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焚猪见真情 |
释义 | 原文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邑有妻杀夫者,因放火烧舍,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讼于官。妻不服。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译文张举是吴国人,担任句章县官。该县有一妻子杀丈夫,再放火烧毁自家房屋,谎称丈夫是被大火烧死。丈夫家的人感到怀疑,便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妻子不服罪.于是张举就牵来两头猪:一头杀死它,一头活着,都用柴火焚烧,活活烧死的猪口里有灰,杀死再烧的口里无灰.接着将妻子丈夫尸体检验,口里果然没有灰,。审讯妻子,她认罪了。 注释1 .县,当地。 2 .说,扬言。 3 .吴:即吴地,今江苏苏州一带。 4 .句章:古地名 5 .举:指张举 6 .令:县令 7 .邑:同乡 8 .鞠:审讯 9 .为:是 10.令:县令 11.者:······的人 12.因:趁机 13.舍:房屋 14.称:谎称 15.讼:告状 16.服:认罪 17.因:于是 18.积:堆 19.薪:柴草 翻译句子讼于官:将(女人)诉讼到张举那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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