比、兴则没有说明。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说:“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意思是前者是诗的作法,后者是诗的体裁。一般说,赋、比,都比较清楚,兴就有疑问,后人的解释分歧很多。至今也没有定论。刘勰所谓“风通而赋同”,即风雅颂相通,赋则作为诗的一般表现手法,“通正变,兼美刺”,也是相同的,这些都比较好理解,惟独比和兴问题,历代解释很多。概括起来大体上有三种解释的方法,即政治的解说、语言的解说和文学的解说。

政治曲解

如汉代的“比刺兴美”说。这是汉儒经学的解释。郑玄注《周礼》“六诗”说:“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而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3]这种说法是以汉代的社会文化中的美刺论生硬地来解释比兴,与文学艺术离开得比较远,与文学创作没有多大关系。《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抒情的诗歌中,离开诗歌所表达的情感和所描绘的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就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牵强附会的理解,有着直接关系。唐代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 “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并非比一定与“刺”相连,兴一定与“美”相连。这种经学家的政治解释方法,在中国古代仍有不小影响。连刘勰也不能不受其影响,如“比兴”篇中说:“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贞一,故夫人象义。”意思是关雎雌雄有别,用以比喻后妃的美德,布谷鸟专一,所以诗人用来比喻夫人的专一用心。这种读诗的方法承继的是郑玄的政治解释方法。这种方法特点是用政治遮蔽艺术,用意识形态曲解诗义,离开了诗歌的常识,是不可取的。

艺术解读

朱熹的解说可作为代表。朱熹在《诗集传》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言之辞。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4]赞成此说的人最多。在朱熹的解说中,强调比兴是一种修辞?手?段,一种语言技巧。这种解说与郑玄的政治教化说大异其趣,无疑把解说推进了一步。从单纯的训诂的角度看,不能说没有道理。但作为一种语言解说,用之于非文学著作中是可以的,但用之于文学作品似乎就还隔着一层。因为诗歌的语言是情感的语言,离开情感,单纯从文字训诂的角度,很难把属于情感世界的诗歌解说清楚。实际上,对于这种解说,连朱熹本人有时也是怀疑的。

文学的解说 最值得重视的解说。具体代表性的有四人,即刘勰的“比显兴隐”说,钟嵘的“文已尽意有余”说,宋人李仲蒙的“叙物索物触物”说。近人徐复观的现代解说。这里先简单介绍钟嵘、李仲蒙的说法,然后再回过来重点阐述刘勰的说法以及徐复观的观点。

钟嵘在《诗品序》中说:“故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有尽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在钟嵘看来,三者都是文学的方法。因为运用赋比兴都要“干之以风力,润之者丹采”,最终目的都是要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其中,对兴的又以“文有尽意有余”来解说,这就把“兴”的含蓄蕴藉的文学功能说得比较清楚。这种看似“与训诂乖殊”(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解说,“说得不明不白”(黎锦熙《修辞学·比兴篇》)的解说。恰恰揭示了“兴”的文学功能,是十分有意义的。钟嵘对“兴”的这种解说影响很大,唐代以来的诗学实际上是沿着“文有尽而意有余”的旨意往前推进。

审美解说

也很有意义,他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5]李仲蒙分别从“叙物”、“索物”、“触物”的角度来解释“赋、比、兴”。在他看来,作为赋的“叙物”不仅仅是 “铺陈其事”,还必须与“言情”相结合,就是说作者要把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又要把客观的物象描写得真切生动。这就比传统的解释进了一大步,更加符合创作中对于“赋”的 要求。唐代许多诗人用“赋”,的确都表现了这样的特点,如杜甫的《北征》、《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三吏三别”,白居易的《长恨歌》与《琵琶行》,主要是用“赋”,却也十分尽情。作为“比”的“索物”,即索取和选择物象以寄托感情,不完全是一个运用比喻手法问题,作者还必须在比喻中表达作者真挚的感情。唐代许多诗歌中的比喻,如李白《春思》:“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这里用“比”,却以情附物,而不象某些汉赋那样把各种比喻变成单纯词藻的堆砌。作为“兴”的“触物”,由外物的激发以兴情,反过来又把情感浸透于所描写的物象中。显然,李仲蒙对“赋、比、兴”的解说,最后都归结到一个“情”字上面,这就更符合文学的审美特征。

总之,风雅颂就是一种艺术手法,是运用形式的不同而被人理解的有所不同而已,现代意义上的所指就是对比,先言他物再引所以物,这样以来就导致艺术风格的不同,形成后来文学的流派也就显然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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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4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