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正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和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
释义 |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节为了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我县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体系,本着以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为宗旨,建立覆盖县、乡、村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商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为辅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县、乡、村三级药品配送供应网络建设,现就关于加强我县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本着以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为宗旨,依法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依法规范药品市场管理,促进药品市场全面规范,确保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总体目标 2004年10月底前,实现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目标,扫除农村药品监督空白盲区,药品供应网络达80%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乡镇、村的药品监督进行指导,并实地监管,对全县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考核。 2、各乡镇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荐2---3名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或村级推荐一名熟悉药品监管的信息员,人员名单于2004年10月30日前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后聘任。 3、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基本职责是: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屑单位进行日常监管;接受辖区内群众对药品案件的投诉、举报9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调查取证,转送执法文书,追缴罚没款项;宣传《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协助组织培训工作;搜集、整理、报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信息。 4、建立举报激励机制,对负责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和信息员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对其实行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当奖制度,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二)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网络 1、实行县、乡、村三级药品配送。允许通过GSP认证,有一定实力并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农村药品供应站,对乡镇、村配送药品,农村药品供应站的库房设置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2、允许乡镇卫生院为村级卫生室(站)、个体诊所统一代购药品,具体要求按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贵州省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黔药监市发[2004]304号)文件执行。 3、鼓励在乡、村开办药品零售。对愿意在乡、衬开办药品零售、走锁企业、零售药店、村级药品零售点(柜)、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点(专柜)的企业和个体经营业主,大力支持,予以引导和鼓励。乡、村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具备药品经营条件的,可提交申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药品管理法》规定批准其经营药品。 4、规范配送渠道,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所用药品应就近从药品经营企业或其延伸的经营网点采购;严禁从其它渠道采购药品”,为此,农村药品供应站、统一代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为各乡(镇)个体诊所、零售药店、村卫生室配送药品,使全县农村药品配送渠道清晰、规范。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邹国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蔡晓明(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国教办主任) 田维元(县卫生局局长) 王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张春林(县卫生局副局长) 熊志勇(县发展计划局副局长) 李祖朝(县工商局副局长) 徐超(县物价局副局长) 骆科平(县监察局副局长) 陈林(县国税局副局长) 秦应学(县地税局副局长) 郑传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主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门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协调配合“两网”建设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确保“两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00四年十月八日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