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重修柳司马先生庙记 |
释义 | 作品概况作品名称:重修柳司马先生庙记 创作年代:明代 作者:曹来旬 作品体裁:散文 作品原文潇江之西,愚溪之北,柳先生之庙在焉。予莅永州,始进谒,庙下见一神与为伍。问:“何神?”方人曰:“为某神。”问:“何所取?”曰:“有威灵、能祸福於人。”问:“何所据?”乃曰:“巫妇主之,能降神[1]。”予慨且哂,命即迁其神,逐其妇[2]。继以庙制狭隘,追录遗址,已为顽民兼并过其半[3],乃正之法,俾悉归於旧。时复得前人碑文,读之,谓先生“庙久废,一旦假巫显灵,祈祷辄应,居人感之而重修焉”。予斥其说,遂伏碑[4]。 因庙将敝,且弗制,特改修正庙三间,外厦称之[5];前大门三间,临路去溪水数步;后寝室三间,近庙约三丈;两旁庖库各二间;前门又客舍八间,其二给司庙者居,其六取赁值以供祀事[6];周围缭以崇垣,延百余丈,袤五十余步[7];环庙内外,平地壤、剔竹木,崭然皆一新也。又以先生居永时官为司马,直榜之曰“柳司马庙”。 事既闻,议者有曰:“灵神有祠而徙之,居民有庐而取之,前人有文而訾之,何好事自恣之若是也?[8]”予进而告之曰:“若知事与理乎?予为若言:‘夫先生,唐之名贤也。永贞间以事谪永州,因自放於山水之间,爱冉溪,货其尤绝者家焉,更名曰愚溪。则愚溪者先生之故居也,至今官不科租於民,可得而私之乎?先生为永人逐毕方、愬螭室,刚明正大之气可质诸鬼神而无疑也[9]。顾今昭明在天,宁屑与淫神以为伍?苟此神有灵,望先生将愧避不暇,亦宁帖然而安处乎[10]?且先生之文与昌黎并称,其瑰玮奇特之体多出于居永之时,而永之士类至今率能文、名为文献之邦者乃先生为之倡焉也,则先生之有功于永人非小,而永人之庙祀于先生也,实报本心耳!岂抑待假巫显灵而后感之乎?诚如若言,则予之过莫大也。若思之事与理,果何如也?’”议者闻予言,俛焉良久[11],愕然叹曰:“有是哉,吾闻命矣[12]!”惭而退。用是记识诸石。 作品注释[1]巫妇:指装神弄鬼替人祈祷的人。 [2]慨:愤慨。哂:讥笑、可笑。其神:指巫神。其妇:指巫妇。 [3]制:规模。遗址:指柳庙遗址。顽民:无赖之民、不顺服统治与管理的人。 [4]斥:斥责。伏:推倒、藏匿。 [5]敝:坏、这里是倒塌的意思。弗制:指不成庙宇规制。 [6]司庙者:管理柳庙的人。 [7]崇垣:围墙。延:长。袤:宽。 [8]灵神:这里指巫神。取:收回。訾:非议。自恣:放任、恣纵。 [9]柳宗元作有《逐毕方》文和《愬螭室》文。 [10]宁帖:平安舒帖。 [11]俛:“俯”的异体字。 [12]闻命:听命安排。 作品赏析柳子庙后厅碑林中,1513年(明朝正德八年)的一块《重修柳司马先生庙记》碑刻,在1522年(明朝嘉靖元年)以前就已经破损磨灭。480多年来一直不知作者是谁,更不知文中的详细内容。经过后人多方考察,深入研究,反复琢磨,广泛征求意见,才将《重修柳司马先生庙记》碑文破译复原。碑刻为时任永州知府曹来旬作记,南京兵部郎中周卿篆额,永州府同知白思义书丹,通判张絅、袁栗、陈谟及推官吴达立碑。该文以一问一答的独特体裁,记载了恢复柳子庙、重修扩修柳司马庙及其教化民众的详细情况。该碑文碑刻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文物文史价值。 作者简介曹来旬,明代文学家,字伯良,河南郑州人。进士,历监察御史、中宪大夫。1511年(明朝正德六年)以武昌知府改任永州知府。其政事精明,丰采凛然。他任职的地方祠宇统统修整,兴办学校,择迁校舍,都有规模,后来因为忤逆于朝廷权臣而辞官。正是因为有曹来旬当年的作为,才有延续至今的柳子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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