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曾爱玲 |
释义 | 女干部曾爱玲,女,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石景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干部,曾获石景山区优秀党员、巾帼英雄奉献奖、2010年北京市劳模等荣誉。她依法行政,精益求精,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经常带领同志们加班加点工作,协调解决物业小区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了多起群众矛盾和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她所分管的专项工作多次被评为先进。在防汛和地下空间管理中,她将原有的季查、月查改为周查、日查。在房屋安全检查时,为避免漏查错报,切实做好锁门户、拒查户和危房户的工作,采取蹲守的办法,逐户落实,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未查到的不放过,存在疑点的不放过,查出隐患未解决的不放过,检查率达到100%。几年来,无论是“奥运平安行动”、“ 国庆六十周年”以及年度汛期防汛工作,她都要针对新特点、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保证了历次重大活动的安全。 黑老大简介曾爱玲,男,1973年9月10日出生,武汉江夏庙山开发区普安村黄家湾人。在村民们眼中,年少时的曾爱玲是个“沉默的孩子”。初中毕业后,曾爱玲成了“社会闲散人员”。1999年,他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刑满释放后曾投靠在当地一个黑社会团伙门下,2002年起开始自立门户并很快发展成为当地势力最大的黑社会组织。 2005年2月22日,警方得到可靠情报,在江夏区纸坊江夏大道一家修理厂现场抓捕曾爱玲。2006年5月25日,武汉市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宗罪名,对“黑老大”曾爱玲等共23名被告提起公诉。据悉,这是武汉市近年来“打黑”行动中破获的第一大案。 检察机关指控,一年多来,该组织成员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20余起,致1人死亡、2人重伤、多人轻伤及轻微伤。通过“武力协调”聚敛的钱财,均被用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工资”等开支。 发迹2002年开始,曾爱玲开始涉足开设“赌博公司”,网罗了一批骨干成员,包括后来成为其“头号杀手”的李银群。当年底,“武汉·中国光谷”建设启动,曾爱玲抓住商机,解散“很容易成为警方打击目标”的赌博公司,先后成立了“江夏区第七建筑工程普安新村项目部”“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普安村地材协调办公室”,开始承接普安新村场地平整工程、排水配套和基础工程、“毅恒公司”场地平整工程。该组织经理、副经理、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都配备齐全。 曾爱玲有意识地将手下18名骨干成员和25名重要成员分成了以曾柏林、涂传明等人为主的“文班子”和以李银群、王洪章为首的“武班子”,“文班子”负责“项目部”所揽工程工地的正常运作,为曾爱玲出谋划策,“武班子”则为承揽工程提供“武力支持”。组织成员中,很多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 为扩张组织“实力”,曾爱玲购置了越野车和枪支,指挥其“属下”在普安村各村民组进行“武力协调”,强令各组向“协调办”交纳地材运输供应款“提成”,并在位于本村的沃尔药业、毅恒公司、武汉科技学院等单位建筑工地强揽工程、强行控制地材运输业务。 管理在团伙纪律上,其成员体现出对曾爱玲的绝对服从,一致认可曾爱玲为“老大”,对其下达的指令坚决执行;在管理中,曾爱玲有着严格的纪律约束,归纳起来有“五不准”:不准吸食毒品;不准在做工程期间参与赌博;不准私自在外扯皮闹事;不准私揽工程和挪用公款;不准私自外出,要求集中住宿等。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