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研讨式教学 |
释义 | 研讨式教学 研讨式教学法源于早期的德国大学,现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高校中的一种主要教学方法。1997年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导师郭汉民教授为探索在高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也大胆进行教改实践,创造了全新的研讨式教学模式。此后,国内多位学者从不同侧面对研讨式教学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很多一线教育工作者也非常关注并积极推行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 研讨式教学 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式,通过由教师创设问题情境,然后师生共同查找资料,研究、讨论、实践、探索,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的方式,使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它包括阅读自讲式、讨论式、启发式、专题式、课题制式、案例和讲授式等多种具体教学方式。研讨式教学要求以“导”为主,设置贴近学生生活、富有吸引力的情境,提出有思考价值的问题,要求教师有全面、深刻、独到的见解,了解学生原有知识基础和能力水平,并且有熟练利用现代化手段教学的能力。要求学生通过查阅资料、研究讨论后解决问题。教师要收集足够的资料,便于双方节约时间,变原来组织教学为讨论讲解,引导学生利用资料,表达自己看法,教师应珍视之,并予以鼓励。教师还要参与多方面研讨,使研讨式教学有广度又有深度[1]。 研讨法的心理学基础是:“通过认识过程去掌握认知结构”,即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具有独立研讨问题的心理准备和心理负载能力,能够逐步离开教师这根“拐杖”独立“行走”,从“学会”走向“会学”[2]。 研讨法体现的主要教学原则是学生主体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及和谐性原则。它要求学生成为学习行为的主人,始终处于稳定的自主地位,发掘创造的潜力,施展才华,让学生占据课堂教学主体地位;它要求教师设计的问题要有启发性,要有探讨的价值;它要求教师进行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和量力而行的循序渐进性教学,达到学生个体与班级整体的同步共进;这种教师当“导演”,学生当“演员”的模式,创设了师生、生生之间平等、和谐的教学环境,体现教学的民主化,形成和谐共进、教学相长的境界[3]。研讨式教学模式是从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 课程形态,它的目的在于为学生提供思考问题和讨论问题的机会,在学习过程中创设一种有助于探索研究的开放的情景和途径,使学生围绕某一主题主动地搜本索、选择、加工处理信息,并应用知识解决问题。它不仅能使学生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有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还有助于师生共同探索、发现和研究,进而密切师生关系,促进教学相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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