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代田法 |
释义 | 概述西汉赵过推行的一种适应北方旱作地区的耕作方法。由于在同一地块上作物种植的田垅隔年代换,所以称作代田法。 汉武帝刘彻末年,为了增加农业生产,任赵过为搜粟都尉。赵过把关中农民创造的代田法加以总结推广,即把耕地分治成圳(同畎,田间小沟)和垅,圳垅相间,圳宽一尺(汉一尺约当今0.694尺),深一尺,垅宽也是一尺。一亩定制宽六尺,适可容纳三圳三垅。种子播在圳底不受风吹,可以保商,幼苗长在圳中,也能得到和保持较多的水份,生长健壮。在每次中耕锄草时,将垅上的土同草一起锄入圳中,培壅苗根,到了暑天,垅上的土削平,圳垅相齐,这就使作物的根能扎得深,既可耐旱,也可抗风,防止倒伏。第二年耕作时变更过来,以原来的圳为垅,原来的垅为圳,使同一地块的土地沿圳垅轮换利用,以恢复地力。 在代田法的推广过程中,赵过首先令离宫卒在离宫外墙内侧空地上试验,结果较常法耕种的土地每汉亩(大亩,约合0.69市亩)一般增产粟一石(大石,合今二市斗)以上,好的可增产二石。随后,赵过令大司农组织工巧奴大量制作改良农具──耦犁、耧犁,又令关中地区的郡守督所属县令长、三老、力田和里父老中懂农业技术的使用改良农具,学习代田法的耕作和养苗方法,以便推广。在推广过程中,发现有些农民因缺牛而无法趁雨水及时耕种,于是赵过又接受前平都令光的建议,令农民以换工或付工值的办法组织起来用人力挽犁。采用这样的办法,人多的组一天可耕三十亩,人少的一天也可耕十三亩,较旧法用耒耜翻地,效率大有提高,使更多的土地得到垦辟。后来代田法不仅行于三辅地区,也推广到河东、弘农、西北边郡乃至居延等地,都收到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产的效果。代田法的效果:“用力少而得谷多” 详述代田法 始于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曾在离宫内地上进行过试验,以后又以公田和 命家田 进行过示范, 是后,边城、河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 (《汉书·食货志》)。 代田法 是一种什么样的耕作法呢·《汉书·食货志》中说: 过能为代田,一畮三甽(quǎn,音犬),岁代处,故名代田,古法也。 这里的 畮 是 亩 字的古字,而 甽 则指垄沟,看来它是战国时代 上田弃亩 法的继承与发展。由于它在一个生产周期内,垄沟和垄台互换位置,所以叫做代田。代田的耕作栽培方法是, 播种于甽中,苗生叶以上,稍耨垄草,因隤(tuí,音颓,使倒塌)其土,以附苗根,……每耨稍附根,比盛暑,垄尽而根深,能与风旱 (《汉书·食货志》),这就是说,代田是垄作体系中, 种下垄 的一种方法,等到幼苗长起来以后,通过中耕除草,逐渐把垄上的土铲下来,培在禾苗根部,到了盛夏的时候,垄上的土已经铲尽,也就是全部培在禾苗根部去了,于是庄稼的根很深,能抗风、旱。 代田法 是低作与高作的结合,在春季播种时以及幼苗时是低作的,即播种在垄沟里,但是在夏季中耕除草、培土之后,就成了垄作。由于 代田法 在每个生产周期中,垄沟和垄台互相变换了位置,而它又总是在垄沟里播种,于是就产生了轮番利用土地的效果。即原来种庄稼的地方(垄沟)就休闲起来,原来休闲的地方(垄台)就利用起来。这样, 代田法 就继承和发扬了战国时代的 息者欲劳,劳者欲息 的土壤耕作原则。 代田法 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它是在同时同地的条件下,通过垄沟互换的办法,实现了土地的轮番利用与休闲的原则。 代田法 在春季实行低作,有利于防风抗旱,在夏季实行高作,有利于排水防涝,特别是它具有 垄沟互换,轮番利用 的优点,所以它在当时被誉为用力少而得谷多 的耕作方法。据《汉书·食货志》记载: 代田…… 一岁三斛常过缦田一斛,善者信之 ,即 代田法 一般要比普通的耕作方法增产25%,搞好了甚至能成倍地增产。 东北地区至今仍采用着以 垄作轮耕,扣交替,垄沟互换,轮番利用 为特征的传统耕作方法。种和扣种是东北地区固有耕作方法中两种最基本的方法。所谓扣种,就是破旧垄,合新垄的垄翻方法;所谓种,就是原垄开沟播,不行耕翻。这不能不说是 代田法 的遗风至今尚存。它说明 代田法 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代田法在农学上的特点《汉书·食货志》载 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以赵过为搜粟都尉。过能为代田,一亩三圳,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后稷始圳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圳,长终亩,一亩三圳,一夫三百圳,而播种于圳中。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隤其土以附(根苗)[苗根]。故其诗曰:“或芸或芓,黍稷拟拟。”芸,除草也。(秄)[芓],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而根深,能风与旱,故拟拟而盛也。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过使教田太常、三辅,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民或苦少牛,亡以趋泽,故平都令光教过以人挽犁。率人多者田日三十亩,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壖[1]地,课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辅公田,又教边郡及居延城。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根据以上记载,代田法在农学上的特点可以概括如下: 一是圳陇相间,苗生圳中。有圳有垄,是代田区别于“缦田”[2]的第一个特点。汉武帝时实行一步宽、二百四十步长的大亩制。在这样的亩中,挖三条圳,圳是沟,其深1尺,宽1尺,长则与亩等(240步,1440尺)三圳之间是三条垄(陇),其宽与高各一尺。作物播种于圳中,籍垄岸防风保墒,苗出即耨,培以垄土,故根深本固,无倒伏之虞。 二是圳垄“岁代处”。今岁为垄者,明岁作圳;今岁作圳者,明岁为垄。因为每年总是在圳中播种,所以禾苗生长的地方也随着圳垄的互易而每年轮换着。有的学者以欧洲中世纪的二圃制或三圃制比附代田法,有欠允当。我国自战国以来,休闲制已被连作制所取代,代田法的圳垄代处,种休更替,并未越出连作制的范畴,但劳息相均、用养兼顾的精神,确实是寓乎其中的。 三是半面耕法。代田“岁代处”,盖行半面耕法,即每年施犁耕翻者,仅为作圳播种之处,翻耕之沟土聚而成垄,垄上就不再耕翻了。[3]和这作垄沟的半面式犁耕相结合的,是所谓“隤”垄土的半面式的中耕。代田之中耕,自苗生叶始,渐次颓垄土壅苗根,直到垄与圳平。所以垄这部分虽然没有实行犁耕,然而在第二年作圳以前,实际上已经锄翻一遍了。这种半面式犁耕与半面式锄耕的相互补充和相互轮替,实在是“岁代处”的又一含义。代田法以“用力少”见称,这应该是其原因之一。 四是新田器的应用。赵过实行代田法时,有特殊的“便巧”农器与之相配套,故能取得显著的效果。这些“便巧”农器中的可考者,一是“耦犁”,二是“耧车”。耦犁大大提高了犁耕的能力,而且由于有了犁壁,便于翻土作垄。耧车则大大提高了条播的效率。这些农机具,使代田法如虎添翼。 代田法施行的效果,班固用“用力少而得谷多”一句话来概括。分而言之,其作用,一是增加产量。由于代田法农田布局巧妙,耕耨之法精细,能防风抗旱,增加产量。史称“亩增一斛”,这应该是大亩。《淮南子·主术训》:“中年之获,卒岁之收,不过亩四石。”准此计算,代田法每亩增产的幅度为25%。二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代田法配合耦犁等便巧农器,二牛三人可耕田五顷(大亩),其劳动生产率盖为“一夫百亩(周亩)”的12倍。1200小亩正好相当于大亩5顷。这就是《汉书·食货志》所说的“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用耦犁……”的意思。 代田法的渊源和实行的背景 《汉书·食货志》说代田法是“古法”,溯源于“后稷”。这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托古自重。这里的所谓“后稷”,不是指被尊为农神的周先祖弃,而是指以“后稷”命名的农书。这和《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所称引的《后稷》农书应是一码事。《吕氏春秋·任地》等阐述的以畎亩制为中心的农业技术,应即《后稷》农书之要义。畎亩制的种植法,《任地》曾以“上田弃亩,下田弃圳”来概括。现在代田法种圳不种垄,正是“上田弃亩”的后稷农法所衍变,应无疑义。 但不能把代田法和畎亩制等同视之。《吕氏春秋·任地》等篇虽然谈到“上田弃亩”,但只能视为特例,通篇论述的重心是在“下田弃圳”及其相关技术,其用意在于排涝;播种于亩(垄)上,故亩欲宽平,圳欲深窄,一亩作成一垄。代田法只实行“上田弃亩”,用意在于抗旱;播种于圳中,而籍垄挡风,故圳垄等宽,一亩三圳。《任地》等篇使用的农具仍然是耒耜;代田法则与耦犁相配套。所以代田法貌似复古,实则大异。 上编谈到,畎亩制是与沟洫制相表里的,是适应发展低地农业防洪排涝的需要而产生的。自战国以来,自然景观发生了很大变化,耕地扩展到更大范围,防旱抗旱的任务更形迫切。代田法正是在农业生产面临新的形势下,为了解决防旱抗旱的问题,在“上田弃圳”的后稷古法的基础上加以变通而创造出来。 上编还谈到,战国以前的耕作制度主要是休闲制;《吕氏春秋·任地》“耕之大方”中有所谓“息者欲劳,劳者欲息”,正是这种情况的反映。战国以来,连作制已逐步取代休闲制。但在推行连作制过程中,有些地方会因为地力使用过度而出现所谓“阴窃”(帛书《经法·国次》)的问题。[4] 《史记·乐书》说:“土敝则草木不长,……气衰则生物不育。”代田法实行的圳垄“岁代处”,正是为了解决在连作制下如何保持地力问题而创造的一种新技术。 春秋战国以来,铁农具已经逐步普及,但牛耕的推广程度在很长时间内一直是有限的。到了汉武帝时代,农业生产在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以后已经积累了更为雄厚的物质基础。牛犁已经有可能取代人工操作的耒耜成为主要的耕具。这种情况,呼唤着新的农业技术的产生。代田法的创造亦与此有关。 代田法的推广及其成效 以上是就农业生产自身发展的背景来观察代田法的产生。从政治背景看,汉武帝时代由于内外兴作,使用民力过度,到其末年,社会危机业已显露;为了缓解社会矛盾,汉武帝重新实行重农政策。代田法就是这种政策的产物。代田法可以说是第一次由国家有组织地推广新的农业技术和新的农业工具。组织工作亦相当细致,赵过亲自指导在宫壖地进行试验,取得增产效果;又组织三辅地区地方官(令长)、农村基层首领和种田能手(三老、力田、里父老善田者)接受新农法和新农器的训练,培养骨干,同时抓紧新田器的制作和供应;然后从三辅地区逐步推广到河东、弘农和西北边郡等地。 代田法的推行取得显著的成效,产量提高,垦田增多,对汉武帝晚年以后社会经济的恢复起了重要作用;尤其是与代田法相辅而行的耦犁、耧车等新农具由此得到了推广,使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国牛耕在黄河流域向真正普及,正是从赵过推行代田法开始的。 但是代田法这种特殊耕法的本身却没有能够经久延续下去。在西汉晚年的《泛胜之书》中,已经看不见实行代田法的痕迹,实际上自那时到现在,黄河流域盛行的主要是平翻低畦的耕作法。 究其原因,一方面,代田法对牛力和农具的要求较高,适合较大规模的耕种,而以小农分散经营为主的中国封建农业,对此缺乏足够的适应能力。为了克服这一缺点,赵过提倡人力挽犁,但作用毕竟不大。真正能实行代田法的,可能只有边郡的屯田,政府公田及某些富豪之家。另一方面,在黄河流域旱作技术发展史上,代田法只是防风抗旱的多种农法之一。当“耕耙耢”耕作技术体系逐步形成,可以通过这套措施,使黄河流域春旱问题获得相当程度的缓解时,便不一定实行特殊的垄沟种植了。而且耢、耙都是畜力牵引的碎土、平土、覆种工具,适于与全面翻耕的平翻方式相配合,而与半面耕、作垄沟的方式相扞格。如前所述,《泛胜之书》时代已有畜力牵引的碎土覆种工具,虽然“耢”的名称尚未出现,该书所反映的耕作法,就是全面耕翻的平翻法,而不是半面耕、作垄沟的代田法。不过,代田法虽然未能经久普遍施行,但它所包含的先进技术因素,仍然被后世所继承或吸收,对中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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