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封建初 |
释义 | 娄底市政协原秘书长个人简历封建初,男,汉族,湖南双峰县人,1962年9月出生,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9年10月入党,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 1979.02-1981.12 郴州地区商业学校大专班学习; 1981.12-1984.12 娄底地区商业干校教师、教务科副科长; 1984.12-1988.06 娄底地区商业干校副校长; 1988.06-1990.01 娄底地区财委干部,综合科副科长; 1990.01-1992.10 娄底地区商业网点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1992.10-1994.02 娄底地区财委办公室主任; 1994.02-1995.09 娄底地区商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1995.09-2001.09 娄底地区(市)商业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1.09-2004.02 娄底市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4.02-2009.01 娄底市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9.01-2011.01 娄底市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 一审获刑5年6个月据湖南日报2012年4月17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梁辉)今天,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一审判处娄底市政协原秘书长封建初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没收财产5万元。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封建初原任职单位娄底市粮食局罚金15万元,追缴单位违法所得100万元上交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上半年,娄底市粮运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粮运公司”)规划修建粮运大厦,希望能使用娄底市粮食局机关院内门球场和仓库所占的1000余平方米的土地。为此,粮运公司负责人王某等人多次找娄底市粮食局及时任粮食局局长封建初,请求将上述土地转让。同年5月28日,娄底市粮食局在封建初的决定下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未经批准,通过协议方式以100万元的价款将该块土地转让给了粮运公司。 此外,1994年至2008年底,被告人封建初在担任娄底市商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娄底市粮食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现金人民币36万元。其中,收受娄底市某商贸公司、娄底市某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另案处理)所送现金30万元,多次收受原娄底市某储备库主任戴某(另案处理)所送现金人民币5万元,收受某区粮食局所送现金1万元。 2011年1月,娄底市纪委将封建初涉嫌犯罪案移送娄底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4月7日,娄底市检察院将此案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案发后,被告人封建初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协助司法机关抓捕了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且已全部退赃。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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