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财政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的意见 |
释义 |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州积极利用国家产业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我州资源优势,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吸引大批企业、客商到我州投资开发,煤炭、电力、煤化工、重化工、黄金等产业形成了一定规模,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促进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我州资源优势、区位优势,进一步规范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强化经济发展动力入手,完善相关财政政策措施,支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吸引外资,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促进产业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二)基本原则。1、统筹兼顾的原则。在引进和培育产业发展的同时,要兼顾企业、政府、群众三者的利益。2、突出重点的原则。要统筹协调,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发展。3、和谐发展的原则。要注重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道路,发展现代服务业,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4、财政引导的原则。合理运用财政体制机制、财政政策引导产业发展,做强做大支柱产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按照全州“十一五”规划和州委、州政府关于促进各项产业发展的意见,科学合理地运用好财政政策,外引内合,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多元化、多形式筹集发展资金,支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发展,做强做大财政蛋糕,不断壮大财政经济实力,确保2011年完成或超额完成财政总收入目标任务。 二、工作重点 (四)坚持宏观政策引导。充分运用好国家、省、州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挥我州资源优势,引导企业和多种资金投资我州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支持做强做大煤炭、电力、黄金等支柱产业,着力发展重化工,重点突破煤化工;大力发展轻工业,在巩固提升烟、酒、糖、茶等传统产业的同时,重点发展民族制药业、特色食品加工业;加大引导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着力将旅游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着力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推动优质粮油、草地畜牧业、蔬菜、烤烟、甘蔗、茶叶、林产、中药材、花卉等优质农产产业化进程。 (五)扩大招商引资范围。要进一步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改善投资环境,完善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资金到位率。加大部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快项目库建设,推动项目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提高项目成功率。 (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要按照《关于整合资源加快经济发展的意见》(州党发〔2007〕10号),树立全州一盘棋的思想,重点整合矿产、农产和文化旅游资源,严格执行州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用税收分配促进全州资源科学合理配置。要加大项目申报的统筹协调力度,按照“规划先行、政府统筹、部门申报”的原则,指导有关部门找准国家投资的方向和重点,结合我州的特点和优势,围绕产业园区、集聚区、基地建设和产业化发展项目,加强论证,做好规划,统筹项目申报,避免项目申报的盲目性、趋同性,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发展的产业集聚更多资金。抓住国家加大对“三农”投入的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项目资金的作用,以县为主,积极探索支农资金的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发挥效益”的原则,以发展规划引导支农资金整合,以主导产业和项目建设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 (七)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把产业发展与培植财源结合起来,把扩大经济总量与做强做大财政蛋糕结合起来,集中优势产业建设财源,构建有市场竞争力的支柱财源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产业体系。利用州对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调节州与县的利益分配关系,鼓励支持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州级财政要筹集资金,建立项目前期工作专项基金,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引进工作;建立州对县促进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的激励、奖励机制;2008—2011年,州级财政通过预算统筹安排和整合各项资金等途径,建立各项产业发展扶持资金;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3〕2号)精神,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重点项目,充分发挥州宏升公司和州时进担保中心融资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的信贷投入;合理利用国债资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利用财政贴息、财政补助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和企业向产业化发展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挥州时进担保中心职能,积极为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风险担保;鼓励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等资本运作方式引进投资者,鼓励企业间并购重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建立政府债务管理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现有债务状况,科学预测财政收支,确定当地财政中长期融资规模,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和担保机制,完善政府偿债准备金制度,控制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委、州政府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产业发展资金协调领导小组”,协调产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研究产业发展中的重大财政政策,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财政问题。各县市、顶效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机构。 (十)强化制度管理。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制度,强力推进产业化进程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制和效益评价考核指标,完善奖惩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和财经制度的监督检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和资金报账制度,建立投资预算评审机构,建立各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资金追踪问效。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好投资决算审计。推行项目公示制、专家评审制,实施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完善工程监理制、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等监管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管好用好资金,用出效益。 (十一)建立财政资金稳定投入的长效机制。实行“分类引导、各有侧重”的扶持办法,坚持围绕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和特色产品,加大投入,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财政政策的激励机制,做强做大财政蛋糕。加强预算管理,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建立稳定长效的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为扎实推进产业化进程提供资金支持。 (十二)互利多赢,维护各方利益。要充分发挥服务、监管和引导作用,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积极扩大当地就业范围,增加当地就业人数,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要注重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对财政的贡献率,努力实现企业、政府、群众,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多赢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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