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周严惠 |
释义 | 个人简介周严惠于1993年毕业于云南高等政法专科学校,同年分配到昭通中院工作,在民二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3年。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2年5月通过竞争上岗成为审判长, 2007年服从领导安排到立案庭协助庭长工作至今。 主要事迹无一错案民事审判是比较琐碎和复杂的,但周严惠却对琐碎的民事审判工作情有独衷,她说,喜欢这份琐碎的工作要追溯到读大学时,当老师讲到民事纠纷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大部人都可能遇到,民事法律虽然琐碎却都是有用的知识。从那时开始她就喜爱上了民事审判这份琐碎的工作,希望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化解琐碎的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矛盾。参加工作后她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民事审判庭工作,出于对这份工作的热爱,她用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并虚心向其他老同志学习实践经验很快适应了这份工作,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3年共审结案件近500件,无一错案及超审限案件。2007年到立案庭又审理各类案件77件,审查立案50件。 作为民事法官,每一天都是琐碎的,但每一天都是充实的,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琐碎而充实的经历,17年后的今天,当她说起法院,谈起法院工作时,总注入一种很深的家的感觉。她说在昭通这么个小地方,案件数量不如有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多,案件类型不如有些地方新,甚至案情大多也不太复杂,但要切切实实把每一起案件都办好,同样考验一个法官的良知和水平。她说她从事了13年的民事审判,4年的立案审查,无论大案小案,她都认认真真地做、认认真真地学,17年的法官生涯,并没有多少成绩可言,如果硬要总结出一条经验的话,那就是“胆小”,在人情面前、金钱面前、关系面前,从不敢越雷池半步。立案庭接触的案件类型全面,既有各类民商类法律关系案件的立案问题,也有行政法律关系方面的行政案件以及各类刑事公诉、自诉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审查问题,涵盖了三大诉讼法和三类法律关系的林林总总的内容,因而要求立案人员必须具有比较全面的法律业务素质,还由于立案庭接触的方方面面的当事人多,代理人多,想找点关系的人也多,稍有不慎,就很容易有风言风语,她说对付这些人、这些事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总不能找个地方与世隔绝吧?那就只有好好把握一条:把心放正。 发挥优势作为一名女法官,在审理涉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与她们交心谈心,热情讲解法律,使她们真正感受到男女平等的阳光雨露。2002年,她办理的一件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女方施某哭诉着反映由于自己身患完全性葡萄胎遭到男方陈某的嫌弃,而原审只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未判决医疗费及后期治疗费用,看着施某绝望的眼神和泪水,作为一名承办法官员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施某身患重病,不能生育,已丧失了做母亲的权利,现又遭男方陈某抛弃,且陈某又外出打工,怜悯、同情心油然而生。之后她随另外一名法官翻出越岭赶到双方居住的偏远山村,找到男方父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陈述利弊,终于感动了陈某的父母,他们及时找回男方。经过二审判决后,男方主动履行了判决。 调解和好人民法官的核心价值是“公正、廉洁、为民”,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是正义的捍卫者,是社会矛盾的休止符,是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作为一名法官只有认真履行职责,忠于法律、忠于事实,才能审理出精品案。从踏进法院的第一天起,周严惠就把这作为自己的追求。 2006年,她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黄某状告刘某将其打伤诉至法院,经一审法院判决赔偿后,刘某不服上诉至中院,并多次前来反映其并未打伤黄某,而是反被黄某打伤,因其是移民,经常受当地人欺负,请求二审公正判决,为了分清是非曲直,她通知双方开庭审理,针对上诉人的主张,由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通过双方所举证据证明系刘某将黄某打成轻伤,由于双方系邻居,且在纠纷产生前关系很好,为了双方今后能和睦相处,又对双方做了大量工作,最后调解和好。 孜孜不卷作为一种需要专门训练的职业,法官需要过硬的专业知识,民事法官尤其如此,为了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使自己办理的案件成为精品案,她于1997年在云南大学函授法律专业完成了本科学历。在民庭工作,作为女法官,由于她办理的案件涉及妇女和儿童的案件近三分之一,使她有机会了解到不同层面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以及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在现实生活中,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一些地方的男人头脑里还比较普遍,为了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她孜孜不卷、刻苦钻研《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刻领会制订这两部法律的宗旨和本意,并翻遍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书籍,积极参加到工、青、妇部门组织的维权宣传活动,认真听取咨询、耐心解答、热情为他们服务,让广大妇女、儿童知法、懂法,能真正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本职工作中努力,在本职工作中成熟,在本职工作中磨练,由于周严惠在工作上的出色表现和敬业精神, 2007年,领导安排她到立案庭协助庭长工作,负责立审组工作。为了尽快转换角色,她认真学习《刑诉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虚心向其他同志学习,经过自己认真、刻苦的努力,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04年4月1日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她便组织立审组的同志学习,并尽快推算出计算公式,同时将该《办法》下发各县区法院,为该《办法》的正确实施做好准备工作;同年7月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正式施行,她积极应对,与相关庭室进行商讨提出应对措施以便正确施行。 工作热情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和门面,当事人认识法院就从认识立案庭的法官开始,立案庭不仅担负着立案、诉前保全、复查案件,还要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工作,面对这纷繁复杂的工作,她凭着对工作的热情,干一行、爱一行,耐心接待每一位到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细致解答尽量使每一位到访的当事人得到满意的答复。 2007年5月的一天,一位70多岁的老人很早就来办公室门口守候,要求在中院立案,经审查材料,他的案件并不是本院受案范围,应属大关法院受案范围,但他却坚持在中院起诉,理由是他不在大关居住,且怕被告打他,同时怀疑大关法院有可能会存在审理不公的现象,经多次做工作,其情绪激动,仍坚持起诉,为了不使其再往返奔波,同时也让他不在心存疑虑的环境中审理案件,经请示领导同意在中院立案受理,最后老人高兴的交了诉讼费回家等候通知。 踏踏实实周严惠就是这样一个人:普通、平和、朴素、文静。与其相处、交谈,能让人摆脱世事的浮躁,没有手舞足蹈,没有神采飞扬。只是在讲到“胆小”时,她似乎犹豫了一瞬;而在讲到“把心放正”时,她格外加重了语气。她想她大约是怕别人误解她所说的“胆小”,其实不必。作为一个法官,即使是一个年轻的女法官,在从事审判工作17年后,对社会有了自己的理解,再来说自己胆小,就绝不是小女孩怕走夜路的胆小,更不是常人面对暴力型犯罪分子时所可能产生的恐惧,而是一个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斟酌,对适用法律的谨慎,对生命权利的尊重。这一点,她们所有的法官应该都非常清楚。想来也正是因为“胆小”,才使得她十多年来始终如一地勤勤恳恳办案、踏踏实实做人,既赢得了老百姓和当事人的信任与赞誉,也得到了法院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与欣赏。 周严惠喜欢说“斟酌”两字,在“公正”上反复斟酌,在“廉洁”上反复斟酌,在“为民”上反复斟酌,在本职工作上反复斟酌,在每一件案件事实上反复斟酌,在每一个细节上反复斟酌,在每一条法律条文上反复斟酌,十七年如一日,一种状态,不厌其烦,这大概就是她所说的“把心放正”吧!时间长了,就成了一种习惯,在别人看来,就成了一种形象,就成了一种品质。这种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包括对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包括对每一个当事人,更包括对她身边的同事和自己,自然也就包括了自己的人生际遇。 获得荣誉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员。 最近,市中级法院党组作出决定,授予立案庭审判员周严惠“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号召全市两级法院全体法官向她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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