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二塘泼蛇灯 |
释义 | “泼蛇灯”为两人表演,一人执头,一人执尾。既有龙灯舞翻、滚、盘绕的特点,又揉合了手摇狮的技法,增加了表演的难度。因其造型上无角无须,不像龙而似蛇,加之舞动灵巧活泼,故名“泼蛇灯”。 基本信息文化遗产名称:二塘泼蛇灯 所属地区: 江西 · 南昌 · 进贤县 遗产编号:Ⅲ-1 遗产类别:民间舞蹈 申报日期:2006 申报人/申报单位:南昌市进贤县 遗产级别: 省 概述二塘“泼蛇灯”是流传于进贤县二塘地区的民间灯彩。公元1865年(清末同治年间)由厚源村文有成、文玉成兄弟始创,至今已有140多年的历史。“泼蛇灯”是两人表演的灯彩,传说,每逢新春佳节、元宵灯会,每家都要出钱扎龙灯,村里有一户贫穷人家,只有兄弟二人,因无钱,不能参加耍灯活动,但又不甘寂寞,便自己找来草绳,稍加装饰,舞动起来,大伙都说:“这哪是龙啊,分明象蛇”但很快人们就发出惊叹:“不要小看这条蛇灯,还很泼呢”(方言中的“泼”,是指敏捷、活泼。)由此,泼蛇灯越耍越泼,世代传承了下来。 艺术特色宣统年间,民间艺人对该灯彩加以改进,添置香盏,舞动起来星光点点,煞是好看。民国年间,竹篾匠文成美、表演艺人文维生、文曙生再对“泼蛇灯”进行了改制。改制后的“泼蛇灯”用篾扎而富有弹性,扭动更显灵活自如,并配有锣鼓、喇叭、唢呐伴音,视听效果更佳。经过几代民间艺人的不断改进,形成了全国独一无二的民间灯彩艺术。 传承发展二塘“泼蛇灯”主要流传于进贤县二塘地区的各村落。五十年代还流传至进贤县的梅庄、钟陵、民和等乡镇,远及余干、东乡两县部分农村。1958年,“泼蛇灯”参加宜春地区灯彩大汇演,获得二等奖。1992年,二塘“泼蛇灯”参加南昌市民间舞蹈表演比赛,荣获一等奖。 2008年11月,在首届全国农民文艺会演中,进贤县选送的情景歌舞《泼蛇灯的传说》以其新颖、独特的艺术形式,一举摘的本届会演的最高奖——金穗奖,这是江西省唯一获金穗奖的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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