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泸州市档案局 |
释义 | 简介泸州市档案局(馆)于1983年6月省辖泸州市成立时建立。1985年6月调整体制明确局(馆)既是市委的机构,又是市政府的直属局。1988年3月,依据<档案法>,档案局作为全市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划归市政府领导。1993年迁入江阳西路新建的档案大楼,在1996年机构改革中,明确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与法规科、馆务利用科、编研科。业务机关四川省档案局,行政领导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内容丰富全面,集中保存的泸州各个历史时期的档案,真实反映了泸州历史原貌、发展沿革及不同层次的党政机关在政治、经济、财政、贸易、科学文化、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中的全貌。 1983年6月:省辖泸州市建立同时成立泸州市档案局 1983年8月:对口合并原地辖泸州市档案局及全部馆藏 1985年6月:调整体制,明确局(馆)既是市委机构,又是市政府的直属局 1988年3月:依据《档案法》,档案局作为全市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划归市政府领导 1993年:迁入江阳西路新建档案大楼 1996年:机构改革后,局(馆)合并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上级业务主管机关四川省档案局,行政领导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下属四县三区档案局的档案业务管理工作。 局(馆)科室职能办公室:协调处理政务,筹备会议,草拟文件;处理有关事务,协调部门工作,承办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目标管理、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办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开放接待工作。 主任:曾泽兰 副主任:王健 业务指导与法规科:监督指导全市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和单位档案室的档案工作;组织、指导档案馆(室)搞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和开展创建规范化档案馆(室)活动;监督、指导全市重大科技项目和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各县区、各单位贯彻档案法律法规情况;查处违法行为和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抓好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档案干部培训工作。 科长:张利萍 副科长:杨启林 钟建萍 馆务利用科:依法接收、征集应由本馆保存的档案、资料;对馆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案卷进行加工整理;负责区分控制与开放的档案和资料并编制开放目录;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科学化保管,及时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现行文件和档案资料;负责档案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做好“八防”,确保馆藏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对重要和珍贵档案资料进行缩微复制;抢修破损的重点档案、资料。 科长:宋雪晴 副科长:许艾丽 编研科: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汇编、选编、合编及研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公布、出版、发行,编制各种检索工具,负责档案资料的著录、录入和倒排,形成实用数据库;负责所需应用软件的开发、设计及维护并配合利用工作,做好编目、检索及计算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科长:李德富 领导及分管工作粟 辉(局党组书记、局馆长) 主持局馆全面工作,对局馆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职能负主要责任;领导和指导机关支部工作;重点联系局办公室工作。 邱 俊(局党组成员、副局馆长、机关支部书记)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支部、纪检、档案干部继续教育和职称评聘工作;协助局长抓局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对县区档案工作的指导;重点联系业务指导与法规科、编研科工作。 袁又春(局党组成员、副局馆长、工会主席)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局馆安全、消防、保卫、宣传工作;协助局长抓离退休干部、综治、计生、保密、卫生、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妇女儿童工作和局馆内部管理工作;重点联系馆务利用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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