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法理学
释义

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本质

法理学不可简单地被界定为“法律是什么”这一问题回答的大全。如果法理学只有这一个核心任务,那么2500年前的古希腊就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

广义上讲,法理学可以被界定为法律的智慧,或者对“法律事业”的性质和语境的理解。法理学的词根应该是源于“juris”,意指法律或权利。另一个词根“prudence”则指智慧。因而法理学可能是寻求法律的智慧,或者寻求对法律的明智理解的学问。根据富勒“使人们的行为服从归制治理的事业”的法律格言和Beyleveled、Brownsword的用法,我们可以得出“法律事业”这一用语。

这种对于法理学任务的界定把问题的中心转向了这里:我们不仅探求“这一事业是什么”,以及“人们如何回答法律是什么”,而且我们也在试图弄清这些回答本身的含义。法律是一种争议的态度?或形式?正统性(合法性)是一种思维方式?广义的法理学理论不应仅仅局限于一个或者另一个法律观念,而应该探求这种多样性是如何形成的。

我们不能再局限于20年前中国法理学学者从前苏联学习而来的刻板的法理学教材的内容,法理学不是由:定义、特点、性质等等八股的条款构成的,她是一种法学的艺术,一种精巧的思维形式。

法理可以补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国家把法理作为最后适用的法源,即:法律无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有的西方国家法学者认为,当前法理有作为主要渊源的趋向;但也有的学者认为,法理本身并不具有法源的性质,只有依据法理所作的判决成为审理案件可以援引的判例时,才能成为法源。在社会主义法中,法理一般不作为法的渊源。苏联建国初期,由于社会主义法律还不完备,列宁曾宣布“在这种法令没有或不完备时,应以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为指针”(《列宁全集》第29卷,第106页)。中国司法实践中,当遇有案件在法律上无明文规定时,一般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作为审判的依据。

法理学专业介绍: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专门人才。

法理学专业的基本要求:

1、要求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全面的部门法知识和基本的人文社科知识;

2、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抽象概括能力,以及敏锐的洞察能力和思辨能力;

4、具备优秀的学术品格和学术原创力,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教学、国家立法、司法工作等相关的工作能力;

5、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的一般理论,重点研究法与各种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理念与价值,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现代西方法哲学、法理学前沿问题和比较法学等法学基本理论;

6、并掌握和运用法学方法,开展地方立法研究等实践活动,为地方法治建设服务。

法理学专业必读书目

一、经典文献

(一)中国法理学

1、於兴中:《法治与文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

2、冯象:《政法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

3、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2003年。

(二)西方法理学

1、H. L. A. Hart, The Concept of Law, 2. e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中译本,法律出版社,2006年).

2、H.L.A. Hart, Essays in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83)(中译本,法律出版社,支振锋译,2005年).

3、Lon Fuller, The Morality of Law (revised ed., Yale University Press, London, 1969)(中译本,商务印书馆,郑戈译,2005年).

4、Ronald Dworkin, Law’s Empire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中译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李常青,1996年).

5、Joseph Raz, The Authority of Law(Clarendon Press, Oxford, 1979)(中译本,法律出版社,朱峰译,2005年).

6、John Finnis, Natural Law and Natural Rights(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0)(中译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

7、Robert Alexy, A Theory of Legal Argumentation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89) (中译本: 中国法制出版社,舒国滢译).

8、Habermas, Jurgen, Between Facts and Norms: Contributions to a Discourse Theory of Law and Democracy (W. Rehg, trans., MIT Press, Cambridge, 2004)(中译本,三联书店,童世骏译,2003年).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1、Maureen Elizabeth Cain, Alan Hunt eds. , Marx and Engels on Law (Academic Press, 1979, 281p).

2、Susan Easton (ed.) Marx and Law (Ashgate, 2008).

二、导论及工具书

(一) 法理学导论

1、 考夫曼,哈斯默尔主编:《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2年。

2、布赖恩·比克斯:《法理学:理论与语境》,邱昭继译,法律出版社,2008年。

(二) 工具书

1. Brian Bix, A Dictionary of Legal Theo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中译本,邱昭继、马得华、刘叶深、冉杰、鲁强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

2. Dennis Patterson(ed.), A Companion to Philosophy of Law and Legal Theory, Blackwell 1999.

3. Martin P. Golding/William A. Edmunson(ed.), The Blackwell Guide to the Philosophy of Law and Legal Theory, Blackwell 2004.

4. Jules Coleman/Scott Shapiro(ed.), Oxford Handbook of Jurisprudence and Philosophy of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名词解释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

5、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并把它固定下来的,传统、集体感和恐惧感是维护其有效的重要力量,并对违反习惯者严厉惩罚的原始时期的行为规范。。习惯是原始社会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

6、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

7、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

8、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们的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9、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10、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11、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则,而且包括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发现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等,它是一国、地区法律上层建筑诸因素构成的系统。

12、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13、大陆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14、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法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法系。

15、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16、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社会需要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17、法治是指依法治理国家的原则。

18、一国两制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

19、法的原则指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0、社会主义法的原则指反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内容的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1、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守法的原则。

2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指法作为同一尺度衡量事实上不平等的人,不仅人人权利平等,而且义务平等。

23、社会调整系统,是指在一定的国家内存在的、有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所决定的社会规范,构成某一种统一体,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从不同的方面,用不同的手段,共同保证这对社会生活领域产生全面、深刻影响的统一体。

24、法律调整指根据一定社会生活的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有结果的、规范组织作用。25、法制是以法为核心,包括与法相适应的法律意识以及相应的法律实践(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护法、守法等活动)在内的某国或某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

26、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

27、法律秩序是依法建立的秩序。它是以有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实行法治为前提。

29、社会主义法治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地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决依法办事,依法治理国家。

30、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

31、法律心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不系统的,自发形成的感受和情绪。

32、法律思想体系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观点。

33、法律文化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或民族的全部法律活动水平的概念,它是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等活动中所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和知识的总和。

34、法的创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5、法律规范的制定,是指国家或国家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36、法律规范的认可,是指国家或国家机关对业已存在的行为规范承认并赋予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38、调整性规范是通过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以权利并让他们承担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 。

39、保护性规范是规定法律责任,以及制裁措施的规范。

40、积极义务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必须做出一定行为,即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

41、授权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有权自己做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42、禁止性规范,是指禁止人们做出一定行为,即承担~定消极不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

43、绝对确定性规范,是指不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怕调整的规范。

44、相对确定性规范,是指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个别调整的规范。

45、任意性规范,这种规范允许双方当事人有自己的意思表示,就一定问题达成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才适用规范所规定的行为方案。

46、强行性规范,这种规范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问题,只能执行法律规定的方案,否则其协议无效。

47、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法律规范在逻辑联系上是有哪些因素或部分构成的。

48、命令性规范,是以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体现的国家规范性命令,一项命令就是一个规范。

49、情况性规范,是指允许执法机关、执法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直接进行个别性调整的规范。

50、必择其一的规范,是指规定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必不使用规范中列举的若干方案中的一种。

51、任选的规范,是指在规范中除了规定可供采用的基本方案以外,也规定了任选的方案。

52、法的体系,是指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53、立法体系或称为制定法体系,是指一国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54、法的部门,是指对一国现行法规范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55、法的形式渊源,指法的法律效力的来源,即一个行为规则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具有法律规范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或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56、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归纳和加工,使其系统化的活动。

57、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58、法律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在不改变法规内容的前提下,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涉及问题的性质或按发布时间的先后顺序予以排列,汇编成册。

59、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补充,并编制新的系统化的法典的活动。

60、法的实现是指法律规范在人们的行为中的具体落实,即权利被享用,义务被履行,禁令被遵守。强调法实施的结果,强调把法律规范的要求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事实是实际状况。

61、法的实施是指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它强调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和贯彻。

62、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和由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国家权力调整和保护具体的社会关系的活动。它是法的实现的重要形式之一。

63、自由裁量权即在法律对有关事项近规定原则,而没有规定具体幅度和范围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在符合立法目的和原则的前提下,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取适当措施履行其行政职能的权力。

64、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适用法的活动,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符合立法目的,做到客观、适当、公正,符合理性。

65、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协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的制度。

66、调解指中立的第三者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停疏导,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消除纷争的活动和方式。

67、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范围,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68、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69、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其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人。

70、权利能力,是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71、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72、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因违法而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它是行为能力在保护性法律关系中的特殊表现形式。73、法律关系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在法律上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就是法律关系的内容。

74、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所允许的权利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由其他人的法律义务所保证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75、法律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人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必须作出的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76、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7、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化和消灭的现象。

78、法律事件,是指法律不把一定后果的产生与当事人的意志相联系的客观事实或现象。

79、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的行为。

80、合法行为,是指符合法律 规范或法律原则要求的,对社会有益或至少无害的,从而为法律所保护的行为。

81、违法行为,亦称违法,是指个人或单位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

82、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83、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征罚性或保护性强制措施。

8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思想教育的、文化的、行政的和法律 的各种手段,征罚犯罪,制裁违法,改造违法犯罪者,积极消除产生违法、犯罪的根源和条件,从多方面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秩序。

85、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86、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督促。

法理学课程

课程性质

法理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律科学中,法理学是基石,是最为主要的理论法学,构成了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方法论。在法学教学体系、课程设置中,法理学是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统领着法学的教学,既构成了法学阶梯的入门课程,又高于部门法学,成为法学的理论集大成学科。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的原理、原则、精神的科学,是关于法律、法律现象、法律问题的最一般最普遍最根本的思想,是关于法律的所以然的道理。本课程主要研究、讲授法学、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当代中国法理学界的理论热点和难点,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和制度建设的核心理论问题。 本课程以法理为基础,以问题为中心,以理性分析为形式,以塑造和提高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为目标。教学的着重点在于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法理学的范式,实现视野的更新和融合,实现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提高,实现理论思维能力和水平的深化,深化理论知识和修养,提高专业水平,形成博厚的知识框架。

教学目的

1、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观点、方法,深刻地了解法理,认识法律的本质、特征、结构、要素、功能、作用、目的,了解法律的发生、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

2、通过比较分析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理解法治作为文明的核心要素、社会最为根本和最为重要的控制方式的意义。

3、通过对古今中外法律文化的初步认识,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性,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通过教学,培养同学真正成为法律人,从而真正拥有良好的专业学识、知识框架和素质,形成专门性、职业性、系统性的法律人思维方式。

教学要求

1、了解法理学的理论体系,系统学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提高和深化对法理学的理论和理论框架的认识,从宏观上深刻认识法理,促进对法律的原理、原则、价值、精神的深入研究。

2、坚持科学性原则,从总体性高度把握法理学的完整体系。

3、了解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学术状况,关注理论界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参与法理学的研究和讨论。

4、以问题为中心,深化对某些问题的研究,独立思考,独立探索,能够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进行系统的论证;通过以点带面,促进理论的深化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5、 坚持马克思主义,博稽古今,会通中外,扩展视野。

6、关注社会,关注现实,关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和实践,积极探索新领域、新现象、新问题。

7、深入学习部门法学知识,深入其他理论法学、边缘法学学习,与比较法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史等学科紧密结合,形成既广泛又深入的知识结构。

《法理学》1

图书信息

法理学

作 者: 姚建宗

出 版 社: 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1

开 本: 16开

I S B N : 9787030259431

定价:¥78.00

内容简介

本书以多种理论视角、多种风格相结合,编写者除了法理学学者之外,也涵盖了民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其他学科的学者,从而体现了本书在内容上的学术化和个性化。编写者按照学术论文的标准进行教科书的写作,在介绍通说的基础上阐述个人的学术见解,使教科书保持了多元化的学术特色。读者可以在阅读和思考的过程中逐渐培养自身的法理学思维方式,提升自身关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素养。

本书适用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高年级本科生、法学研究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同时也适合理论法学研究者以及对法理学感兴趣的其他读者阅读。

目录

出版说明

总序言

前言

绪论 法律科学与法律哲学

第一编 法律的理论

第一章 法律的概念

第二章 法律的要素

第三章 法律的形式与效力

第四章 法律体系

第五章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第六章 人权

第七章 法律行为

第八章 法律关系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法律的作用

第十一章 法律价值概述

第十二章 法律的具体价值

第二编 关于法律的理论

第十三章 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十四章 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

第十五章 法律的历史

第十六章 法律的发展

第十七章 法律传统与法律文化

第十八章 法制现代化

第十九章 法律的现实运作

第二十章 立法

第二十一章 守法

第二十二章 执法

第二十三章 司法

第二十四章 法律程序

第二十五章 法治

第三编 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

第二十六章 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概论

第二十七章 法律解释

第二十八章 法律推理

第二十九章 法律论证

第三十章 特殊法律方法

附录一 以感恩的心对待生活

附录二 坚守法律人的底线

后记

《法理学》2

图书信息

书 名: 法理学

作 者:卓泽渊

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7-1

ISBN: 9787503693946

开本: 16开

定价: 36.00元

内容简介

本书集作者从事法理学教学和研究逾二十年的心得,精心写就而成。全书分为原理篇、价值篇、运行篇、法治篇四个部分,分别阐述了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价值理论、法的运行理论以及法治国家理论,对重要理论问题追根溯源,探求究竟;亦不忘介绍相关背景、学说争鸣,保证理论的连贯性和体系性。在深入讨论法和法学现象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帮助学生深化对部门法的理解。

本书可以作为法科高年级学生学习部门法之后,再作理论提升的法理学课程教材;也可为那些对法学已有所涉猎或领悟的非法学专业的读者,提供一些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学思维训练;还可以帮助普通读者提升关于法律与法治的理论认知。

作者简介

卓泽渊,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和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963年生于重庆市长寿县;1980年至1984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1987年至1990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法理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后再度留校任教。1991年晋升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0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法学理论博士学位。1999年12月至2003年9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2003年8月调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工作。先后入选中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中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获得国务院政府津贴以及司法部优秀教师奖和法学教育优秀育人奖,重庆市九五立功奖章,重庆市五四青年奖章。先后出版有《法律价值》、《法的价值论》、《法的价值总论》、《法治泛论》、《法政治学》和《法治国家》等学术著作;总主编10卷本《法学论点要览》丛书,主编有高等学校法学教材的《法学导论》、《法理学》等,副主编《马克思主义法学新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问题研究》等。共独立著作、总主编、主编、副主编、参编、编著教材、工具书、丛书三十多部,发表法学文章约一百五十篇。

《法理学》3

图书信息

作 者: 张文显主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1

字 数: 554000

页 数: 452

开 本: 16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503669224

包 装: 平装所属分类: 图书 >> 法律 >> 法学理论

定价:¥36.00

内容简介

本书由四位法理学名家共同鼎力完成,为学院教科书的优秀范例,是教育部法学类精品课程的配套教材。

本书对法理学基本概念和理论的划分及阐释,代表了当下法理学研究的典型范式。作者强调用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法学导论—法的起源与发展-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作用和价值-法与社会”六编为基本架构,一方面承袭了法理学研究的历史积累和中国法治实践的丰富经验,另一方面以敏锐的视角关注法理学前沿问题和最新成果,侧重介绍法律作为一门学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命题,学说和制度之比较亦贯穿始终。

本收相当出色地完成了本学科应有的法学启蒙和知识传授的职责,展示了作者对治学和教学双重负责的严谨态度,是引领法学专业学生进入法学之门的高品质教科书。

作者简介

张文显,哲学博士,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党委书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法学学部召集人,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法律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执委会委员。代表性著作有:《法哲学范畴研究》、《二十世纪西方哲学思潮研究》、《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方法与前沿》等。

《法理学》4

图书信息

作 者: 汤唯主编

出 版 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9-1

开 本: 16开

ISBN: 9787209049009

定价:¥33.00

内容简介

本教材共分25聿。每一章在结构上分为五个部分:教学要求、基本原理、扩展知识、事例分析、思考习题。其中,“教学要求”置于每章篇首,用于提示本章学习重点,即为专科与本科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要点。“基本原理”为第二部分,阐释本章的核心概念和原理,是专科学生与本科学生均应该重点掌握的学习内容。第三部分“扩展知识”则主要针对本科生提出特殊的教学要求,要求本科生在前一部分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自己的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事例分析”是本章节的实证部分,用典型案例或事例解读该章节的基本理论,帮助学生实现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有机结合。“基本原理”、“扩展知识”、“事例分析”三个部分构成正文的主要内容。“思考习题”部分置于每章篇尾,作为学生复习备考之时的参孝。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法理学导论

第一节 法学概述

第二节 法理学概述

第三节 中国法理学体系

第四节 法学研究方法论

第二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定义

第二节 法的特征

第三节 法的本质

第四节 西方关于法的各种解说

第三章 法的渊源

第一节 法的渊源概述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

第三节 法的分类

第四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 法的要素概述

第二节 法律概念

第三节 法律规财

第四节 法律原则

第五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概述

第二节 法律部门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六章 法的效力

第一节 法的效力概述

第二节 法的效力范围

第三节 法的效力冲突规则

第七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概述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第三节 法的局限性

第八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三节 法律关系客体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第九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十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二节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第三节 权利和义务的对立统一

第四节 权利界限与权利滥用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构成和类型

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实现和归结

第四节 法律责任的本质和功能

第十二章 立法

第一节 立法概述

第二节 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立法程序

第十三章 执法

第一节 执法概述

第二节 执法体制

第三节 执法原则

第四节 执法监督

第十四章 司法

第一节 司法概述

第二节 司法的基本要求与原则

第三节 司法体制与司法改革

第十五章 法律方法

第一节 法律方法概述

第二节 法律推理

第三节 法律解释

第十六章 法律程序

第一节 法律程序概述

第二节 正当法律程序

第十七章 法律职业

第一节 法律职业概述

第二节 法律职业技能

第三节 法律职业道德

第十八章 两大法系

第一节 法系概述

第二节 两大法系

第三节 两大法系的发展

第十九章 法律继承

第一节 法律继承概述

第二节 法律继承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第二十章 法律移植

第一节 法律移植概述

第二节 法律移植的条件与实践

第三节 法律移植与法律改革

第二十一章 法与政策

第一节 政策概述

第二节 法与政策的关系

第二十二章 法与道德

第一节 道德概说

第二节 法与道德的关系

第三节 法与道德的冲突与互动

第二十三章 法与正义

第一节 正义的价值

第二节 法与正义的关系

第三节 正义的基本分类

第二十四章 法与人权

第一节 人权的概述

第二节 人权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 人权观的演变

第二十五章 法治国家

第一节 法治概述

第二节 中国法治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后记

《法理学》5

书名:法理学(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必修课)

图书编号:2077553

出版社:人民大学

定价:28.0

ISBN:730004729

作者:葛洪义

出版日期:2003-07-14

版次:1

开本:16

简介:

本教科书由导论和五编构成,即导论、法的本体、法的结构、法的运行、法律方法、法治国家。导论部分主要介绍关于法学、特别是法理学的基本知识;第一编法的本体,以法律的性质和定义为中心,阐述法律的“元”问题或根本问题;第二编法的结构,主要讨论法的现象及其技术性构成;第三编法的运行,主要讨论现实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的机制和原理;第四编法律方法,着重分析介绍法律职业者思考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思维方式;第五编法治国家,主要介绍法律制度的演进和发展过程中的一般规律,特别是与我国法治建设相关的制度变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这本《法理学》教科书的结构安排,一方面是为了增强法理学教科书的实用性,使学生能够通过法理学的学习,提高自己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另一方面,则试图强调理论问题在法律实践中的重要地位和实践意义。同时,这种结构安排也试图更好地覆盖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要求》中有关法理学部分的要求,体现法理学教学的最新进展。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法学及其体系

第二节 法理学的对象

第三节 法理学的意义

第四节 法理学的方法

第一编 法的本体

第二章 法的性质

第一节 法的定义

第二节 法的本质

第三节 法的特征

第三章 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价值的概述

第二节 法的主要价值

第三节 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第四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概述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第四节 法的局限性

第五章 法与社会

第一节 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

第二节 法与经济

第三节 法与政治

第四节 法与道德

第五节 法与科学技术

第二编 法的结构

第六章 法的分类

第一节 法的分类概述

第二节 法的一般分类

第三节 法的特殊分类

第七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 法的要素概述

第二节 法律概念

第三节 法律规范

第四节 法律原则

第八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部门

第二节 法律体系

第九章 法律程序

第一节 法律程序概述

第二节 法律程序的类别

第三节 正当法律程序

第三编 法的运行

第十章 法的创制

第一节 立法与立法权

第二节 立法原则

第三节 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

第十一章 法的实施

第一节 法的生成

第二节 法的实效

第三节 法的实现

第十二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第三节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十三章 法的执行

第一节 法的执行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法的执行的种类

第三节 法的执行的原则

第四节 法的执行的体系

第十四章 法的适用

第一节 法的适用的特征

第二节 法的适用的原则

第三节 法的适用的地位

第十五章 守法与违法

第一节 守法

第二节 违法

第三节 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 法律监督

第一节 法律监督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监督的构成和分类

第三节 法律监督的体系

第四编 法律方法

第十七章 法律方法与法的渊源

第一节 法律方法概说

第二节 法的渊源

第十八章 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推理概说

第二节 法律推理的形式

第十九章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

第五编 法治国家

第二十章 法的演进

第一节 法的演进的历史

第二节 法的演进的动因

第三节 法的未来

第二十一章 法的起源

第一节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第二节 法起源的原因和标志

第三节 法起源的形式和规律

第二十二章 法的发展

第一节 前资本主义的法

第二节 资本主义法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

第四节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

第二十三章 法的传统

第一节 法与文化

第二节 法律意识

第三节 法系

第二十四章 法的现代化

第一节 法的现代化的含义

第二节 法的现代化的类型

第三节 法的现代化的条件

第二十五章 法治国家

第一节 法治的概念

第二节 近代法治国家的形成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

第四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参考书目

在司法考试中的考查内容

第一章 法的本体

第一节 法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价值

第三节 法的要素

第四节 法的渊源

第五节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第六节 法的效力

第七节 法律关系

第八节 法律责任

第二章 法的运行

第一节 立法

第二节 法的实施

第三节 法适用的一般原理

第四节 法律推理

第五节 法律解释

第三章 法的演进

第一节 法的起源

第二节 法的发展

第三节 法的传统

第四节 法的现代化

第五节 法治理论

第四章 法与社会

第一节 法与社会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法与经济

第三节 法与政治

第四节 法与道德

第五节 法与宗教

第六节 法与人权

法理学在司法考试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每年的考查分数都在50分以上。《法理学》一科考了7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加上卷四一道25分的论述题,总分为53分。

科学出版社

书名:法理学(21世纪高等院校教材·法学系列)

ISBN:703014021

作者:马新福编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定价:26

页数:286

出版日期:2004-8-1

版次:1

开本:16开

包装:平装

简介:本书以法律和法学的主要问题为知识框架,简明扼要地论述了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本书共分为本体论、发展论、范畴论、运行论、法与社会五编,内容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法的价值、法的作用、法的起源、法的历史演进、法治、法律发展、权利与义务、法律体系、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立法、执法、守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程序、法律解释与推理、法律职业等。本书在体系结构、思想内容、编写风格等方面对传统的法理学教材编写模式做了较大改革与调整。

本书可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及各类法学研究生进修班的必修课程教材。

目录:

绪论

第一编 本体论

第一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法律的词源与词义

第二节 法的本质

第三节 法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 法的构成要素

第二章 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价值概述

第二节 法的基本价值

第三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释义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第三节 法的社会作用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

第五节 正确认识法的作用

第二编 发展论

第四章 法的起源

第一节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第二节 法的产生

第三节 法产生的基本标志及其与原始社会社会规范的区别

第五章 法律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法律的历史类型

第二节 古代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近现代资本主义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第五节 法律回归于社会

第六章 法律发展

第一节 法律发展概述

第二节 法律现代化

第三节 法律国际化

第四节 法律全球化

第七章 法治

第一节 法治的内涵与意义

第二节 法治的要素与机制

第三节 我国法治发展的路径选择

第三编 范畴论

第八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权利、义务释义

第二节 权利与义务关系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第四节 权利与权力

第九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第三节 法律的基本部门

第十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基本结构

第三节 法律事实

第十一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念

第二节 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种类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本质

第三节 归责和免责

第十三章 法律制裁

第一节 法律制裁的概念

第二节 惩罚理论和法律制裁的实质

第三节 法律制裁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法律制裁的种类

第四编 运行论

第十四章 立法

第一节 立法的概念

第二节 立法原则

第三节 立法体制

第四节 立法程序

第五节 法的形式

第六节 法的效力

第十五章 执法

第一节 执法的概念

第二节 执法的原则

第三节 执法的功能

第十六章 守法

第一节 守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守法的性质和理由

第三节 守法的条件

第十七章 司法

第一节 司法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司法的原则

第三节 司法的功能

第十八章 法律监臂

第一节 法律监督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监督体系

第三节 法律监督的功能和限度

第十九章 法律程序

第一节 法律程序的指称

第二节 法律程序的结构与属性

第三节 法律程序的功能

第二十章 法律解释与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目标和标准

第三节 法律推理

第二十一章 法律职业

第一节 法律职业释义

第二节 法律职业的种类

第三节 法律职业制度

第五编 法与社会

第二十二章 法与其他社会规范

第一节 法与道德

第二节 法与宗教

第二十三章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第一节 法与经济

第二节 法与政治

第三节 法与文化

第四节 法与科学技术

第五节 法与生态文明

后记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书名:法理学

图书编号:1075959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定价:65.0

ISBN:780190524

作者:刘作翔主编

出版日期:2005-05-01

版次:1

开本:小16开

简介:

法理学承载着解决人们法的观念层面的功能。而要实现这一功能就需要了解法理学领域中所涵盖的基础知识,这些基础知识内容需要通过法理学的专门学习才能获得。这样,才可以形成学习者的法律观念,塑造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完成一个学习法律并以此为职业的现代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知识储备和职业素质。本书所列出的这些基本问题是其主要的和重要的内容,书中体现出法理学所应包含的基本知识、基本观点、基本理念、基本问题,强调从法理学的基本知识上去引导和培养学生们以及读者对法理学——实则是法律学的兴趣。

目录:

法理学的功能(代序言)

导 论 法理学概说

第一节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内容和历史沿革

第二节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第三节 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一章 法的概念

第一节 法的定义

第二节 法的形式特征

第三节 法的本质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二章 法的要素

第一节 法的要素概述

第二节 法律规范

第三节 法律原则

第四节 法律念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三章 法的渊源

第一节 法的渊源的概念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第三节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第四节 法的分类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四章 法律效力

第一节 法律效力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效力的结构

第三节 法律效力的维度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五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西方学者视野中法律体系理论研究的内容

第二节 中国法理学对法律体系的释义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四节 “一国两制”下的当代中国法律体系问题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附件

第六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界定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静态结构

第四节 法律关系的运行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七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第二节 自然权利理论的由来与演变

第三节 当代权利理论的基本问题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要素

第三节 法律责任与相关法律概念

第四节 法律责任与免责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九章 法的发展

第一节 法的起源

第二节 法的历史类型

第三节 法的继承

第四节 法的稳定性与变动性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章 法系

第一节 法系的概念和划分

第二节 两大主要法系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一章 法的创制

第一节 法的创制的概念与立法体制

第二节 立法的指导思想与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立法的内容要件和形式要件

第四节 立法程序

第五节 法典编纂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二章 法的执行

第一节 法的执行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执行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法的执行的原则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三章 法的适用

第一节 法的适用的概念

第二节 法的适用中的事实认定

第三节 法的适用中的规范冲突、选择和运用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四章 法律程序

第一节 法律程序概述

第二节 法律程序的主要类型

第三节 法律的正当程序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五章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不同的法律解释学说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律解释的问题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六章 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推理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法律推理的主要形式

第三节 法律推理的功能和局限性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七章 法的价值

第一节 法的价值的概念

第二节 现代法的价值

第三节 法的价值的理论与实践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八章 法律救济

第一节 法律救济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 救济权

第三节 法律救济制度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十九章 法治原理

第一节 法治的含义

第二节 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现代法治的基础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第二十章 法制现代化

第一节 法制现代化释义

第二节 法制现代化的目标

第三节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道路

问题与思考

复习题及答案要点

阅读书目

术语索引

参考文献

后 记

扩展阅读:

1

法理学论文:http://www.paperlibrary.net/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135&filter=typeid&typeid=199

开放分类:
法律图书法学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约 次
编辑次数:39次
最近更新:2012-05-03
创建者:高楼居士
更多贡献光荣榜

辛勤贡献者:

补补大师 展开

LAMIU兰缪 展开

大头眷眷 

luoxing143 

_什会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1: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