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宜都市行政服务中心 |
释义 | 宜都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宜都市陆城长江大道22号,2004年元月开始筹建,2004年11月25日正式投入运行,为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赋予的“监管行政审批项目办理,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规范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职责,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源头治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广大市民和客商提供“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优质服务。 一、中心组织机构 中心由管理层、行政审批大厅和重点项目协调专班三部分组成。管理层定编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2人,负责对集中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指导服务;项目协调专班的日常管理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投诉受理等工作。行政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督察科、协调科。行政审批大厅由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单位按照“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的要求,选派工作人员组成服务窗口,负责对外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和受理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选派单位和中心双重管理。首批进入审批大厅的共有28个行政单位和5个企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审批事项330个,行政收费事项97个。重点项目协调专班根据全市招商引资的情况,从市直部门抽调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组成,负责为重点项目建设从征地到投产提供保姆式服务。 二、中心的主要职责 负责对进入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收费项目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督办,检查暂未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接受投资者对项目建设的各项咨询和行政法律服务,对项目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的投诉、举报、咨询。监督检查擅自设定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进行厅外行政审批的行为。 三、中心的服务模式 为了阳光操作,我们不仅在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而且还建立了《服务指南》和宜都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将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了“五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对办件内容建立了“五项制度”。即即时办理制度、承诺办理制度、联合办理制度、报批代理制度、禁办答复制度。对服务质量提出了“六个零”的要求:即服务态度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正常规费外零收费、正常经营外零干扰、服务态度零投诉、服务程度零障碍。对重点项目协调要求做到“上级、业主、基层”三满意;经济发展环境监管推行了“检查收费许可、交事通知单和企业缴费明白卡”三项制度。 四、中心的服务宗旨及服务理念 “便民、规范、廉洁、高效”是中心的服务宗旨,以人民群众、外来投资者和社会满意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为难一次”为服务理念,围绕发展、服务经济,使我中心成为便民中心、诚信中心。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实行有效的激励和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设立了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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