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雍县 |
释义 | 本春秋雍邑,秦德公都于此,至献公徒栎阳。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前221)置雍县,属内史。治所在今陕西凤翔县南。汉高祖元年(前206),属雍;汉高祖二年(前205),改为中地郡;汉高祖九年(前198),又改属内史;景帝分属右内史;建元六年(前135),仍因之;太初元年(前104),更名右扶风,为三辅之一。献帝时(189~220),省扶风都尉,置汉安郡,属之。曹魏(220~265)属扶风郡。晋惠帝时(290~306),改为秦国。 北魏太武帝时(424~452),雍县为岐州、秦平郡驻地。西魏(535~556)改秦平郡为岐阳郡。隋初,置岐州;大业年间(605~618),废州置扶风郡。唐初置岐州;天宝年间(742~756),改为扶风郡。 唐至德二年 (公元757年),雍县改名凤翔,仍为扶风郡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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