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当期所得税 |
释义 |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交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 企业在确定当期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交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例】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9 7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 0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 200 000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00 000元为税收滞纳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本例中,甲公司有两项纳税调整因素:一是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二是已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但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税收滞纳金。这两个因素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9700 000+【(2 200 000-2 000 000)+100 000】=20 000 000(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税额=20 000 000×25%=5 000 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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