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宜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释义 | 宜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宜阳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宜阳县社会保险中心业务上划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垂直管理,中心支部属县人劳局党委,受市、县双重管理。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办公楼3座,大、中、小会议室齐全,有职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荣誉室、档案室、微机室,庭院实现了绿化、美化,拥有优良的机关办公环境。现有办公计算机服务器2台,微机100余台,达到了“一股一室、一室一台电脑”,建有宜阳县人事劳动保障网站,全部实现了办公自动化。近年来,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党委书记、局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曹少军的带领下,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03年至2006年,连续四年被市人事局评为人事编制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市劳动局评为劳动保障工作综合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劳务输出先进县;2005年,被省劳动厅确定为对外劳务输出先进县;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取得主要成绩: 2008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事局、市劳动局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创造性开展工作,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不凡成绩,其中重点实现五个突破: (一)争取上级再就业资金首次突破500万元,全年共计530.4万元;全县新增就业人员11132人。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突破19万人,已顺利通过市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考核,有望实现市劳务输出先进县“五连冠”荣誉。 (三)社保基金征缴首次突破7000万元大关,较去年同期净增1988万元,同比增长29%。 (四)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首次突破700万元大关,共发放小额贷款担保资金达787万元。 (五)劳动技工学校规模规范化发展有新突破,办学条件和规模位居九县之首。 六、2008年宜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获荣誉: (一)市厅级 1、局被省人事厅授予2008年度河南省人事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就业局被洛阳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农村百万劳动力转移工程先进单位。 3、劳动监察大队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4、人才交流中心被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授予2008年人才交流先进单位。 (二)正县级 1、局被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07年劳动保障先进单位。 2、局被洛阳市人事局授予全市2008年人事编制工作先进单位。 3、局被市档案局授予全市档案系统先进单位。 4、局被县委授予县域经济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5、局2008年7月被县委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6、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07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7、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8、公务员股被洛阳市人事局授予全市年度考核工作先进单位。 9、公务员股被洛阳市人事局授予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10、科干股被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职称工作先进单位。 11、仲裁股被洛阳市人事局授予2007年度洛阳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先进单位。 12、人才交流中心被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干部学校授予2008年度干部教育先进单位。 13、人才交流中心被省人才交流协会授予2008年人才交流工作先进单位。 14、社保中心被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07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先进单位。 15、培训中心被洛阳市人事局授予2007年度全市人事培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16、培训中心被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07年度职业技术培训优秀单位。 17、劳动就业局被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2007年度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先进单位。 (三)副县级 1、局被县委办、县政府办授予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局被县纪委授予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单位。 3、局被县委组织部授予县直机关支持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先进单位。 4、人才交流中心被洛阳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授予2007年度人才人事工作先进单位。 5、人才交流中心被洛阳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授予2008年度人才人事工作先进单位。 6、人才交流中心被市人才交流中心授予2007年度人才交流工作先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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