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 |
释义 | 根据《2009年贵州省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和《2009年遵义市补种乙肝疫苗项目管理方案》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和目标 2009年10月—2010年4月,在全县范围内对下列儿童实施乙肝疫苗接种:一是1994年1月1日后出生未完成3针乙肝疫苗接种的在校初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学生;二是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未完成3针乙肝疫苗接种的辍学儿童。以乡(镇)为单位,乙肝疫苗3针补种完成率大于≥95%。 二、时间安排 2009年9月21日,召开县级培训启动会; 2009年10月10日前,各乡(镇)完成摸底工作; 2009年10月,做好物流工作,逐级分发疫苗及注射器; 2009年10月20日前,做好宣传、培训等工作; 2009年10月21—30日,第一轮接种 2009年11月21—30日,第二轮接种 2010年4月21—30日,第三轮接种。 三、接种原则 (一)既往未接种乙肝疫苗的,按照0、1、6月的免疫程序实施接种;既往接种不足3针的,按免疫程序补足3针。 (二)既往免疫史首先以接种证为准,无证以接种卡为准,无证无卡以家长自述为准。 (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接种。一是既往有乙肝病史;二是既往乙肝血清标志物(HBsAg、抗-HBs、抗-HBc、HBeAg、抗-HBe)检测指标中有1项及以上阳性(若既往无血清学检测结果,可按自愿原则自费检测;若不愿检测,则视为阴性);三是有乙肝疫苗接种禁忌症。 (四)需补种一针的目标儿童应在第一轮接种时限内完成接种,需补种两针的目标儿童应在第一和第三轮接种时限内完成接种。第1、2剂次间隔应≥28天,第2、3剂次间隔应≥60天。 四、组织领导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部门负责乙肝疫苗接种项目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指导下,负责学校学生摸底登记、报告、发放通知及接种组织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及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等工作,并组织居民及时接种乙肝疫苗。 五、宣传和社会动员 各地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标语、板报、流动宣传车、开展咨询活动(特别是城区双休日、乡镇赶集日)、召开干部和群众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尤其是城区及流动人口多的地区,要对本次活动的内容,接种时间、接种地点进行反复宣传,指定专人负责宣传的策划组织工作。2009年10月20日前学校、车站、市场、乡(镇)卫生院、人流集聚处要醒目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每个接种点要设立明显的标识和宣传版面。 六、人员培训 2009年9月18日,县级将完成对各乡(镇)卫生、教育人员的培训;在9月22日前各乡(镇)负责培训乡村级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补种对象、时间、指标;宣传动员方法;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和要求;接种现场的人员配置和组织管理;疫苗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强调安全接种);免疫接种副反应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方法和统计上报要求;评价与总结要求。 七、目标儿童摸底及预约通知 2009年10月10日前,各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要将摸底结果与公安、计生等部门人口数据进行比对,评估摸底调查质量,对未达要求的乡(镇)应核实原因,进行摸底补漏或重新开展调查。 (一)在校学生。全县范围内,所有设有初中的学校开展摸底工作。一是2009年9月学校开学时就读初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的学生,是本次摸底对象。二是由学校提供初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学生名单,将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生列为本次接种对象。三是由学校班主任老师填写并发放《儿童乙肝疫苗接种情况调查表》(附件1-1,以下简称《调查表》),家长填写后回收。要求每名接种对象一张。学校分班级将收回《调查表》提供给当地接种单位。四是接种单位确定接种目标儿童,分班级填写《贵州省2009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摸底/接种登记表》(附件1-2,简称《登记表》)。五是接种单位填写《乙肝疫苗免疫接种通知单》(附件1-4,简称《通知单》),交由班主任发给学生,并督促家长签字后收交接种单位。 (二)辍学儿童。辍学目标儿童的摸底工作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采用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应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集居地区儿童的摸底。将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寨(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登记表》上,由卫生人员判定是否为本次接种目标儿童,同时给目标儿童家长发放《通知单》,告知接种针次、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等注意事项。 (三)其他。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进入高中或其他学校读书的学生,列为接种对象。 八、接种实施 (一)接种方式。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卫生、教育部门要共同协商,做好学生的接种工作,严禁接种人员进入教室进行接种,必要时可在学校设立临时接种点。对辍学儿童要增加巡回和入户接种。 (二)接种点设置注意事项。接种点要宽敞、明亮、整洁,通风;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宣传画和接种禁忌症等宣传品;进、出口要分开,避免拥挤。 (三)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别承担现场组织、接种、登记等工作。学校、当地政府要做好后勤保障和组织工作。 (四)接种器械和急救药品。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听诊器、注射器、压舌板、血压计;急救药品和器械:5ml~10ml注射器及其它常规急救器材;糖水、1:1000肾上腺素针剂、抗过敏药物及其它常规急救药品。 (五)接种注意事项。一是要做好接种对象核实和接种前告知工作,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接种禁忌症,在《登记表》“备注”栏注明;二是接种时应在原始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附件1-2)上登记,不要反复过录、整理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表;三是儿童接种后应休息观察15~30分钟,告知儿童家长可能出现的反应和注意事项。 (六)免疫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必须开展免疫接种副反应监测,并将监测活动持续到补种活动结束。一旦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规定,对免疫接种副反应进行调查、诊断、处理、上报。如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人员死亡时应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报告和处理。 九、疫苗、注射器等物资管理 项目疫苗及注射器必须专账管理,单独收发登记。县级在10月18日根据摸底数据将疫苗分发到各乡镇;乡镇应在接种前将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分发到接种点。疫苗运输要确保冷链运转。 十、督导与评估 卫生、教育部门要建立乙肝疫苗补种联合督导组,对补种活动的摸底及各轮接种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督导。督导可采用查验资料、现场观察、调查、与被督导对象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督导内容包括宣传、培训、人口摸底、疫苗与注射器管理、乙肝疫苗接种等。督导组在督导活动结束时,应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要立即纠正,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在督导中若发现乙肝补种完成率不达标,应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当地卫生和教育部门,并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乙肝疫苗补种完成率达标。 十一、资料上报 (一)摸底结果。2009年10月10日前乡级上报《汇总表》到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审核汇总摸底数据后于2009年10月15日前上报《汇总表》到市疾控中心。 (二)第一轮接种成果。2009年11月5日前,乡级上报《汇总表》到县疾控中心,11月10日前县疾控中心上报《汇总表》和工作总结到市疾控中心。 (三)第二轮接种成果。2009年12月20日前,乡级上报《汇总表》到县疾控中心,12月25日前县疾控中心上报《汇总表》和工作总结到市疾控中心。 (四)第三轮接种成果。2010年5月10日前,乡级上报《汇总表》到县疾控中心,5月15日前县疾控中心上报《汇总表》和工作总结到市疾控中心。 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组织动员、宣传动员、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调查、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估、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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