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学行政级别 |
释义 | 大学行政级别可以看做国家对大学的重视程度。现在中国有32所行政级别最高的大学。 北京区(7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区(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东北区(3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陕西区(3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海区(3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江苏区(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湖北区(2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区(1所):中南大学 安徽区(1所):中国科技大学 福建区(1所):厦门大学 广东区(1所):中山大学 浙江区(1所):浙江大学 四川区(1所):四川大学 重庆区(1所):重庆大学 山东区(1所):山东大学 甘肃区(1所):兰州大学 以上31校行政级别都为正厅级,但校党委书记、校长享受副部级待遇,单位仍然为正厅级单位,除个别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享受正厅级待遇以外,其余的副书记、副校长均为副厅级,下属各院系、处室皆为正处级,由此可以知道,单位的级别仍然是正厅级,只是校党委书记、校长享受副部级待遇,以拔高高校的政治地位。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共计32所大学的书记、校长享受副部级待遇。 一般全国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属本科院校为正厅级,专科高校是副厅级,职业技术学院、独立学院为正处级。从行政级别可以看出学校的行政地位和国家的重视程度,同时,以上32所高校也都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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