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大宣 |
释义 | 张大宣(1903—1927),小名端峭,福建永春鳌峰乡鳌西村人。早年进过私塾,后入小学、中学继续学习。民国9年(1920)春,大宣以优异的成绩考进厦门集美师范。这时,新文化运动正方兴未艾,他受《响导》、《新青年》等进步刊物的影响,深感要传播新思想,改造黑暗落后的社会,必须提高民众的文化素质。民国13年春,他回到家乡,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创办鳌西村第一所小学,命名为日新小学(现鳌西小学)。第二年,在伯父的支持下,他进入厦门大学深造。民国15年,北京发生了“三·一八”惨案,大宣在校参加声讨大会和示威游行,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前夕,他服从革命的需要,中途离校,回永春开展工作。他在家乡日新小学任教,白天教书,晚上和假日则到附城学校串联,酝酿成立学联会。翌年6月,永春县学校联合会在润中公学成立,大宣被推举为临时主席。同年秋季,他也转到润中公学任教。民国15年11月,东路北伐军入闽,永春的农民运动蓬勃展开,不少乡村建立了农民协会,大宣致力于县农协会的筹建。第二年3月,县农协会正式成立,他任主任,领导农协会开展减租减息、抗捐抗税和斗争不法地主的活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大宣不顾个人安危,利用县农协会主任的公开身份,继续为大众的利益而奔走呼号。这一年暑假,县农协会在润中公学操场召开全县农民大会,大宣事先回鳌峰乡发动300多人前来参加,到会群众1000多人。大会宣传革命形势,号召群众开展减租抗饷、反迫害运动。会后举行示威游行,到县政府请愿,要求废除苛捐杂税,惩治贪官污吏,反对政治迫害。县长急令紧闭衙门,并命令军警鸣枪威吓。会后,掀起减租抗饷新高潮。县农协会进行的这些活动,直接触动了地方军阀和豪绅地主的利益。他们对大宣恨之入骨,但又慑于他在群众中的威信,不敢在永春对他下毒手。他们处心积虑,派人跟踪,于民国16年(1927),乘大宣赴省途经泉州花巷时加以暗杀,时年仅24岁。其灵柩由县农协会派专人从泉州运回,并在县体育场召开2000多人参加的追悼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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