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朱兴有 |
释义 | 朱兴有,男,1955年5月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任该系主任,中国法学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会理事,教授。本人从教经历分为调入前及调入后两个阶段。调入深圳前,执教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以研究审判理论为主,主编并出版《中国民事审判学》专著,开了专项审判理论先河,前最高法院院长郑天翔题写书名,副院长马原作序。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九五项目“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理论研究”并获本系统“金鼎奖”表彰。调入深圳后,主编省级科研项目《新型经济犯罪研究》专著并已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从体例到内容都有一定突破。另公开发表的“邓小平治理腐败理论研究”论文两篇,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本人十多年的教师生涯中共出版专著与教材和工具书等十余部、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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