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雄 |
释义 | 法雄字文强,扶风郿人。和帝时,仕郡功曹,辟太傅张禹府,除平氏长,迁宛陵令。安帝时,为青州刺史,迁南郡太守。 《后汉书·法雄传》法雄字文强,扶风郿人也,齐襄王法章之后。秦灭齐,子孙不敢称田姓,故以法为氏。[一]宣帝时,徙三辅,世为二千石。雄初仕郡功曹,[二]辟太傅张禹府,举雄高第,除平氏长。[三]善政事,好发擿奸伏,盗贼稀发,吏人畏爱之。 南阳太守鲍得上其理状,迁宛陵令。 注[一]法章,齐涽王子也。法章子建立,为秦所灭。见史记也。 注[二]续汉志曰"郡皆置诸曹掾史,功曹史,主选署功劳"也。 注[三]平氏,县,属南阳郡,故城今唐州平氏县也。 永初三年,海贼张伯路等三千余人,冠赤帻,服绛衣,自称"将军",寇滨海九郡,杀二千石令长。初,遣侍御史庞雄督州郡兵击之,伯路等乞降,寻复屯聚。 明年,伯路复与平原刘文河等三百余人称"使者"。攻厌次城,杀长吏,[一]转入高唐,[二]烧官寺,出系囚,渠帅皆称"将军",共朝谒伯路。伯路冠五梁冠,佩印绶,[三]党觽浸盛。乃遣御史中丞王宗持节发幽、冀诸郡兵,合数万人,乃征雄为青州刺史,与王宗并力讨之。连战破贼,斩首溺死者数百人,余皆奔走,收器械财物甚觽。会赦诏到,贼犹以军甲未解,不敢归降。于是王宗召刺史太守共议,皆以为当遂击之。雄曰:"不然。兵,凶器;战,危事。[四]勇不可恃,胜不可必。贼若乘船浮海,深入远岛,攻之未易也。及有赦令,可且罢兵,以慰诱其心,埶必解散,然后图之,可不战而定也。"宗善其言,即罢兵。 贼闻大喜,乃还所略人。而东莱郡兵独未解甲,贼复惊恐,遁走辽东,止海岛上。五年春,乏食,复抄东莱闲,雄率郡兵击破之,贼逃还辽东,辽东人李久等共斩平之,于是州界清静。 注[一]厌次,今棣州县是也。 注[二]高唐今博州县。 注[三]汉官仪曰"诸侯冠进贤三梁,卿大夫、尚书、二千石冠两梁,千石以下至小吏冠一梁",无五梁制者也。 注[四]史记范蠡之词。 雄每行部,录囚徒,察颜色,多得情伪,长吏不奉法者皆解印绶去。 在州四年,迁南郡太守,断狱省少,户口益增。郡滨带江沔,[一]又有云梦薮泽,[二]永初中,多虎狼之暴,前太守赏募张捕,反为所害者甚觽。雄乃移书属县曰:"凡虎狼之在山林,犹人之居城市。古者至化之世,猛兽不扰,[三]皆由恩信宽泽,仁及飞走。太守虽不德,敢忘斯义。记到,其毁坏槛藊,不得妄捕山林。"[四]是后虎害稍息,人以获安。在郡数岁,岁常丰稔。[五]元初中卒官。 注[一]水经曰:"沔水出武都沮县东狼谷中,至江夏沙羡县北,南入于江。"羡音夷。 注[二]云梦泽今在安州。 注[三]礼记曰:"大道之行,四灵以为畜。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凤以为畜,故鸟不獝;麟以为畜,故兽不狘。"是不扰之也。 注[四]槛谓捕兽之机也。藊谓穿地陷兽也。 注[五]稔,熟也。 《后汉书·法雄传》翻译秦国灭齐国之时,田氏子孙均不敢自称田姓,因此改为法姓。汉宣帝时,法氏子孙迁徙至三辅地区,世代均担任品秩二千石的官员。法雄起初以郡功曹身份出仕,受太傅张禹府所辟,再以高第官除平氏县县长。法雄善于处理政务,擅长查察奸人坏事,因此在任期间,盗贼甚少为患,县内吏民都对法雄既敬又畏。南阳太守鲍得向朝廷汇报法雄的表现,法雄于是迁任宛陵令。 永初三年(公元109年),海贼张伯路与平原刘文河等三百余人自称为“使者”,攻打厌次城,杀害县长及官吏,贼军更向高唐转进,焚烧官寺,大肆释放囚犯,四方盗匪、渠帅皆称张伯路为“将军”,争相投靠他。朝廷下令派遣御史中丞王宗持节,带领幽州、冀州诸郡为数万人的士兵,又征法雄为青州刺史,与王宗一起合力讨伐张伯路。王宗、法雄二人连番征战,大破贼兵,贼军被斩首溺死者达数百人之多,余贼亦四出奔逃,官军获得大量器械财物。即使后来汉帝发诏大赦天下,贼军仍因王宗、法雄的军队尚未解甲,而不敢归降。王宗为了迅速消灭贼众,便召集刺史、太守共同商议,大家都认为应该直接进行攻击。法雄却主张:“不是这样的。兵者,是凶器;战争,是危险的事。蛮勇并不可恃,胜利亦不是必然的。这批贼众如果乘船出海,深入远岛,那就不易攻讨了。既然国有赦令,现在可以暂且罢兵,抚慰这群盗贼,如此一来他们势必解散,然后我们再对付他们,可以不战而定了。”王宗亦认同其言,决定罢兵。贼众闻讯果然大喜,将侵略所得的财物战俘通通交还。不过由于东莱郡的军队未肯解甲,贼众再次感到惊恐,遁走辽东,直至海岛。永初五年(111年)春天,漂泊海岛的贼众缺乏粮食,于是再次入寇东莱郡。法雄率领郡兵大破贼众,贼军向辽东逃窜,辽东人李久等协助法雄施行夹击,成功平定贼众,州界自此才得和平。 善治地方法雄为官严谨,每至军中,都会复审案件,观察囚犯的神色,经常能准确地判断案情的真伪,因此亦能查察不守法的官吏,并下令要他们解印除任。在青州任刺史四年,法雄便升迁为南郡太守,精于断案,治安靖平,户口益增。其时沔水、云梦泽一带野兽肆虐,前任太守悬赏招募人民捕猎虎狼,前往捕兽者反而屡遭其害。法雄于是向所属县令致信,说道:“虎狼居于山林之间,就好像人类居于城市之中。古代的治世中,猛兽不会侵扰人类,那是因为国家恩信宽泽,仁德连禽兽都有所被及。我这太守虽然不是什么有德行的人,但也不敢忘记这种道理。当你们收到这信件后,便将捕兽的工具及机关都摧毁掉,从此不得再于山林中胡乱捕杀野兽了。”自此之后,当地虎患稍为平息,人们的生活亦得到安定。法雄担任太守数年,农务经常都有丰收。元初年间,法雄卒于任上。其子法真,亦是一代名士,《后汉书·逸民列传》中有传。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