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学体系 |
释义 | 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 一、法学体系的中心问题建设法学体系需要总结和研究本国的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律实际生活对法学体系的需求,以及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经验。由于近代意义上的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因而其中心问题是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和设置问题。 二、近代法学体系为什么由分支学科构成?1、由于社会关系的纷繁复杂,不断形成不同的部门法予以调整,相应地也就出现了相应的法学分支学科对其进行研究。 2、法学作为一门系统的专门的学问,不仅要研究各个部门法,还要以不同的角度、不同方法进行综合的研究,为各个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相关条件。于是也就出现了诸如法理学、立法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法律思想史学、法律制度史学等等具有一般理论(综合)特质的法学分支学科。 三、法学体系与法的体系的关系1、两者有密切联系 每个重要的部门法都需要相应法学分支学科予以研究。 2、两者也不能混同 2.1近代法的体系主要由部门法构成,而法学体系不仅包括与部门法相应的分支学科,还包括诸如法理学、立法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法律思想史学、法律制度史学等没有对应部门法的分支学科。 2.2近代法的体系主要是由一国现行的部门法构成,而法学体系中相应的法学分支学科既要研究本国相应的现行部门法,也要研究历史上和外国的相应的部门法。 因此,法学体系涉及的范围远比法的体系广泛。 四、法学的分科法学可以分为很多分支学科,主要有: ①理论法学,又称基础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 ②法律史学。可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 ③国内法学。指一国各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以及军事法学等。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因此,在国内法学体系中,宪法学占有主导地位。 ④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 ⑤立法学。研究立法原则、规划、立法体制、立法风格、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以及法律汇编、立法评价等问题。 ⑥法律解释学。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文字进行阐释,相当于中外历史上所称的注释法学。 ⑦法社会学。通常指通过社会现实问题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实行和效果等问题。 ⑧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比较法学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法律(包括本国法和外国法之间,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因此,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密切联系。 ⑨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些边缘学科 。如科技法学 、 法医学 、司法鉴定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等。 在每一独立的分科中,又可再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较低的分科。而在各分科中,每个国家的法学都总是以研究本国现行法为重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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