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京审判 |
释义 | 1 历史事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各1名法官组成,共11名;11国又各派检察官1人。澳大利亚法官 W·F·韦布任庭长,美国律师J.基南任检察长。 ◎ 事件回溯◎ 历史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根据1945年12月16—26的莫斯科会议规定,发表了特别通告,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颁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内容与英、美、苏、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本相同。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由11国检察官组成的委员会于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起诉书。被告28人,除松冈洋右等3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外,实际受审25人。起诉书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审讯自1946年5月3日开始。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徒刑 ,重光葵判处7年徒刑 。7人绞刑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绞刑于1948年12月22日执行。自1950年起美国不顾世界舆论的反对,将判刑的首要战犯陆续释放出狱。这次审判并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国家人民的意志。但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列为甲级战犯,是对国际法战犯概念的重大发展。 ◎ 此次审判有以下论定1:日军入侵并占领南京是事先预谋的。2:在日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在30万人以上。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3:日军在占领南京期间对南京进行了强奸、抢劫、毁房屋等非战争行为。 ◎ 参与国家与法官美国: 约翰·帕特里克·希金斯(John P. Higgins) 麻省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密朗·C·克莱墨尔将军(Major-General Cramer) 于1946年7月代替希金斯 中华民国: 梅汝璈律师;立法院立法委员 (吴学义法律顾问) 英国: 帕特里克·德富林勋爵(Hon Lord Patrick) 苏格兰最高法院法官 苏联: 伊凡·密切叶维支·柴扬诺夫将军(Major-General I.M. Zarayanov) 最高军事法院成员 加拿大: 爱德华·斯图尔特·麦克杜格尔(Edward Stuart McDougall) 前法官,加拿大省最高法院 法国: 亨利·柏奈尔(Henri Bernard) 巴黎首席检察官及首名军事法官 澳大利亚: 威廉·韦伯爵士(SirWilliam Webb) 澳洲最高法院法官;法官团主席 荷兰: 贝尔特·罗林( Professor Bert R?ling) 乌特勒支大学法学教授 印度: 拉达宾诺德·巴尔(Radhabinod Pal) 加尔各答大学法学院讲师;曾提出异议 新西兰: 艾里玛·哈维·诺斯克罗夫特(Harvey Northcroft) 新西兰军法处长 菲律宾: 德尔芬·哈那尼拉(Colonel Delfin Jaranilla) 律政司;最高法院成员 ◎ 审判经过1946年5月,由中、美、英、苏、澳、加、法、荷、新、印、菲十一个国家组成的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28名甲级战犯进行审判。28名被告前十位是: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广田弘毅、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荒木贞夫、平沼骐一郎、重光葵。远东军事法庭从1946年5月3日第一次开庭起,到1948年1月2日审判完毕审判期间开庭818次,审判记录共48412页,有419人出庭作证,有779人书面作证,受理证据4300余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国际法庭于1948年11月4日开始宣判:判处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广田弘毅、木村兵太郎及武藤章绞刑1948年12月22日执行。 ◎ 战犯结局◎ 东京审判过程1945年9月2日,日本外务大臣重光葵代表天皇,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大将代表大本营陆海军部,在美军战列舰“密苏里号”的甲板上签署了无条件投降书。 1946年1月19日,经盟国授权,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颁布了《特别通告》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宣布在东京正式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准备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 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5月3日,法庭召开第一次公开会议,开始审理东条英机等战犯的罪行。3日至4日,首席检察官基南宣读42页的起诉书,历数了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被告所犯的反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等。 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始,到1948年11月12日结束,前后持续两年多,共开庭818次,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受理证据4336份,英文审判记录48412页。整个审判耗资750万美元。从1948年11月4日起宣读长达1231页的判决书,到12日才读完。判决书肯定日本的内外政策在受审查的时期(1928—1945年)内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 ◎ 四种结局结局一:死 病死:东京审判被告最初是28人,但前外交大臣松冈洋右和前海军大将永野修身病死。 绞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7人处以绞刑(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1948年12月23日凌晨,东条英机等7名战犯被绞死在东京巢鸭监狱的死刑架上。 枪决:从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国也在一些地方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从1945年底至1947年底,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已判决的318件,不起诉的661件,经国防部核定判处死刑的110件(其中包括对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日军第6师师长谷寿夫判处死刑、绑赴中华门执行枪决)。 自杀:一类是战败时自杀的,像陆军大臣阿南惟几、东部军管区司令官田中静一等。另一类自杀就是像杉山元等人,在被宣布为甲级战犯嫌疑人以后自杀,这种就纯粹是“畏罪”的逃避行为。 结局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16人处以无期徒刑(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田加火旁)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鸟加山旁)田繁太郎、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铃木贞一);对2人处以有期徒刑(东乡茂德20年,重光葵7年)。 除东京审判外,盟国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了审判。据统计,被盟国起诉的日本各类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结局三:“无罪”、被赦免 由于蒋介石、何应钦等人出于利用日军力量进行反共内战的考虑,对侵华日军战争罪犯的审判竭力施加影响,中国军事法庭对很多战犯从轻从宽处理,甚至免于追究罪责。 制造“济南惨案”的主犯并在中国推行“三光政策”的日本方面军司令官和日本在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冈村宁次,于1949年1月被南京法庭宣判“无罪”而释放回国。 由于美国的对外政策转向反苏、反共、反对中国革命,急欲把日本变成反共的东方前哨阵地。因此,美国占领当局竟不顾中国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对,对日本战犯竭力庇护和大批释放。到1958年4月7日,所有未服满刑期的战犯都得到了赦免。 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同日,毛泽东发布命令,予以公布。 1956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在抚顺和太原关押的335名(其中抚顺在押者295名)职务低、罪行轻、认罪表现较好的次要战犯免予起诉,立即释放。 1956年6月21日,第一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5名; 1956年7月15日,第二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归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6名; 1956年8月21日,第三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306名。 1959年,我国政府又根据服刑战犯的悔罪表现,先后宽释了所有在押战犯。 结局四:“东山再起” 由于美国在战略政策上出现转变,盟军的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出的所谓“战犯假释”的指令,岸信介等甲级战犯因此被释放和减刑,之后又撤销了各种“褫夺公职”的法令,这些战犯和曾经被清洗的人再次担任了公职。 岸信介 (Nobusuke Kishi) 1896年11月13日生,日本山口县人。前首相佐藤荣作胞兄。1936年后历任伪满政府实业部总务司司长、产业部次长和总务厅次长等职,被称为操纵伪满的五大头目之一。1939年调回日本,历任阿部信行内阁、米内光政内阁、近卫文磨内阁等的商工省政务次官。1942年4月在“大政翼赞会”支持下首次当选为众议员,同年10月任东条内阁商工大臣。1943年任东条内阁国务大臣兼军需省次官。日本投降后,被定为甲级战犯关进监狱,1948年获释。1952年解除“整肃”,同年组织“ 日本再建同盟”。 1953年当选为众议员,同年加入自由党。1954年又与鸠山一郎等组成日本民主党,任干事长。1955年自由民主党成立后,仍任干事长。1956年任石桥内阁外务大臣。1957年2月任首相。任首相期间,与美国签订新的日美安全条约。 在岸信介担任内阁首相的时候,他的内阁成员“由大臣到长官,曾经被清洗的人数达到了一半左右”。在回忆录中,岸信介得意地说:“自民党是我搞起来的,日本的命运只能由自民党来掌握。” 由他的话中就可以看出,日本右翼势力在日本是多么猖狂。 ◎ 历史争议1.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公正性不足,甲级战犯本质上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不公平)审判,而乙级丙级战犯的审判也有冤枉及纵放的问题。 2.部分真正犯有违反人道罪行的日方人士并没有被重判、甚至等于没有被判刑;原因并非罪证不足,而是种种政治妥协。 3.盟军将领也承认,如果这一次是日本打赢,日本可以用相同的罪名来起诉他们。(详见东京轰炸) 4.最大的问题在于处罚甲级战犯,处罚涉及滥杀虐待的乙级丙级战犯是应该的,但订定甲级战犯的作法会被批评为战胜国对战败国的不当审判: 同盟国方面部分人士(如拉达宾诺德·巴尔)也对判决提出批评,并认为对日方不公平。 有些人认为日本与盟国之间的战争只是两个殖民主义集团的对抗,违法宣战应该无罪。 靖国神社的代表认为:靖国神社不能把甲级战犯分离出去,其根据就是不能承认对甲级战犯的判决;如果承认了,就等于认可了东京审判。 遗族会代表古贺诚认为:东京审判是“胜者对败者的审判”,这样的审判本身是不能承认的;但是,“国际法庭的结果,我们是必须接受的。” 北海道大学教授高井洁司认为:既然我们日本人能够接受东京审判,那么就应该对自己的战争责任进行彻底的验证。 5.日本的侵略主要是在亚洲,但是远东军事法庭却邀请了很多欧洲国家的法官出席,深受日本战争侵略痛苦的朝鲜和韩国却没有能够派出法官代表。印度没有遭受日本侵略战争损失而且其是英国的殖民地,竟然可以获得一个法官席位。 ◎ 梅汝璈与东京审判◎ 基本信息梅汝璈(1904~1973) 中国法学家。字亚轩 。江西南昌人 。20年代在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学习。在清华学习期间,梅先生在《清华周刊》发表多篇文章,如第286期的《清华学生之新觉悟》、第295期的《辟妄说》和第308期的《学生政治之危机及吾人今后应取之态度》等,表达出其年轻时代的忧国忧民之心。 ◎ 个人经历1924 年自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国留学。 1926年在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并被选入怀·白塔·卡帕荣誉学会。 1926年夏~1928年冬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此期间,梅汝璈曾与同学施滉、冀朝鼎等组织了中山主义研究会,以响应国内发生的北伐革命行动。 1929年春,他游历了英、法、德、苏等国后回国。先后任教于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讲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还担任过当时内政部参事兼行政诉愿委员会委员、立法院委员及立法院涉外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外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国防最高委员会专门委员、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译部主任及《时事类编》半月刊主编,同时在复旦大学、中央政治学校等院校兼职讲授英美法课程。 1946~1948年,梅汝璈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审判对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于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大规模侵略战争负有主要责任的日本战争罪犯的工作,同某些庇护日本战犯的势力进行了坚决而卓有成效的斗争。 在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的漫长过程中,梅先生始终坚持法律原则,有礼有节,在“法官席位之争”、“起草判决书”和“坚持死刑处罚”等关键时刻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出色完成了任务,赢得了周恩来总理的高度评价:“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当感谢他。”时任教育次长兼国立政治大学校长顾毓琇先生曾赠剑与梅先生,并称他为壮士。 1948年底,国民党政府又任命他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部长,他拒绝到任,并于一年后辗转到达北京,担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兼条约委员会委员。 1954年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他是第三、四届政协委员。此后,历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案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60年代开始撰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 1973年逝世,享年69岁。 ◎ 作品梅先生著有《中国人民走向宪治》《中国战时立法》《告日本人民书》《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制定侵略定义的历史问题》《世界人民坚决反对美国对日本的和约》等著作,遗著《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由其后人梅小璈先生于1988年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据山西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校友、徐特立教育研究所特聘研究员尉迟华回忆,梅汝璈回国后因山西大学与清华有使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会通”这一办学宗旨相近的特点,欣然应聘法律系。在执教期间,他不仅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而且经常以“耻不如人”的清华精神谆谆告诫莘莘学子。 抗日战争之始,南开迁往昆明与北大、清华合并成立“西南联大”,他途经重庆,应当时担任教育部次长的清华校友顾毓琇的邀聘,担任该校的法律系教授。 ◎ 贡献及评价梅先生因为是我国法学界权威,翌年被任命为我国参加“远东军事法庭”的首席审判官。 然而,中国虽然是同盟国中受侵略最惨的战胜国之一,但审判长由澳大利亚韦伯法官担任,美、中、英、苏、加、法、新、荷、印、菲十国法官的座次问题,开庭前预演时就发生了争议,因为庭长韦伯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英、中、苏、加、法、新、荷、印、 菲,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国之后。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接着,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大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由于他的据理力争,庭长当即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进行,梅汝璈终于为我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在对战犯量刑方面,再次发生激烈的争辩。一些来自未遭到日军过多侵略践踏的国家的法官们不赞成处以死刑。为了伸张正义,梅汝璈根据审判过程中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例如在南京大屠杀中就用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单纯用毒气杀人残酷百倍,主张对首恶必须处以死刑。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七名首犯送上了绞刑架。 虽然从1946年5月开庭历时两年半的时间里他享受着丰厚的待遇,但是由于他从报上看到国内“饥饿”、“内战”的坏消息,对国民党政府彻底失望。所以当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公布梅汝璈为行政院委员兼司法部长时,他拒绝去南京赴任履新。1949年6月南京、上海相继解放后,他由东京设法抵香港与中共驻港代表清华校友乔冠华取得联系,秘密由港赴京。抵京第三天,便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成立大会,周恩来在会上介绍:“今天参加这个会的,还有刚从香港回来的梅汝璈先生,他为人民办了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该感谢他。” 1950年,梅汝璈担任外交部顾问。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和人大法案委员会委员。此后,历任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7年“反右运动”时,梅汝璈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在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中,他遭到了更严重的批判。外交部的“造反派”在抄家时搜出那件他曾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如获至宝,以为抓住了梅汝璈有反动历史问题的确切证据,并试图将其烧毁。但梅汝璈对此有理有节地应对抗争,并进行了巧妙的周旋,从而保存下了这件历史的珍品。 1973年,梅汝璈在饱受摧残之后,怀着对亲友的眷恋,对“文革”的不满和厌恶,对未能写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这本巨著的遗憾,在北京与世长辞,默默地离开了人间,终年69岁。 1976年底,他的家人遵嘱将厚达尺余的东京审判判决书中文原稿和他在东京大审判时穿过的法袍,无偿捐献给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希望能作为历史的见证警示后人永远不要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 当梅汝璈被任命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时,他才42岁。在当时的中国法学界和司法部门,资望深、年龄大的人士比比皆是。可是,执法东京的重任却偏偏落到了刚刚步入中年的梅汝璈身上——这无不得益于梅汝璈多年来在法学研究、教学和司法实践方面的出色表现。舆论对他的评价是:精通法学理论,善于雄辩而又头脑冷静。 ◎ 飞赴东京1946年3月20日,上海华懋公寓1层的大厅里,受命担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梅汝璈今天就要肩负祖国重托,飞赴东京。临行前,梅汝璈向新闻界慷慨陈词:“审判日本战犯是人道正义的胜利,我有幸受国人之托,作为庄严的国际法庭法官,决勉力依法行事,不负政府与国人嘱望。” 当日,《中央日报》、上海的《申报》《大公报》《新闻报》等中国最权威的媒体,纷纷在显著位置刊出消息:清算血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官梅汝璈今飞东京。 梅汝璈到达东京后,作为战胜国派出的法官,下榻于东京“帝国饭店”,出门有专车,餐厅有专席。优厚的待遇并不能使梅汝璈减轻对祖国命运的牵挂。他每天翻阅侍者送来的英文报纸,看到的是满目的凄凉:“饥饿的中国人在吃树皮、鼠肉和泥土”,“满洲大规模内战爆发,中国殷切期待马歇尔特使返华调停”。国破山河在,国家尊严何在?梅汝璈因此不愿去餐厅,只有按铃请侍者把早饭送到房间里来。 在盟军最高统帅部中国联络官为梅法官举办接风宴会。宴会上,时任国民政府教育次长兼国立中央大学校长的顾毓琇,将一柄装饰华贵的宝剑赠予梅汝璈。梅汝璈深深鞠躬,双手过顶接剑。他说:“‘红粉送佳人,宝剑赠壮士’。可惜我非壮士,受之有愧。”顾毓琇说:“你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和千百万死难同胞,到这侵略国的首都来惩罚元凶祸首。天下之壮烈事,以此为最。君不为壮士谁为壮士!” 听罢,梅汝璈拔剑出鞘,动情地表示:“戏文中常有‘尚方宝剑,先斩后奏’。如今系法治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真要先斩他几个,方雪我心头之恨。……对这些战犯必予严惩,非如此,不能稍慰千百万冤死的同胞。我既受国人之托,定将勉力依法行事,断不使战争元凶逃脱法网!” 一番话,令在座者无不击掌称快。 《大公报》记者肖南负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全程跟踪报道。在宴会上,他目睹了梅汝璈“天降大任于斯人”的激动和欢欣。他不无担忧。他以一个记者的敏感以及对社会现实、国际利益的透彻了解,预感梅汝璈此行必定艰难。毕竟,梅汝璈是一个留学美国,回国后又多年从事教学和法院工作的学者型专家。 回到饭店后,梅汝璈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想起了一位老朋友在得知自己将执法东京后吟诵出来的诗句: 法界推巨擘,中外早知名。 时也春正月,快哉此一行。 同仇增敌忾,官谳律长城。 我有拳拳意,非君孰与倾? 东京审判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撰写起诉书。但撰写起诉书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控诉这些被告犯罪行为的时候,从什么时间算起?国际检查局内部对此发生了严重分歧。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41年12月7日,日军偷袭珍珠港事件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另一种意见是:应该将1937年7月7日,日军在卢沟桥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作为被告犯罪日期的起点。中国代表团的提出应以1928年1月1日日本制造“皇姑屯事件”为对日本战犯起诉的起始日。国际检查局内部经过郑重的讨论,赞成中国代表团的主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指控被告的犯罪行为从1928年开始到1945年为止,总共约18年。 ◎ 用尊严维护尊严1946年4月,11国法官齐集东京,正式开庭审判的日子就要到了。但是,各位法官在法庭上的座位将按什么样的顺序来排列?这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前各国法官最为关注的问题。梅汝璈也不例外,他对助手说:“任何国际场合,争坐次在所难免,这是关系国家、民族地位和荣誉的大事,故应有的位置必须力争得到之。” 虽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没有明文规定法官席位的次序,但法官座位的排列次序却极其敏感,由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定的庭长——澳大利亚的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法官卫勃,想使两位与他亲近的英美法官坐在他的左右手。卫勃提议,法官席次应该按照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惯例来安排,即以美、英、苏、中、法为序。但有的法官当即指出,按照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的5个常任理事国是以中、法、苏、英、美(按照国名字母先后)为序的。微笑着倾听良久的梅汝璈终于说话道:“个人的坐次,本人并不介意,只因与各位同仁一样,是代表了各自的国家来的,所以我还须请示本国政府。” 这一军“将”得厉害。因预定的开庭日期将至,法官们如果都要请示国内而后定,必拖延时日。卫勃认定不能开这危险“先例”,忙说:“为确保准时开庭,坐次问题必须尽快排定,希望梅先生从大局出发。” 梅汝璈收敛笑容道:“同意庭长的意见,但中国代表应排在第二位。众所周知,中国受日本侵略最深,抗日时间最长,付出牺牲最大,审判的又是日本战犯。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故我提议,各位都不用争了,法官的坐次,按受降国签字的顺序排列,实属顺理成章。”他接着报了各签字国的顺序: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澳大利亚……俗话说“弱国无外交”,因此对于梅汝璈的提议,几个西方国家代表心里根本不愿接受。直到5月2日,即正式开庭的前一天,卫勃的真实意图才暴露出来。 下午4时,法官们都按要求做好了准备,在法官休息室集合。这时,卫勃突然宣布:法官座席的次序是美、英、中、苏、法、加、荷、新、印、菲,这是经过盟军最高统帅同意了的安排。按照这个安排,庭长右边是美、中法官,左边将是英、苏法官。很明显,英美居中,排挤中国,同时以压制加拿大作为陪衬(按照受降签字次序加拿大应排在法国之前)。大家不禁愕然。中国法官梅汝璈和加拿大法官麦克杜哥最为愤慨。梅汝璈当即指出:“这个安排是荒谬的,我绝不接受这种于法无据、于理不合的安排!”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欲退出预演,以示抗议。 开庭预演仪式已经推迟了约半个小时,审判大厅里的人们等得有点不耐烦了。此时此刻,没有人能承担得起推迟明天正式开庭的严重后果,因为这个日期已经向全世界宣布了。那是令人窒息的20分钟。当卫勃第三次来到中国法官办公室的时候,他盯着梅汝璈一字一句地说:“兄弟们同意你的意见,预演就按受降签字国次序进行。” 这时已经是下午5时了。一个争论多日、僵持很久的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在场的上海《申报》记者以自豪的神色告诉外国同行:“中国抗战长达8年,战胜日本功劳最大,应当占有这光荣的一席。” ◎ 舌战美国法官当11位对日参战国的法官穿着法袍庄严地坐在审判席上等待预演开始时,法官之间又因国旗位置而发生的争执。这时候,审判席后面插着的参战国国旗,美国国旗插在第一位,中国国旗插在第二位,中国的法律顾问吴学义一看,立刻向梅汝璈打手势。梅汝璈马上心领神会,向庭长卫勃提出:“中国国旗应插在第一位。” 美国法官克莱墨十分傲慢地说:“为什么?”梅汝璈当即用流利的英语慷慨激昂地阐述了中国军民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直到1945年8月15日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所付出的巨大牺牲和代价。他说:“残暴的日本法西斯分子在侵略战争中犯下了滔天罪行,深受其害的中国人民伤痕累累,几千万亡灵沉冤九泉。17年间,为抗击日本侵略者,我国军民伤亡逾3500万人,击毙击伤日军达130多万,占日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伤亡总数的70%。事实充分证明,中国正是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主力。” 随即,中美双方展开激烈的争论。几番唇枪舌剑,美方理屈词穷,最终做出让步,中国国旗插在了第一位,美国国旗则移至第二位。这是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代表团出席国际会议有史以来国旗插在首位的第一次!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是一个国家主权和尊严的标志。所以,当中国国旗刚刚插在第一位,国内新闻媒介就立即刊发了这一重大新闻,有的报纸还及时刊出“号外”。 中国代表团从抵达东京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的40余天时间里,凭着对正义事业的高度责任感,进行着这场为千百万受害者伸冤报仇的艰苦斗争。他们没有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28名甲级战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东条英机等7名主要甲级战犯被判死刑。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主要成员,梅汝璈凭着他丰富的经验和渊博的法律知识,全程参加了这次审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审判进行到后期,围绕对战犯的量刑问题,法官们发生了激烈的争辩。 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中,一些人所在的国家在二次大战中没有过多遭到日军的侵略践踏,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缺乏切肤之痛,他们因此主张对战犯从宽处理,有的法官则由于国内刑法废除了死刑而不赞同对战犯处以死刑,还有的则以人道主义为由,反对处死罪大恶极的战犯。 梅汝璈用充分的证据证实了日军的暴行,例如,光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就使用了砍头、挖心、水溺、火烧、砍四肢、割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单纯用毒气杀人的办法残酷百倍。 鉴于此,梅汝璈主张对日军首恶必须处以死刑。在梅先生的慷慨陈词和据理力争下,11名法官就死刑问题进行表决,结果以6票对5票的微弱优势,把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土肥原贤二等7个日本主要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其凛然正气和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中国人最明白自己的痛苦,中国人最有发言权,因此,这一部分理当由中国人自己书写。经过他的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对于那场如同硝烟一般逝去的历史审判,日本国内也许有人有不同的看法,但梅汝璈先生的一段话,或许能让人更深刻地理解什么是战争和历史: “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2 中国电影(高群书执导,2006)中国电影,2006年摄制;电影表现的是在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的情况,是中国人在国际舞台上第一次成功地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尊严的故事;当时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整个法庭不赞成死刑的人居然占多数。以梅汝璈(刘松仁饰)为首的中国法官,最终是怎么样将东条英机等战争罪犯送上绞刑架的呢?影片创作者经过大量的历史调查,为观众揭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这部电影无论叙述风格还是制作气势均强烈透出导演高群书深受好莱坞主流商业片的影响,是国产片中少有的具有好莱坞气象的大片。 中文名:东京审判 外文名:Tokyo Trial、도쿄 재판 其它译名:东京裁判、Судебная Токио、Essai de Tokyo 出品时间:2006 出品公司:上海电影集团公司、北京鲜明映画 制片地区:中国大陆 导演:高群书 编剧:唐灏、张思涛、张弛、胡坤 制片人:任仲伦、苏新、孙昌平 主演:刘松仁、John Henry Cox、Albert Ziskie、曾江、英达、朱孝天等 上映时间:2006 对白语言:汉语普通话、英语、日语 ◎ 基本信息中文名称:东京审判 英文名称:The Tokyo Trial 发行时间:2006年9月1日 更多中文片名:远东国际大审判 更多外文片名:Dongjing Shenpan 影片类型:剧情 / 战争 / 犯罪 / 历史 国家/地区:中国 对白语言:英语 日语 汉语普通话 色彩:彩色 混音:杜比数码环绕声 级别:Hong Kong:IIA 制作成本:3000万人民币 ◎ 主创人员出品人:任仲伦 苏新 孙昌平 总监制:汪天云 郑全刚 李作荣 程来安 岳路 总制片人:高群书 许朋乐 监制:陈武明 隆晓辉 郑天华 赵广忻 总策划:张延芳 段向群 策划:陈新发 陈强 张喆 制片人:徐佳喧 蒋为民 张汉英 领衔主演:刘松仁(中国香港) 朱孝天(中国台湾) 林熙蕾(中国台湾) 英达 曾志伟(中国香港) 曾江(中国香港) 谢君豪(中国香港) John Henry Cox(美国) Daniel Albert Ziskie(美国) 小池幸次(日本) 导演:高群书 编剧:唐灏 张思涛 张弛 胡坤 摄影:张锡贵 美术设计:杨浩宇 录音:刘林宗 作曲:安栋 剪辑:崔莉 照明:王振华 化妆设计:刘红曼 服装设计:刘晓莉 制片主任:牛刚 执行导演:李育生 道具设计:李成山 副摄影:武卫东 副导演:盛宁 李晓玲 导演助理:张晓燕 场记:安庆艳 统筹:兰娟 美术:邹丹 李季 吉树林 化妆:陈桂华 周珊珊 罗文佳 服装:徐鸿雁 庞美燕 苏荣凯 李嘉 曹汉珍 道具:李长山 赵岗 杜洪林 刘飞 曹南 李建华 置景:郭万胜 剧照:李班 拟音:毛锦玲 翻译:崔柳 任贺 白静 字幕翻译:崔柳 字幕拍摄:王璞本 DV拍摄:马义智 记录片制作:马莉 刘晓梅 摄影助理:孙洪波 龚俊明 曹伟 刘小光 摄影场工:李保忠 曹保安 录音助理:高昌军 王志军 刘钒 剪辑助理:刘士东 于广潼 照明助理:王力光 王力超 王勇 董新超 张建周 董新端 张建轩 张广超 魏书明 万战兴 制片:高建新 张亮 范世刚 牛溢 陈新发 张涛 段晓萌 袁明 孙勇平 任晓峰 刘冰 邓晓红 剧务:杨志毅 吕三 财务总监:陈剑云 会计:张家仁 徐淑琴 剧务主任:梅伟 后期制作:常忠建 崔波 宣传策划:刘军 陈蓓 音乐制作:秦诗乐 陈禹鹏 杨宵晨 音乐编辑:杨家福 乐团演奏:上海首席乐团 指挥:安栋 音乐录音:陆晓幸 女生独唱:齐放 童声独声:罗婧 出品:上海电影集团公司上海电影制片厂 北京鲜明映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九江长江影视制作公司 ◎ 主要演员刘松仁(中国香港).... 梅汝璈 John Henry Cox(美国).... 约瑟夫·季南 Daniel Albert Ziskie(美国).... 卫勃 小池幸次(日本).... 广濑一郎 曾江(中国香港).... 向哲浚 英达.... 倪征燠 星野晃(日本).... 东条英机 小池荣(日本).... 土肥原贤二 名取幸政(日本).... 松井石根 平松慎吾(日本).... 板垣征四郎 大岛宇三郎(日本).... 田中隆吉 大川周明(日本).... 莫歧 朱孝天(中国台湾).... 肖南 林熙蕾(中国台湾).... 和田芳子 曾志伟(中国香港).... 和田正夫 谢君豪(中国香港).... 北野雄一 白雪云....和田缨子 大冢忍(日本).... 老板娘 胡坤.... 僧人 李育生.... 溥仪 郭涛.... 顾毓秀 丁勇岱.... 朱将军 朱宏嘉.... 高文彬 张立.... 醉汉甲 斌子.... 醉汉乙 刘威葳.... 醉汉甲妻 李勤勤.... 日本妓女 同学.... 禇栓忠 KARL SIMTH.... 法官 山鹰.... 法官 本·杰郎.... 法官 SABIT.... 法官 JOSEPH BOSCO.... 法官 AIVRY FRANEOIS.... 法官 LESLIE COLLINGS.... 法官 李正卿.... 法官 ◎ 获奖情况2007年电影《东京审判》获得第二十六届金鸡奖最佳编剧:唐灏、张思涛、张弛、胡坤 2007年电影《东京审判》获得第12届华表奖优秀故事片奖 2007年电影《东京审判》获得第12届华表奖优秀导演奖:高群书 2006年电影《东京审判》获得第8届长春国际电影节评委会特别奖 ◎ 剧情简介1946年3月20日,受中国国民政府的委任,作为远东国际大法庭的中国法官,梅汝璈飞抵东京。东京的中国同仁及朋友为梅汝璈举行了一个欢迎宴会,席间,顾毓秀郑重地赠送了一把宝剑给梅汝璈。《大公报》记者肖南负责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全程跟踪报道。在宴会上,他目睹了梅汝璈的激动和欢欣,但他却预感到梅汝璈此行必定艰难…… 大审判终于开庭了,中国的审判团遭受了种种挑战和挫折,面对各国法官们的偏见与刁难,中国法官和检察官们与他们斗智斗勇,克服了对美国法律不了解的种种不利因素,在庭审辩论中取得了上风。 日本右翼势力派刺客行刺梅汝璈,肖南得知后,立即赶往告知,最终挫败了刺杀计划。最后的审判到来了——远东国际大法庭做出判决,以东条英机为首的七名战犯被处以绞刑…… 《东京审判》表现的是在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审判日本战犯的情况,是中国人在国际舞台上第一次成功地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尊严的故事。 当时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整个法庭不赞成死刑的人居然占多数。以梅汝璈(刘松仁饰)为首的中国法官,最终是怎么样将东条英机等战争罪犯送上绞刑架的呢?影片创作者经过大量的历史调查,为观众揭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 电影评述因为该片故事全部发生在1946年的东京,片中扮演梅汝璈的刘松仁,扮演向哲浚的曾江,扮演倪征燠的英达均一口流利的英语;扮演中国记者肖南和日本恋人和田芳子的朱孝天和林熙蕾操一口流利的日语汉语;而凭《南海十三郎》成为金马影帝的谢君豪和曾志伟的对白是日语;再加上由日本演员扮演的律师广濑一郎、战犯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由美国百老汇著名演员扮演的盟国检察官季南、法庭庭长卫勃,无论叙述风格还是制作气势均强烈透出导演高群书深受好莱坞主流商业片的影响,是国产片中少有的具有好莱坞气象的大片。 该片获得第12届华表奖优秀故事片奖与2007年第16届金鸡百花奖优秀故事片奖与最佳导演奖提名。票房收入:2030万 “《辛德勒名单》一样悲悯的作品”——乐评人 “象《刺杀肯尼迪》一样精彩”——海外片商 “花拳绣腿在电影的江湖里大行其道的时代,拍这样一部片子是需要勇气的。因为历史本身就是一块硬骨头。”——某网友 ◎ 导演解读◎ 关于主题我们并不想以狭隘的民族复仇心理来对待这场战争,以前我们没有,现在依然没有。因为那场战争不仅对日本本土之外的民族伤害极深,就是对自己的同胞,自己的人民也产生了历久不息的心灵以及情感重创。作为国家,日本可以以签署投降条约为终结点,但做为家庭和个人,并不会以战败日为终结点的,相反,甚至会是悲剧的刚刚开始。 因此,我们将沿着法庭审判轨迹渐次推进的同时,亦将进入一个与战争和审判息息相关的日本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战争的阴影一直徘徊不去,并且随着审判,随着几个年轻人感情的变化,战争的伤痛反而与日俱增,终至爆发。 归根结底,我们想,无论正义战争还是非正义战争,它给世界带来的绝对不仅仅是利益和公理的胜负那么简单,具体到每一个人,那就是撕心裂肺了。 因而,倡导用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解决是非,是世界的趋势,亦是我们的愿望。 爱好和平的人们,共同携起手来,制止和避免战争吧! ◎ 关于风格《东京审判》将探索主流电影类型的创作和运作模式。 一个国家电影产业的成熟与否的一个基本标志就是是否有稳定的以主流片为主的产业结构。 比如美国,比如韩国,比如泰国。 仅仅有艺术电影的国家的电影市场一定是困顿和不完整的。也一定是幼稚和偏狭的。因为靠艺术电影撬动业已冻结的电影市场肯定力不从心。 电影救市,必须始于主流电影。 ◎ 规律因素主流电影的一个根本形式就是循规律而动,但这和循规蹈矩无关,而是说必须依照主流电影的规律,强力放大类型片应该具有的类型因素。 反观好莱坞主流电影的制作规律,一般情况必须具备如下三要素: 1.被政府和民众均认可并可大力张扬的主题。比如英雄主义;团队精神;互相关爱;除强扶弱;惩恶扬善;爱国;拼搏;奉献;牺牲;等等。 2.制作阵容较大,邀请具有市场号召力的明星加盟。 3.好莱坞式的叙述方式。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等等等等。 《东京审判》恰好具备了此三原则。 但原则毕竟只是原则,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从具体样式上,《东京审判》将以纪录片的诗化叙述样式来起承转合并强化背景情境力量,在凸现强化历史真实感的同时,渐渐过渡;以近乎舞台式的强烈对峙和冲突为故事核心,次第爆发,层层第进,推动故事渐入佳境,并最后导致高潮;而中间兼以情感剧情片结构的复线来填补和扩张故事中人物命运,透过拓展大审判事件的外延而将军国主义对具体个人的戕害和对日本社会的荼毒的主题深化,使警醒的意义更加深远。 我们将通过远东国际审判事件中以中国法官梅汝璈为代表的一组群像的行为和情感变化,着力于表现坚持法律公正,坚持惩罪扬善,坚持民族大义的宽广胸襟,着力刻画战争对人,对社会的影响,对个人情感的冲击和重建。在这里,没有绝对的主角,每个人只要出场,哪怕只有几分钟,也应该浑身每个细胞都充满着那个年代的气息和律动。 ◎ 演员阵容《东京审判》明星云集,刘松仁、英达和曾江分别饰演世界司法史上的著名人物:中国法官梅汝璈、倪征燠和向哲浚。 本片是刘松仁在息影八年后再次以法官形象现身。不过这次的法官非同小可,是代表着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民和千百万死难同胞来惩罚元凶的国际大法官,用刘松仁的话说“那种使命感,不是每个人都承担得起的。” 英达发挥他的良好英文功底,在法庭上用英文盘驳日本战犯的戏慷慨激昂,非常过瘾。 朱孝天和林熙蕾饰演一对因为战乱而分别的恋人。朱孝天接拍这部电影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是一个南京人”。 因《南海十三郎》而斩获金马影帝的谢君豪和实力派明星曾志伟都在片中有精彩表现。曾志伟更是一改往日的笑星和反派的路线,在片中饰演一个从中国战场回家的老兵,最后的疯狂让人震撼。 影片由于题材的缘故,该片更是动用了国际明星阵容,在片中饰演庭长卫勃的美国演员是百老汇的实力派演员丹尼尔热斯基,他沉著并极具爆发力的表演在拍摄时常常获得全场热烈鼓掌。此外日本战犯东条英机,板垣征四郎,土肥远贤二,松井石根,日本律师广濑一郎均由日籍演员出演。多国演员演绎六十年前的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庭传奇,锐利生动,浑然天成,也显示了导演高群书把握演员的深厚功力。 ◎ 幕后故事《东京审判》是导演高群书的首部电影,也是第一次由中国导演以几乎全外语的形式拍摄国际题材。为了还原历史的恢弘与真实,高群书导演和全剧组查阅了无数资料。从书献到纪录片,从国内到国外,剧本数易其稿。高群书表示,“影片法庭戏的台词有80%完全真实。”而《梅汝璈日记》中的精彩话语将作为影片中的画外音贯穿始终。这些被尘封了60年的声音将从香港演员刘松仁的口中公布于世。 《东京审判》是一部检讨战争以及战争责任的电影。该片以发生在1946年东京盟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28名日本战犯的艰难审判过程为背景,许多从未曝光的历史密闻将在片中解密。在当时绝大多数不同意判处战犯死刑的多国法官会议上,中国法官上演了一场场思辩缜密撼人心魄的法庭传奇,才艰难扭转了局面,以六票对五票的一票之差,用战犯的绞刑告慰了在战争中死难的中国冤魂。中国法官终于在长达两年818次的开庭中,写下了奇迹。 ◎ 影片看点看点一: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原样复制,60年前惊天历史首度揭密。 法庭上唇枪舌战,满足正义压倒邪恶的极大快感。 看点二:两岸三地明星与十国演员全力再现历史上淋漓痛快的一刻。刘松仁、曾志伟、曾江、英达、朱孝天、林熙蕾、谢君豪众星集合,倾情掀起情感波澜。 看点三:一部爱国主义历史教育的生动教材,完成了电影题材从打击日本侵略者向审判侵略者元凶的飞跃。弘扬爱国热情,满足人们鞭挞至今犹存的军国主义气焰。 ◎ 宣传语汇1、首度揭密:远东国际大审判全景再现。 2、《东京审判》:振荡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的正义之声。 3、《东京审判》:激昂讨伐刽子手的正义檄文。 4、绞刑架,叫东条英机罪恶的心灵颤抖。 5、中国法官威震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6、《东京审判》:看侵略者傲慢的头颅向正义低垂。 7、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侵华元凶,一网打尽。 ◎ 幕后花絮本片导演多年前曾经与主演刘松仁约定,将来要一起拍一个片子,该片正好完成了两人的心愿。 本片在拍摄过程中,由于遭遇40度的高温,演员以上身西装下身短裤的装扮拍摄。 在拍摄审判日本的一场戏时,剧组成员却被日本演员感动。 本片在电影局审查时获全票通过,一刀未剪,并被给以五分满分,被誉为政治性与艺术性俱佳。 整部电影投入近三千万元,影片开拍后遭遇出资方撤资,一度面临停拍,导演高群书不得已借债500多万元,最终将影片拍摄完成。当电影局通过审查并给予影片好评时,高群书回想起拍片的种种艰辛忍不住嚎啕大哭。 上海联和院线做出决定,将在2006年8月16日从上午9时至晚上9时,举行一次史无前例的“全市《东京审判》接力放映”,为影片9月正式公映预热。 此种放映形式堪称上海史无前例。 电影预演后效果极佳,有投资方拿着3000万元的投资邀请导演拍摄《东京审判》的电视剧版,但被他拒绝了。他说:“《东京审判》能拍出来简直是个奇迹。” 导演特别感谢曾志伟的演出,“当时一些香港演员看了剧本都推辞了,但曾志伟不仅没有推辞,并且在脚受伤后依然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场拍摄。” 扮演东条英机等7名日本甲级战犯的日本老演员,都十分值得尊敬,“刚刚装修好的法庭内景,充满了气味,40度高温的室内,每场拍完工作人员都逃出现场,他们几位老演员却毕恭毕敬地端坐那里。原来没有导演的指示,他们不会随意行动。” ◎ 精彩对白◎ (一)韦勃:“你想想看,照现在的安排,你的近邻将是美国法官和法国法官,而不是那位俄国将军,这对你将是很愉快的。” 梅汝璈:“爵士,您这样说是侮辱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必须郑重地提醒您,我不是为了愉快才来到东京的!” 韦勃:“博士,那我也不得不再次提醒你,这样安排,是盟军最高统帅的意思。如果因为你拒绝这个安排而使中美关系陷入了不愉快,那将是非常遗憾的,你的政府也未必同意你的这种行为。” 梅汝璈:“中国是受日本侵略最深、抗战最久、牺牲最大的国家。它应有的席位,竟然降低到了一贯只知道向日本投降的英国之下,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我不相信中国政府会同意这个安排。同时,我也怀疑这个安排真正是最高统帅做出的。” ◎ (二)倪征燠:“你在任陆军大臣的后期,曾经派人去中国,去见两个人,这两个人一个是曾经担任过民国政府第一任国务总理的唐绍仪,一个是前北洋军阀的头头吴佩孚,是吗?” 板垣征四郎:“是。” 倪征燠:“你派人去拉拢这两个人,目的就是要成立大规模的傀儡组织。是吗?” 板垣征四郎:“我、我不知道!” 倪征燠:“那你派谁去的你总知道吧?那个人是不是就是当年僭充沈阳市市长、扶植傀儡溥仪称帝、勾结关东日军、阴谋华北自治、煽动内蒙独立、到处唆使汉奸成立伪政权和维持会、喧赫一时、无恶不作,而今危坐在被告席右端的土肥原贤二?!” 板垣征四郎头低头不语。 倪征燠:“是不是他?!马上给我回答!” 板垣征四郎点了头。 土肥原贤二长长呼吸了下,闭了眼睛…… ◎ (三)梅汝璈与印度代表争辩死刑问题。 梅汝璈起一个杯子:“如果说,杯代表人类,水,代表了文明……” 杯子在地上砸碎,水四溅…… 梅汝璈盯着柏奈尔:“文明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可如果人的生命都被无情地毁灭,那文明还从何谈起呢?” (印度法官巴尔以佛教慈悲为由反对施用死刑) 梅汝璈:“巴尔先生,我再次提请您注意,您是一个法官!法官的职责是什么?是对罪行进行审判进行认定!然后根据法律给予他们惩罚!我不知道您为什么要来做法官,您具有一个佛教徒的伟大情怀却在纵容犯罪,这决不是一个法官应该有的立场!如果您要坚持这样,那您没有资格坐在审判席上,您应该回到印度的寺庙里去!” (面对全体法官) 梅汝璈:“死刑是什么?死刑是法律对犯罪最严厉的惩罚!为了掠夺别国的资源为了扩张自己的领土为了占领亚洲甚至全世界,日本干了什么?他们杀中国人杀朝鲜人杀菲律宾人杀新加坡人杀美国人杀英国人杀无数无数无辜的平民!他们抢劫、他们强奸、他们放火、他们杀戮……难道这些不足以让他们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吗?!如果法律不给日本不给这些战犯以最严厉的惩罚,谁敢保证日本有一天不会再次挑起战争?!谁敢保证日本不会再侵略别的国家?!谁敢保证日本军国主义的幽灵不会再次复活?!”他瞪着眼,强忍着泪:“在座哪位先生敢作这样的保证?!” ◎ 穿帮镜头85岁的张培基在60年前曾从上海去日本参加东京审判,他是作为检察官的助手去的。作为亲历历史的人,他指出了一些不符合史实的地方,他说,战犯的衣服没有那么漂亮,他们穿的是军装而不是电影中的西服,他们手里还都拿着一个小包,战犯后面都有一排宪兵。 电影中中国的法官和检察官常有来往,张老说,事实上,法官和检察官在私下是不能来往的,这是规定。 ◎ 第二线索电影的名字叫“东京审判”,然而并非所有的情节都与审判有关。芳子一家与雄一一家的悲剧即为本文的第二线索。 在第二线索中,记者肖南是以一个切入点的身份出现的。是不是记者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切入点,切入了芳子一家及雄一一家的生活;同时他又是一条线,把审判与日本人民的精神创伤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在战前,肖南是留学日本的学生,雄一和芳子都是他曾经的同学,雄一的弟弟弘二和芳子的哥哥正夫、芳子的妹妹缨子也当然是他所熟悉的人。 在正夫的描述中,观众不难意识到弘二曾经是一个纯洁而招人喜欢的孩子。事实上,这个人物从不曾真正出场,他只活在雄一和众人的回忆以及正夫的描述里。这样的处理,省去了不少笔墨,也突出了中心。一个青少年成长的黄金时期竟要经历最污浊的教化,对其人格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 缨子一共有两场戏,若我没有记错的话,她没有台词。第一场戏,芳子打开门,看见缨子在屋内,二人相见,抱头痛哭。第二场戏可分为几部分,着重刻画了缨子在法庭上的表情,以昏倒为结束。第一场戏含蓄地展现了缨子所经历的伤痛;第二场可看作缨子反应的高潮,昏倒发生在东条英机说仍会发动战争之后,表现的是缨子的恐惧。旁白中有两次对缨子命运的描述:第一次交代了缨子参战是出于一腔热血,第二次直接抒发了对缨子命运的深切同情——使用了“泄欲工具”一词。两次旁白的顺序不能颠倒,因为观众的情绪也是随着旁白而变化的。 正夫和雄一两个人是相互对比和反衬的。二人最大的不同在对侵华战争的态度上,而这不同的态度来源于不同的经历。正夫亲身经历过日本的侵华战争,日军的种种行径和政府要求保密的事情皆是他亲眼所见,中国人民对侵略者的痛恨亦是他亲耳所闻——“狗日的日本鬼子”。应该说正夫本身是个正直的人,他参战的原因大概也是由于此——正直之人必然是爱国的。当他以一颗赤诚的心参战时,必然相信自己的国家强大而正义。然而这些曾以灵位进入靖国神社为人生目标的年轻人亲眼目睹了自己祖国的残忍和失败:正义成了邪恶,强大成了弱小。这对他们的精神打击是不可言喻的。那么迷茫、挣扎和整个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颠倒在所难免。于是,下跪、自杀及把“狗日的日本鬼子”挂在嘴边都成了必然。雄一没有参战,通信又受政府控制,所以应该说雄一对侵华战争的了解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日本政府:战前和战中,他听到的是日本的强大和正义;战后,他看到的是日本人民的损失(包括弘二的死)。那么,从头至尾他的军国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的言论也是一种必然。不过,雄一强调的更多的是弟弟是被中国人杀死的,应当看到,这只是一个次要的、火上浇油的原因。 总之,本电影的第二线索通过对几个人物的塑造,较为成功和真实地反映了战后日本普通民众的精神世界。两条线索,一条侧重于中国人民受到的伤害,另一条侧重于日本人民受到的伤害。两条线索交叉上演,深刻地起到反思历史和反战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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