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遮胡村 |
释义 | 山西省平遥县东泉镇遮胡村 简介遮胡村现有325户937口人,下设四个村民小组,全村有耕地1810亩。多年来,在支部村委的领导下,村民比较富裕,是东泉的小康村。 遮胡村文明村规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经党支部、村委会讨论研究提出初稿,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特制定此文明村规,望全体村民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三、维护集体利益,热爱劳动,勤劳致富。 四、遵纪守法,不损坏公物、不偷盗、不打架、不赌博、不破坏团结。 五、运用科学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高家庭的生产、生活经营和科技含量。 六、关心支持教育,做到尊知尊教,履行义务教育,子女无辍学、失学现象,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培训,养成健康向上的生产、生活习惯。 七、模范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到不非法同居,不早婚早育。 八、带头易风易俗,要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敢于同邪教组织和封建传统观念作斗争。 九、家庭要团结,邻里要和睦,不搞宗派,勤俭节约,家风民主,妇唱夫随,男女平等,团结互助。 十、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搞好家庭和个人卫生,依法履行村民义务,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 历史名人李树森(1943-1973),出生于遮胡村一个农民家庭,生父姓霍。因战乱年代,生活无着,将树森送给赵壁村李谷昌抚养。树森从小刻苦好学、品学兼优。1958 年小学毕业,保送到太谷师范深造。在校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0年毕业后,分配到平遥东泉学校。后在遮胡、梅槐头、彭坡头等村任教。1971年7月,调水磨头村七年制学校任领导组副组长。在校期间,一贯爱生如子。每逢雨季,常常护送小同学过河回家。1973年6月5日中午,李树森正在训练篮球队,突然从东南蓄水池方向传来一阵急促的呼救声,原来是一年级小学生孙振业在池边扑蜻蜓时落入水池。李老师见此情景,顾不得脱衣裤鞋袜,便纵身跳入水中,使尽全身气力,才把孙振业用双手托出水面,推向池边。孩子得救了,而李树森却因精疲力尽沉入水底。后经附近的民兵、解放军将其救出水时,因水呛肺部,已经停止了呼吸。同年7月,全县开展学习李树森的活动。中共平遥县委追认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86年,又追认为革命烈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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