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玉林市气象局 |
释义 | 机构概述玉林市气象局实行上级主管气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机构职能1、制定玉林市行政区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对玉林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网络工作的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玉林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3、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4、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设;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5、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统一领导和管理玉林市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区、县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承担广西自治区气象局和玉林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玉林市气象局属中直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行政机构三个:办公室、业务科、人事教育科;直属事业机构七个:气象台、气象探测中心、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防雷减灾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财务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领导管理:容县气象局、北流市气象局、陆川县气象局、博白县气象局。 多年来,市气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践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在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同时,坚持加强气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先后获得了“自治区文明庭院”、“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09年,市气象局文明创建再传捷报,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二批全国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