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扎巴坚赞 |
释义 | 扎巴坚赞(明史作吉喇思巴监藏巴藏布)(1374~1432年) 男,藏族,1374年,扎巴坚赞出生于今乃东与桑日交界的帕竹地方,朗氏家庭成员。扎巴坚赞自幼聪颖过人,加之父兄的影响,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知书识礼,8岁担任泽当寺住持。以后,讲说《量释论》,阐发论中精微的哲理,博学善辩,深受敬重。 1385年,扎巴坚赞就任帕竹第五任第悉,掌管西藏地方事务。1388年,明建文帝封为王爵,赐金印。1409年,明永乐皇帝封扎巴坚赞为“阐化王”,赐给诏书和螭纽玉印,同时受封赐的有扎巴坚赞属下仁蚌宗本南嘎杰布、拉萨西郊乃乌宗本南嘎桑布等。 扎巴坚赞执掌帕竹地方政权后,在贵族中提拔有才干的人担任重要职务,改宗本流官制为世袭制,制定了比较完备的封建农奴等级制度。规定了服饰等级,每逢节日宴会,各级官员均按照官职品级穿戴珠宝耀眼的华丽服装,平时则佩戴珠宝镶饰的耳环等物;厘定条例,制定一系列规章,以约束民众,民间通称“十六法”;继承了大司徒绛曲坚赞制定的巡视溪卡制度,重视生产,使西藏社会日趋稳定,经济文化得到较大发展,也使帕竹地方政权达到极盛时期。按照明朝皇帝的旨意,在西藏“复置驿站”,有“道路毕通,使臣往还数万里,无虞寇盗”的太平景象。驿站的修复,使内地与卫藏地方往来更加方便,促进了各族人民之间的贸易住来。 扎巴坚赞组织人力、财力建造吉祥多门塔等多种佛塔佛像,用金汁抄写数部《甘珠尔》,攻读宗教典籍,依据吞弥·桑布扎等人所著藏文文法《三十颂》等许多藏文正字学论著,详细查对语调声律。对显密诸经,认为应该介绍到民间,认为过去的译文太艰涩,为此,提倡精学梵文,组织大译师们依照“信、达、雅”三法诀择译文,坚持每年抄写一部金字《顶髻无垢陀罗尼咒》,前后22年之久,主持刊印萨迦政权始祖全集。扎巴坚赞虽属噶举派,但对各教派均一视同仁,平等相待,招来藏地高僧学者传教说法,使宗喀巴在扎巴坚赞执政期间得以施展宏图。支持宗喀巴进行宗教改革,资助钱财。1409年,宗喀巴在拉萨大昭寺首创“默朗钦木”(即传至今的默朗钦木传召大法会,也即传大召)。1415年,扎巴坚赞又礼聘宗喀巴到扎喜多喀地方传法讲经,主要宣讲《因明》、《中观》等佛教经典,并为扎巴坚赞的胞弟(时任丹萨梯寺寺主)授比丘戒。 1432年,扎巴坚赞因病去世,终年5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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