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溪市人事系统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
释义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事信息工作,促进全市人事系统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基层工作服务,根据省人事厅《云南省人事系统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事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的要求,集中反映人事人才工作重要情况,为上级机关和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真实、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 人事信息工作应当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事人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资源开发的新思路、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第四条 各级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提出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及时解决信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为信息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了解领导工作意图以及开展工作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第五条 各级人事部门负责信息工作的机构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充分发挥整体、综合功能,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主动地、高质量地为本级、上级、下级三个层次搞好信息服务。 ??第六条 人事信息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准确性。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的情况要真实,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二)新颖性。反馈的信息必须有新情况、新内容,要有决策参考价值。 ??(三)时效性。要快速、及时地收集、编写和传递信息。重大情况必须及时上报。 ??(四)保密性。对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信息处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七条 信息工作基本原则应贯穿于信息收集、处理、传递、运用和存储等全过程。 ??第二章 信息工作机构 ??第八条 市人事局办公室是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人事系统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各县(区)人事部门要明确相应机构,配备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 ??(三)结合人事部门中心工作和领导关心的问题以及从信息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组织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的专题信息。 ??(四)组织开展信息工作经验交流。 ??(五)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九条 各级人事部门、各处(室)对信息员要严格要求,对不称职的信息员要及时更换。 ??第三章 信息队伍建设 ??第十条 人事信息队伍由专职、兼职的信息工作人员组成。各级人事部门办公室应配备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局机关各业务处(室)要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信息工作,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素质: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工作勤奋,吃苦耐劳,有主动服务精神。 ??(四)有较宽的知识面,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思想敏锐,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六)掌握基本信息技术,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调阅、传输、存储和加工信息。 ??(七)遵纪守法,严守秘密。 ??第十二条 建立信息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一)采取办培训班、研讨会的办法,分期分批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采取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等方式,对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实际工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 ??(三)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外出进修、考察,学习外地经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第十三条 信息工作人员要在积极为本级领导提供信息服务的同时,按要求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信息,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信息收集和调研任务。 ??第十四条 信息工作人员上报的信息,必须经有关领导审签。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突发性事件,在单位主管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迅速上报后再按程序补签。 ??第四章 信息的报送与要求 ??第十五条 下级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人事部门报送信息,同时应向本级政府报送信息,对上级人事部门和本级政府要求报送的信息,必须严格按要求报送。 ??第十六条 充分发挥局办公室的信息主渠道作用,各处(室)、中心上报的信息必须经过局办公室上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省人事厅。各级人事部门的内设机构应及时向本部门办公室报送信息。上级人事部门应适时向下级人事部门通报信息报送参考要点和采用情况。 ??第十七条 人事信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反映的事件特别是重大事件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可靠,有根有据。信息中的时间、地点、事例、数字、单位应当准确无误。 ??(二)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当迅速报送;必要时,应当连续报送。 ??(三)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简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四)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应当有新意,并突出当地特点。 ??(五)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透过事物的表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深层次问题,努力做到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六)适应科学决策和领导需要。 ??第十八条 人事信息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贯彻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重要决策情况。 ??1、本部门贯彻落实重要决策的工作部署、安置、措施。 ??2、决策做出后广大干部群众的反映,包括正反两个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重要决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包括阶段性成效、影响决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修正、完善有关决策的意见、建议等。 ??(二)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情况。 ??1、主要工作部署以及实施中的创新做法。 ??2、重点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和值得推广的经验。 ??3、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对有关工作讲话、批示等指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情况。 ??4、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值得引起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 ??5、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引起群访事件的苗头性问题。 ??6、上级机关要求收集、报送的信息。 ??7、领导关注的其他重要情况。 ??第十九条 报送重要信息的时间要求: ??(一)凡重大事故以及突发性事件,应在事情发生后按照有关时限规定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续报事件进展、处理情况、原因和后果。 ??(二)定期收集和报送涉及人事人才工作的社情民意。 ??(三)每半年要报送本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要求专题报送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报送。 ??第二十条 强化负反馈信息上报工作,提高负反馈信息的质量和数量。重点是上报本部门或下级部门在政策执行和决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需要本级政府或上级人事部门重视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章 信息工作手段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事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工作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建设,引进科学的信息分析处理方法,保证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实现信息迅速、准确、安全地处理、传递和存储。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电子数据资料库,收集、整理和储存一些基本的和重要的数据资料,以适应随时调用的需要。 ??第二十三条 信息工作人员要积极运用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熟练掌握信息化知识和应用操作技能,加大人事信息网上传输、存储和加工能力,逐步实现信息处理无纸化。 ??第六章 信息工作的奖惩 ??第二十四条 建立信息评比制度。市人事局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县区和各处(室)、中心报送的信息进行集中评比,并根据评比情况,分一、二等奖对撰稿人进行奖励。评比情况计入年终考核,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实行信息工作年终考核制。年终由市人事局办公室对各县区、各处(室)、中心信息工作进行集中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评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各县区人事局和局内各职能处(室)、中心信息员报送信息的最低目标和任务为: ??1、各县区人事局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6条; ??2、市人事局各业务处(室)信息员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3条。 ??(二)奖励办法: ??1、市局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10-20元;市委、市政府办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20-30元;省级(含省人事厅)刊物采用的信息,奖励30-50元;国家级(含人事部)刊物采用的信息,奖励50-100元。同一条信息被多个刊物采用的,奖金可重复累计计算。 ??2、年终评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先进集体: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600元; ??先进个人:一等奖,奖金6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 ??完不成投稿任务和采用率达不到30%的,不能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第二十五条 重大疫情、灾害、事故、案(事)件和重要社会动态等方面的紧急信息,要随时发生随时报送。因工作失职发生重大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 信息工作绩效直接与各县区以及各处(室)、中心和公务员年终考评挂钩。未完成目标任务或因迟报、漏报而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不列入表彰奖励范围;年终考评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主要领导和信息人员年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人事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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