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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董必武纪念馆
释义

董必武纪念馆位于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内的东北处稞子山上,占地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70平方米,建筑风格为中国庭院式结构,白墙碧瓦,飞檐翘角,依山而建,古朴庄重,掩映在苍松翠柏之间。

董必武纪念馆

董必武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社会主义法制奠基人。

1984年经中央批准,董必武纪念馆于次年清明节破土动工,1986年3月5日董必武诞辰一百周年落成开放。董必武纪念馆在开放的二十年间,于一九九二年和二00四年分别进行维修,修改后的纪念馆不论是外观建筑还是陈列形式都焕然一新。展览内容以董必武的生平和业绩为依据,通过740余件珍贵文物、照片、字画、硅胶像等,生动形象地再现了董老光辉战斗的一生,以及他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的重大贡献。

走进董必武纪念馆,首先要登上级台阶,迎面抬头可见,正面门楼匾额上由徐向前元帅题写的“董必武纪念馆”六个馏金大字。从正门进入,便是纪念馆的正院,院子中央安放着董必武半身铜像,基座上“董必武纪念像”六字由邓小平同志题写,基座的后面是董必武和夫人何连芝的骨灰合葬墓,二000年十月六日,董必武和夫人何连芝的骨灰安放在纪念馆内,实现了他们生前的愿望,也为人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场所。人们在这里缅怀董老的丰功伟绩,学习董老的革命风范,净化灵魂、陶冶情操。墓后是一道 长, 高的屏风,上面镌刻着著名书法家启功先生书写的“董必武同志生平”。正院的东面有一侧院,环绕正、东两院建有三个大展厅和一个多功能报告厅。

进入纪念馆序厅,迎面看到的是万里长城壁画,以恢弘的气势、强烈的民族凝聚感,表达了董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浩瀚胸怀。第一展厅主要介绍的是董必武青少年时期的学习生活;辛亥革命失败后他东渡日本的内容。第二展厅主要介绍的是董必武参加创建中国共产党;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前卫地位;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的内容。第三展厅主要介绍的是董必武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和法制建设作出的突出贡献,以及他的崇高思想品德。

二十年来,董必武纪念馆接待观众千万余人次,其中有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友人。党和国家领导人李先念、江泽民、李鹏、李瑞环、乔石、吴邦国、刘华清、吴官正、温家保、曾庆红等先后来纪念馆参观。

近几年,董必武纪念馆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先后与第二炮兵指挥学院、军事经济学院、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武汉市十多所大、中学共建教育基地,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曾被中宣部、省政府分别命名为全国百家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之一、全省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董必武简介

1886年生,原名董贤琮,又名董用威,字洁畲,号壁伍。湖北黄安(今红安)人。1903年考取秀才。1905年考入湖北“文普通”学堂,1910年毕业,获清朝学部授予的拔贡学衔。后在黄州任教员。1911年参加了辛亥革命, 同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4年考入日本东京“私立日本大学”学习法律,在日本加入孙中山创建的中华革命党。1915年6月回国从事反袁活动,两次被捕入狱。1916年出狱后再度赴日本。1918年回国,参加护法运动。1919年在上海参加了五四运动,后创办武汉中学,教授国文。1920年秋在武汉建立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武汉小组代表。随后建立和发展湖北省的党组织,任中共武汉区委委员,湖北民运部部长,湖北省委委员。第一次国共合作时领导筹建了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并任湖北省国民党工作委员会主任,国民党中央候补委员。1928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列宁学院学习。1932年回国,在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历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抗日战争时期和抗战胜利后,是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谈判的代表之一。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曾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副书记,中共重庆工委书记,中共中央财经部长,华北局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主席。

建国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1975年1月任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是中共六届中央委员,七、八、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

出版有《董必武选集》、《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董必武诗选》、《董必武年谱》。

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董必武大事年表

董必武,又名用威,湖北省黄安县(今红安县)人。 1911年参加辛亥革命,加入同盟会。

1914年留学日本,加入中华革命党。

1915年夏回国策动讨袁军事活动,曾两次被捕入狱。

1917年至1918年,曾入川到万县、成都、重庆等地活动。

1920年7月,与陈潭秋筹建武汉共产主义小组,次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国共合作时,负责筹建湖北省国民党组织,从事统一战线工作。

1926年1月,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执委会候补委员。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到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特别班学习。

1932年回到中央苏区工作,历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央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工农检察委员会代表主席等职。

1934年秋参加长征。次年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代主席。

1937年底至1938年秋,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兼民运部部长,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增补为中央委员。

1938年10月,以中共代表和《新华日报》董事会董事的身份到重庆,参与了中共与国民党的谈判,并指导《新华日报》和八路军驻重庆联络处的工作。

1939年1月,中共中央南方局在重庆建立,他任委员、常委,后又任南方局统一战线工作委员会书记,南方局政治研究室主任等职,协助南方局书记周恩来领导国统区中共党组织的活动,并开展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他主要做民主党派领袖沈钧儒、张澜、黄炎培、章伯钧等人的工作,向他们宣传中共的政治主张和救国政策,出席他们举办的各种团结抗日的集会,支持他们发表的抗战言论,逐渐将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吸引到中共的旗帜下。还积极做国民党开明派和西南地方实力派的统战工作,对国民党中主张团结抗日的冯玉祥、张冶中、邵力子、于右任等人开诚布公,坦诚相待,与他们结下友谊;对刘文辉、邓锡侯、龙云、卢汉等地方实力派代表人物或亲自交谈,或派干部联系。作为历界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常在参政会上宣传中共抗日救亡的主张,揭露汪精卫等亲日派的投敌卖国罪行和国民党顽固派的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活动。在1938年10月底举行的参政会一届二次会议上,为了督促蒋介石继续抗日,他和陈绍禹、秦邦宪、林伯渠、吴玉章、邓颖超等中共参政员联名提出《拥护蒋委员长和国民政府,加紧全民族团结,坚持持久抗战,争取最后胜利案》。与其他中共参政员联合张澜、沈钧儒、章伯钧、黄炎培、史良等民主人士提出《加强国民外交案》、《严惩汉奸傀儡案》等一系列抗战提案。

1941年1月,国民党军队制造“皖南事变”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时,对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针锋相对斗争,拒绝出席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继周恩来在《新华日报》题词之后,写下了“江南一叶是奇冤”的诗句,控诉国民党顽固派同室操戈的罪行。他还约见民主人士,向他们介绍皖南事变的真相。在中共和爱国民主人士的努力下,迫使蒋介石集团停止了军剿共,表示国共关系问题仍用政治方式解决。

1941年秋,兼任南方局宣传部长。

1943年6月,周恩来回延安整风,他留重庆主持南方局工作。同年9月,他在国民参政会三届二次会议上,摆事实,讲道理,逐条驳斥了何应钦军事报告中对八路军、新四军和中国共产党的污蔑,赢得爱国民主人士和国民党开明人士的支持。

1944年,在其60岁生日时,中共中央赞扬他“代表着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前沿地位,高举着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不屈不挠地奋斗着”。

1945年4月,他作为中共和解放区的代表,参加了中国代表团,赴美国旧金山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并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同年11月回到重庆,12月出任中共代表团代表出席了政治协商会议。其间,协助周恩来促成《停战协定》签订并促使政协会议成功。领导南方各省中共地下党组织恢复活动,发展力量,推进和平民主运动。

1946年5月,率中共代表团离重庆前往南京,并担任中共代表协和驻南京办事处主任。

1947年3月回延安,在解放区先后担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常委、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职。是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第十届政治局常委。

1975年4月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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