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漾会 |
释义 | 基本信息yàng huì ㄧㄤˋ ㄏㄨㄟˋ 漾 会 方言,同 庙会,为江西省鹰潭市周边地区特有称呼,现代称为 物资交流会。 简介漾会是旧时民间交易的形式之一,也就是“庙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有固定的时间和场所。 鹰潭近郊原有仙人寺,渔港、莲塘港、子弟庙等庙会市场,贵溪县有青泥岗、泗沥王前庙等庙会市场。其中以童家乡仙人寺庙会起源最早、规模最大。 每年农历的八月二十日至八月二十二日是传统的庙会日,邻近数县以及四乡农民蜂拥而至,到先认识朝神拜佛,同时将农副产品、收工业制品带入庙会市场交换。 漾会期间,演大戏,唱“三角班”、耍猴、卖狗皮膏药等应有尽有,热闹非凡。 庙会之习一直延续到1963年,是年决定把仙人寺庙会改在镇区举行,并改“庙会”为“物资交流会”,庙会之称遂止。 沿革1963年,鹰潭镇举办第一次物资交流会。“文革”期间中断;尔后每年农历的八月二十日群众纷沓而至,“堵不胜堵”。 1984年,市政府决定不在市区举办物资交流会,由公安和工商部门派人到夏埠、白露、童家和南站路口进行堵截,结果未能奏效。 1985年,市政府派一名副秘书长坐镇指挥,采取限制区域举办交流会的办法,仍然未能奏效。 1986年—1992年的物资交流会,则采取政府统一领导,由工商局负责安排,划段定点设摊,在市区主要街道举办。 1990年,参加交流会的有浙江的一些城市和本省内的240多个国营、集体和个体商户,近8万人次,总成交额约40万元。 1991年,参加交流会的有本省与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等省的20多个市县150多个国营、集体和2100多个个休工商户,总成交额409.5万元。 1992年,参加交流会的有本省与福建、浙江、湖南、广东、贵州、上海等20多个省市,261个国营、集体单位和607户个体和私人企业,人数10万人次以上,总成交额600余万元。 1993年之后,各地市场商品逐年丰富,流通渠道逐年畅通,参加物资交流会的人数逐年减少。 1996年9月,鹰潭市政府规定只能在夏埠乡和原320国道双凤街至刘家站垦殖场路段临时性耕牛交易市场和小商品市场进行交易经营。 1998年9月,市政府发出《关于禁止在市区举办漾会的通告》,期间的一些交易只在白露工业小区进行交易经营。 2000年9月,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发出《关于禁止在月湖区辖区内举办漾会的通告》,取消白露工业小区临时性耕牛市场和小商品市场。至此,漾会在鹰潭官方消失。 2000年以后各乡镇仍然有零散的小型漾会,或由非政府机构,或由商家,或由村集体,或由个人牵头组织。但规模与人气等等相比从前已无可比性。目前比较有规模的漾会地点有龙虎山十六公庄(景区新大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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