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贷款收益率 |
释义 | 贷款收益率分类: 基准收益率和平价收益率 贷款收益率的分类注解: 基准收益率也称基准折现率是企业或行业或投资者以动态的观点所确定的、可接受的投资项目最低标准的受益水平。是投资决策者对项目资金时间价值的估值。基准收益率的确定既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又有投资者的主观愿望。基准收益率表明投资决策者对项目资金时间价值的估价,是投资资金应当获得的最低盈利率水平,是评价和判断投资方案在经济上是否可行的依据,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参数。 基准收益率主要取决于资金来源的构成、投资的机会成本、项目风险以及通货膨胀率等几个因素。 (1)、综合资金成本。 资金来源主要有借贷资金和自有资金二种。借贷资金要支付利息;自有资金要满足基准收益。因此资金费用是项目借贷资金的利息和项目自有资金基准收益的总和,其大小取决于资金来源的构成及其利率的高低。 1)资金来源是借贷时,基准收益率必须高于贷款的利率。如果投资者能实现基准收益率,则说明投资者除了归还贷款利息外,还有盈余,是成功的。基准收益率高于贷款利率是负债经营的先决条件。 2)投资来源是自有资金时,其基准收益率由企业自行决定,一般取同行业的基准收益率。这是该行业的最低期望收益率。如果不投资于本项目,投资者可以投资于其他项目,而得到起码的收益。 3)如果资金来源是兼有贷款和自有资金时,则按照两者所占资金的比例及其利率求取加权平均值,即综合利率作为基准收益率。 下表列出了资金费用的计算过程和结果。 资金来源 年利率 年最低期望盈利率 年资金费用(万元) 资金费用率 银行贷款40万 9% 3.6 自有资金60万 15% 9.0 资金合计100万 12.6 12.6% 由表可知,资金费用率是借贷资金利息和项目自有资金最低期望盈利的综合费用率,值为12.6%。由此,人们可以得出结论:基准收益率>资金费用率>借贷利率。 (2)投资的机会成本。 投资的机会成本是指投资者把有限的资金不用于该项目而用于其他投资项目所创造的收益。投资者总是希望得到最佳的投资机会,从而使有限的资金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因此,项目的基准收益率必然要大于它的机会成本,而投资的机会成本必然高于资金费用,否则,日常的投资活动就无法进行了。因此:基准收益率>投资的机会成本>资金费用率。 (3)投资的风险补贴率。 搞任何项目投资都存在一定的风险。进行项目投资,投资决策在前,实际建设和生产经营在后。在未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整个项目寿命期内,内外经济环境可能会发生难以预料的变化,从而使项目的收入和支出与原先预期的有所不同。不利的变化会给投资决策带来风险,为了补偿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投资者要考虑一个适当的风险贴补率,只有满足了风险贴补,才愿意进行投资。投资具有风险性,这是客观事实,而且往往是利润越大的项目风险也越大。投资者敢于冒风险,但对所冒的风险要求得到一定的补偿,因而他们会在风险和利润之间做一折中的选择。假如投资者对一笔能得到5%利润率的无风险投资感到满意的话,那么当风险度为0.5时,投资者就会要求有7%的利润率,其中2%是用于补偿该种程度的风险,称为风险补贴。而当风险度为1.0时,投资者会要求利润达到,其中5%为风险补贴。其差额的大小取决于项目风险的大小和投资者的要求。国外的风险贴补率一般取2%~5%左右。 一般说来,资金密集项目的风险高于劳动密集的项目;资产专用性强的风险高于资产通用性强的;以降低生产成本为目的的风险低于以扩大产量、扩大市场份额为目的的。此外,资金雄厚的投资主体的风险低于资金拮据者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项目投资的风险会越来越大,因此风险补贴率是投资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4)通货膨胀率。 在预期未来存在着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如果项目的支出和收入是按预期的各年时价计算的,项目资金的收益率中包含有通货膨胀率。为了使被选项目的收益率不低于实际期望水平,就应在实际最低期望收益率水平上,加上通货膨胀率的影响。如果项目支出和收入在整个项目寿命期内是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就不必考虑通货膨胀对基准收益率的影响。 计算公式 综合对以上诸因素的分析,在按时价计算项目支出和收入的情况下,基准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可归纳如下: ic = (1 + i1)(1 + i2)(1 + i3) ? 1 式中,ic为基准收益率;i1为年资金费用率与机会成本之高者;i2为年风险贴补率;i3为年通货膨胀率。 在i1、i2、i3都为小数的情况下,上述公式可简化为: ic = i1 + i2 + i3 在按不变价格计算项目支出和收入的情况下,不用考虑通货膨胀率,则: ic = (1 + i1)(1 + i2) ? 1 由上可知,基准收益率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是随上述诸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基准收益率的确定具有一定的难度。但基准收益率的大小则是采用净现值法的关键,它决定了项目的取舍。因此,作为投资者来讲应慎重确定基准收益率的大小。 原则 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Ic)是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指标的基准判据,也是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的最低要求,还是用作计算财务净现值的折现率。因此,财务基准收益确定的是否合理,对决策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至关重要。如把该值确定过高,就有可能把一些本来在财务上合理的项目以财务评价不可行而拒之;反过来如果把该值确定过低,又有可能把一些财务上不具备生存能力的项目放行,造成投资的损失和浪费。 对财务基准收益率设立的原则规定:如果有行业发布的本行业基准收益率,即以其作为项目的基准收益率;如果没有行业规定,则由项目评价人员设定。设定方法:一是参考本行业一定时期的平均收益水平并考虑项目的风险系数确定;二是按项目占用的资金成本加一定的风险系数确定。现状 财务基准收益率设定的基本原则是在充分考虑了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情况,考虑到建设项目筹资渠道的多样性及建设项目的区域经济环境条件的差异性提出的,因而这个原则是适用的。当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正向纵深发展,投资体制改革也围绕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而进行,投资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特点, 在投资领域内出现了投资规模逐年增大的趋势,2002年中国投资规模为40600亿人民币,是1980年的44倍;投资主体呈多元化趋势,目前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投资呈各占半壁江山的局面;投资呈现区域不平衡性,东南沿海地区投资持续走强,占中国的投资一半以上。笔者认为在投资体制改革围绕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而开展的环境条件下,行业很难定出一个能够指导中国性的行业基准收益率,由于市场经济环境,企业之间竞争和商业保密等因素,咨询人员和业主也很难获得中国、区域或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财务基准收益值。因而采用融资成本为基础并考虑相关因素后,确定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将是一个比较适合当前投资体制改革特点而又行之有效的方法。财务基准收益率是项目在财务上是否可行的最低要求,不同类别的项目对财务上可行的最低要求是不一样的,如高技术含量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对财务基准收益率的期望值是十分不同的,一般地说,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的确定应考虑项目融资成本、风险因素和投资者对项目效益的最低期望值三个因素。在确定财务基准收益率时,融资成本是首先必须考虑的。融资成本是指项目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支付的费用,在项目融资成本测算时,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融资方案分别进行计算。例如: (a)债务资金融资成本测算。 债务资金融资成本由资金筹集费和资金占用费组成。资金筹集费是指资金筹集过程中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如承诺费、手续费、担保费、代理费、佣金等;资金占用费是指使用资金过程中发生的经常性费用,如利息等。 (b)债券融资成本测算。 债券融资是指项目法人以自身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条件为基础,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融资方式。债券融资成本主要是债券的利息和融资费用。融资费用主要有债券印刷费、发行手续费、律师费、资信评估费、公证费、担保费、广告费等。债券利息为资金占用费。 (c)自有资金的融资成本测算。 自有资金是指项目法人可用于项目的现金,对这部分资金也应进行融资成本的测算,一般地说这部分资金的融资成本应按这部分资金的机会成本来计算,当机会成本难以确定或不清楚时,建议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执行的贷款利率水平计算自有资金的融资成本。往往项目融资渠道是多种融资方式的组合,为了反映整个融资方案的资金成本状况,在计算各种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基础上,还要计算加权平均资金成本,作为项目的融资成本,以此为基础来确定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 对于风险因素和效益的最低期望值可根据项目情况具体确定,根据以上观点,推荐确定原则如下: (a)对于以国家投入为主,以满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的大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社会公益项目,可以仅考虑项目的融资成本,把项目的融资成本作为项目的财务基准收益率的确定依据。对于以上不以国家投入为主,而其它形式投资的公益项目则应在融资成本加一定的风险系数确定,建议风险系数取1至2个百分点。 (b)对于为市场提供产品的一般项目,在确定财务基准收益率时,三个因素都要包括。风险因素和最低期望值用百分点表示,建议:风险因素取1至2个百分点,最低效益期望值取2至5个百分点。 (c)对于技术含量高,产品竞争能力强的高科技产品项目在一般产品项目基础上要提高效益期望值,取5至10个百分点。 (d)对于特殊项目应视具体项目情况研究确定。 平价贷款收益率: 平价贷款即按面值100新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从拟合的期限结构中导出的平价贷款曲线不仅可以与市场贷款曲线对比,同时也可以作为新债发行的指引,即如果新的国债按照当前市场的贷款来发行的话,相应期限的平价贷款即等于其票面利率。 关于应计利息计算,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上的所有债券品种,到期贷款或货币市场贷款的日计数基准均采用“实际天数/365”方式,即一年按365天计算,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已计息天数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的实际日历天数。 等额本息还款公式推导 设贷款总额为A,银行月利率为β,总期数为m(个月),月还款额设为X,则各个月所欠银行贷款为: 第一个月A 第二个月A(1+β)-X 第三个月(A(1+β)-X)(1+β)-X=A(1+β)2-X[1+(1+β)] 第四个月((A(1+β)-X)(1+β)-X)(1+β)-X =A(1+β)3-X[1+(1+β)+(1+β)2] … 由此可得第n个月后所欠银行贷款为 A(1+β)n –X[1+(1+β)+(1+β)2+…+(1+β)n-1]= A(1+β)n –X[(1+β)n-1]/β 由于还款总期数为m,也即第m月刚好还完银行所有贷款,因此有 A(1+β)m –X[(1+β)m-1]/β=0 由此求得 X = Aβ(1+β)m /[(1+β)m-1] 关于A(1+β)n –X[1+(1+β)+(1+β)2+…+(1+β)n-1]= A(1+β)n –X[(1+β)n-1]/β的推导用了等比数列的求和公式 1、(1+β)、(1+β)2、…、(1+β)n-1为等比数列 关于等比数列的一些性质 (1)等比数列:An+1/An=q, n为自然数。 (2)通项公式:An=A1*q^(n-1); 推广式: An=Am·q^(n-m); (3)求和公式:Sn=nA1(q=1) Sn=[A1(1-q^n)]/(1-q) (4)性质: ①若 m、n、p、q∈N,且m+n=p+q,则am·an=ap*aq; ②在等比数列中,依次每 k项之和仍成等比数列. (5)“G是a、b的等比中项”“G^2=ab(G≠0)”. (6)在等比数列中,首项A1与公比q都不为零. 所以1+(1+β)+(1+β)2+…+(1+β)n-1 =[(1+β)n-1]/β 等额本金还款不同等额还款 问:等额本金还款是什么意思? 与等额还款相比是否等额本金还款更省钱? 答: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计算公式如下:每月还款额=P/(n×12)+剩余借款总额×I,其中P为贷款本金,I为月利率,n为贷款年限。不能将两种还款方式做简单的比较。 等额还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 (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月数) ÷[(1+月利率)^还款月数 - 1] 其中:每月利息 = 剩余本金 × 贷款月利率 每月本金 = 每月月供额 - 每月利息 计算原则:银行从每月月供款中,先收剩余本金利息,后收本金;利息在月供款 中的比例中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降低,本金在月供款中的比例因而升高,但月供 总额保持不变。 按月递减还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 (本金 / 还款月数)+(本金 - 累计已还本金)× 月利率 每月本金 = 总本金 / 还款月数 每月利息 = (本金 - 累计已还本金) ×月利率 计算原则:每月归还的本金额始终不变,利息随剩余本金的减少而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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