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朱福坤 |
释义 | 朱福坤 朱福坤(1919~1948),乳名羊林,里庄乡古圩冯家村人。民国23年(1934年)考人丹阳县立初级中学,在学校积极参加学生进步组织“读书会”、“文艺社”,阅读进步书刊。 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回乡任教。民国30年11月参加新四军,后任丹金武办事处东南区大队长。民国31年3月任金坛县抗日民主政府军事科长。其父在“减租减息”运动中,把佃户抓到皇塘日伪据点,胁迫退出减租粮食。抗日民主政府将其父抓获后,问朱福坤:“你父亲犯法怎么办?”他坚定地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该杀就杀。”其父经教育后同意执行政策,服从法令,从此打开减租减息的局面。民国32年3月,日军在游击区设卡口、建碉堡,集结兵力全面“扫荡”。朱和其他同志深入群众,组织反“扫荡”斗争。曾策反常州飞机场一个营的伪军倒戈抗日;带领短枪班闯敌巢,活捉并处决汉奸窦德;率领短枪队巧妙地伏击下乡骚扰的日军,击毙日军8人,打死作恶多端的日军翻译。民国33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34年8~9月,任金坛县独立营营长、新四军五十四团一营营长。10月,部队奉命北撤。民国36年初,调高邮同仁堂公司任经理。民国37年春,任二十四军军部留守处主任。“三查三整”后,任二十四军先遣支队参谋长。同年7月随同大部队进入河南。7月11日,在睢杞战役中光荣牺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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