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单档布袋戏 |
释义 | 流传于苍南闽南方言区的单档布袋木偶戏,是一种独特的民间戏曲表演形式。一座可由一个人挑着走的小戏台,内坐一个艺人,手、脚、嘴巴并用,操纵数十个小木偶并演奏乐器,便能热热闹闹演出一台戏。这一独特的表演形式在民间流传数百年,现在全国同类艺术中已极为罕见,堪称中国木偶戏的活化石。 “一语道出千古事,十指搬弄百万兵”,这是苍南布袋木偶戏戏棚上的一副对联,也是它最为形象的写照。目前,苍南单档布袋戏已被列入第二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正在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历史渊源布袋戏起源于何时有多种说法。晋代王嘉《拾遗录》记载:“南陲之南,有扶娄国之国,其人善机巧变化……或于掌中备百兽之乐,婉转屈曲于指间。人形或长数分,或复数寸,神怪倏忽,玄丽于时。 ”在敦煌莫高窟引窟中有画于盛唐的一幅壁画《弄雏》,画面上有一妇女举起手臂,运用指掌给孩子们作表演的情形。王嘉的有关记述和唐壁画所描绘的情景,与今之布袋戏有相似之处。如果它为同一表演形态,那么布袋戏的源起应在唐或晋之前。但清乾隆刊本《晋江县志》曰:布袋戏起源于何时现已无法明确考证。清代李斗的《扬州画舫录》载:“……以五指运三寸傀儡,金鼓喧嗔,词白则用叫颡子,均一人为之,谓之肩担戏。”清嘉庆年间刊本的《晋江县志》则有明确记载:“有习洞箫、琵琶,而节以拍者,盖得天地中声,前人不以为乐操土音,而以为御前清客,今俗所传弦管调是也。又如七子班,俗名土班,木头戏俗名傀儡。近复有掌中弄巧,俗名布袋戏。演唱一场,各成音节。”这是目前所知关于“布袋戏”称谓的最早记载。 苍南的单档布袋戏的来历有北入说和南入说两种,但从其称谓、以演文戏为主的表演风格、用闽南方言道白、在闽南方言区域行演等方面看,应源于闽南布袋戏的南派即安溪派,相传在清中后期随福建移民引入。据艺人李步连介绍,苍南五凤乡人鲁洪是苍南单档布袋戏主要流派之一“五凤派”最早学艺于福建泉州的艺人。但由于历史久远,物是人非,布袋戏在闽南已演变为多档形式,现在闽南已找不到古老的单档布袋戏,因此在苍南得以保存的单档布袋戏的源流也只能追溯至清道光年间。 经普查,从道光年间至今,现苍南境内(原属平阳)还能查清50多位有姓有名的布袋戏艺人。这些艺人主要分为“灵溪派”和“五凤派”两个流派,两者各有表演特色,最为鲜明的差异表现在唱腔与执戏偶的方法上。 艺术形态苍南单档布袋戏的戏棚是艺人随带的戏台,由上下两截组成,均可装可卸。搭装完整后,整个戏棚雕梁画栋,外观像一座富丽堂皇的戏楼,故又称“彩楼”;各部件拆卸后,可与戏偶、道具、乐器等装成箱担,由艺人一肩挑着行走。 完整的戏棚分前棚、后棚两部分,前棚又分棚顶(上)、小戏台(中)、棚下三部分。棚顶飞檐翘角,小戏台设在棚中间,台前的两角分立一台柱,柱上或雕盘龙,或镌楹联,当中悬一写有横批的匾额。戏台柱联有“金榜题名空富贵,洞房花烛假姻缘”、“一声呼出喜怒哀乐,十指摇动古今事由”、“有口无口口代口,是人非人人舞人”,“千里路途三五步,百万雄兵一二人”等内容,匾额上的横批一般为“黄粱梦”、“乐乐乐”、“清虚府”等。舞台中间隔以镂空雕花木板屏风,可供艺人透视台前戏偶表演情况;台屏左右出台口上各有小窗,可做天上神仙表演及戏中人物偷听他人讲话的表演区;屏风两侧设有供戏曲人物进出场的门。小戏台的下方以布幔遮掩,布幔上方绣有麒麟等吉祥物。 后棚既是艺人的戏偶表演区,又是操道具、戏偶换身的戏房,而且还是音乐伴奏的后场。棚后壁设有插或挂待出场的戏偶的横木,棚下有供艺人就座的戏笼或方凳,同时也是设置小鼓、大锣、小锣、大钹、三粒(板)等乐器的地方。 戏偶布袋戏偶分为木制的偶头、布制的偶身和木制的手、脚三部分。偶头一般用樟木、梧桐木等不易裂变的木材雕刻而成,脸谱造型除照不同年龄、性别雕刻外,也依照角色的个性上彩,用黑色代表粗鲁莽撞;红色代表忠心诚实;青色代表阴险毒辣。戏偶的手用木雕成,分手掌与手指两部分,又有文手与武手之分。文手的手掌由上下两节相接而成,可扬起或下垂,以表现不同动作,掌心有铁丝圈成小圈,可以插入扇子、拂尘等道具;武手握拳、中空,用以插入道具(如各式武器)。武手、文手又分男手、女手,男手用拳头、巴掌造型,女手一般用莲花指掌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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