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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学习型旅游
释义

简言之,“学习型旅游”就是实现发展与享乐、求知与休闲、学习与旅游之融合,通过游乐学习化、学习游乐化来达至旅游服务价值最大化的新型旅游模式。其真谛和要义在于“寓教于乐”、“寓修于休”、“寓训于巡”、“寓学于游”。

释义

基本解释

词目:学习型旅游

释义:国际上普遍认可的概念是:在旅游中能获得知识与快乐,参与性极高的新兴旅游方式称作为学习型旅游。

详细解释

1、与考察旅游的区别。学习型旅游并不是传统的会议考察+旅游的模式。而是在旅游中快乐的获取知识,培养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2、与传统旅游的区别。学习型旅游不是指单独的休闲式的旅游,也不是走马观花的游玩,而是在旅游中加入”学习“的元素,让游客在游山玩水的同时可以学会如何提供工作效率、团队配合精神,是非常适合团队的一种新型旅游模式。

内涵

简言之,“学习型旅游”就是实现发展与享乐、求知与休闲、学习与旅游之融合,通过游乐学习化、学习游乐化来达至旅游服务价值最大化的新型旅游模式。其真谛和要义在于“寓教于乐”、“寓修于休”、“寓训于巡”、“寓学于游”。下面是对“学习型旅游”的多角度阐释:

1、学习型旅游赋予当代旅游新内涵。人类的消费需求从低到高分“生存”→“享乐”→“发展”等不同层次。古老的旅游也是从满足人的“生存”需要开始的,如游猎、游牧、游医、行商、行艺、行乞、逃荒、逃难、流浪、迁徙等。近现代旅游则发展到以满足人的“享乐”需求为主,游玩(游山玩水)、游乐、游览、游逛、观光、度假、休闲等术语就是对这一时期旅游基本特征的生动反映。然而当代及未来旅游却日益倾向于满足人的“发展”需求。尽管传统旅游也包含有发展功能与求知因素,但旅游的学习性与发展性从来没有变得像今天这样重要,以至旅游概念需要调整、充实甚至重新定义。

2、学习型旅游是一个旅游新理念。知识经济时代是“社会变革的时代”(彼得·德鲁克语),也是人类观念更新加快或理念不断创新的时代。与近几十年来全球经济生活领域频繁出现的核心竞争力、供应链管理、业务流程再造、学习型组织、客户关系管理、一对一服务、绿色营销、外包、第三方物流等一样,“学习型旅游”将是又一个从根本上影响业者经营模式与人们生活方式的新服务理念。

3、学习型旅游是一种旅游新时尚。时尚体现大众对生活“层次”的追求和时代的主流价值取向。如今愈来愈多的人接受和崇尚“既要创造生活,也要享受生活”的“高品位”人生观。而学习型旅游既能达到“创造与享受得兼”的新境界,代表人类旅游生活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亦即从“生存”到“享乐”再到“发展”之“升级”的趋势(如图1所示,这一过程意味的并不是“高层级”对“低层级”的否定而是“丰富”和“包含”);也反映出知识经济时代之信息化、全球化、人本化、双赢(win-win)性等新特点。

4、学习型旅游是一门旅游新产品。即一种成长性强、潜力巨大、前景无限的新兴旅游服务门类。尽管所有旅游活动的学习性都增强了,但仍有商务型旅游(相对侧重事务功能)、健身型旅游(相对侧重体育健身)、休闲型旅游(相对侧重休闲娱乐)、学习型旅游(相对侧重学习求知)之分。在这里,我们可以将整个旅游活动学习性的增强理解为“广义的学习型旅游”,而将后者——一门旅游服务品种理解为“狭义的学习型旅游”。与其他旅游类型尤其是传统旅游品种比较起来,相对侧重学习求知的学习型旅游的市场潜力最大因而最有发展前景。

5、 学习型旅游是当代及未来旅游发展的新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学习型旅游与人类正在步入的知识经济时代具有高度的契合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The Knowledge—Based Economy,1996)的报告里将知识分为“知事”(know-what)、“知因”(know-why)、“知窍”(know-how)、“知人”(know-whom)四类。其实学习型旅游也可分为知事旅游、知因旅游、知窍旅游、知人旅游或包括这四层学习功能,显示学习型旅游具有全方位的求知性,从根本上顺应了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与趋势。此外,将学习从一种“沉重的负担”演化为“轻松的享乐”,也是人类社会的长期性和人本化发展目的。也就是说,我们在学会“如何学习”的同时,还要学会“如何享受学习”。而实现后一个目标往往更艰难也更重要。否则在摆脱繁重体力劳动的同时又背上沉重脑力劳动的重负,人类的福祉将何以增进?

兴起的原因

1、传统旅游早已包含学习的含义与元素。

学习型旅游虽系当代及未来的“旅游新概念”或“新概念旅游”,但旅游的学习性却由来已久。今天的普通旅行社提供的大多数“保留节目”,如山川游、古迹游、民俗游、街景游等也都包含学习的义涵。也正因为如此,中外既有旅游教科书大都将求知、求新看作为人类的基本旅游动机之一。但旅游学习或旅游中的学习还不完全等于“学习型旅游”

2、知识经济的兴起呼唤学习型旅游。

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学习的地位与作用得到空前提高。一是学习既成为目的也成了手段,正如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1世纪教育委员会发表的《学习——财富蕴藏其中》(Learning: the Treasure Within)的研究报告所指出:“学会学习”更多的是为了掌握认识的手段,而不是获得经过分类的系统化知识。既可将其视为一种人生手段,也可将其视为一种人生目的。作为手段,它应使每个人学会了解他周围的世界,至少是使他能够有尊严的生活,能够发现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进行交往。作为目的,其基础是乐于理解、认识和发现。二是终身教育、终身学习逐渐成为全球共识,于是学习呈现出不分老幼(从胎教到终老)、不分身份(达官还是百姓)、不分时段(工作还是业余)、不分状态(静态还是动态,甚至从乘飞机、车船、地铁到进食、如厕等)的持续化趋势。三是学习方式更加多样化,这是因为传统的学习方法既不能适应知识爆炸的需要(效率太低),也与现代人在紧张工作之余寻求放松(relaxing)和追求生命质量的目标相矛盾,而适宜的替代方式之一就是融合休闲与学习的“学习型旅游”。

3、学习型组织的应用与扩展催生学习型旅游。如前所述学习型组织的研究与实践从1990年代以来被推向高潮,不仅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运用,而且跨越企业进入其他组织甚至全社会,如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政府、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连队、学习型(内部)单位、学习型家庭等等。学习型组织讲求的是全方位持续性的学习和创造,那么将学习导入旅游产业及人们的游乐生活,推行学习型旅游就不可避免了。

意义

a) 对客户的意义

旅游消费者在购买游乐的同时,也一并购买到了新知。原本要花费两次的消费支出——游乐支出与学习支出,现在则合并成一次支出。不仅支付的费用不变或减少,而且得到的服务量增加、服务质量提高,亦即同一消费时段里的服务“密度”增加、服务品位提高、服务效用改善。结果即为“性价比提升”并形成“消费者剩余”。

b) 对业者的意义

学习型旅游为旅游行业及其业者展现出了巨大的商机。因为按长期市场预测,全球服务需求增长要快于货物需求增长、知识性服务需求增长要快于一般服务需求增长、学习性服务需求增长又要快于一般知识性服务需求增长。换句话说,学习性服务将成为未来全球成长最快的市场。旅游业者能通过“学习型旅游”这一“复合”产品切入前景无限的学习服务市场,其“利多”效应显而易见。

此外,学习与游乐的融合也引起单位产品成本的持续下降。如图5所示,如果撇开游乐与学习融合过程中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可变成本增加问题,那么随着学习与游乐的逐步融合,单位学习型旅游产品成本就将持续下降并趋向于单独的旅游成本——那时额外的学习成本将不复存在。可见学习与游乐的融合空间也就是单位学习型旅游产品成本的下降区间。

c) 对关联面的意义

学习型旅游的受益面并不限于旅游消费者和专门的旅游业者,也惠及作为学习型旅游之“对象”、“客体”或“受体”的相关非旅游行业或非专门业者。如红色旅游惠及革命老区、工业旅游惠及工矿企业或工矿区、农业旅游惠及“三农”、校园游惠及学校等。以某些贫困山区农户接待大城市中学生“乡村体验营”或“学农夏令营”为例,一年一度的接待不仅为这些农户增加了现金收入,而且成了他们接触外部世界的重要窗口,受到相当程度的欢迎。

鉴于接待此类参访旅游带来的巨大工作量与商机,一些受访单位尤其是大型工业企业建立了专门的接待机构甚至旅游公司,把接待参访作为一门重要的“第三产业”来经营。其中海尔、宝钢所建立的旅游公司还做出了相当的规模,开发出了系列产品(如海尔的“观览游”、“修训游”、“体验游”),既弘扬了母公司的品牌,也获得了可观的效益。参访接待服务的赢利原理在于:构成该服务产品的可变成本较低,固定成本在簿记中可为零(因供参访之固定资产、生产知识等属额外利用);即使计算也由于学习型旅游的需求巨大,其边际成本会随参访量的增加而急剧下降。这就使受访者的接待服务呈现单位综合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效益递增的趋势。

a) 对社会的意义

学习型旅游不仅可以扩大消费、拓展商机、繁荣服务业、提高效益、增加就业和税收从而促进经济发展;而且可以改善人类生活质素,降低知识传播成本,营造整体学习氛围,促进学习型社会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尤其就后者而言,和谐组织与学习型组织有着这本质联系,真正的和谐社会也必然是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或学习型社会之和谐的机理主要在于全体成员间的平等伙伴关系、持续不断的全员与团队学习、融入个人愿景的共同愿景等。而学习型旅游作为学习型社会的一个“断面”或“缩影”,她所实现的正是旅程中的平等伙伴关系、动态性的全员与团队学习、融入个人愿景的团体共同愿景等。从这个意义上看,学习型旅游至少可以充当和谐社会的“助剂”、“试管”和“实训营”。

如何发展学习型旅游

既然学习型旅游具有积极的经济与社会效应,那么如何推行和发展学习型旅游就成了接下来要关注和讨论的问题。相应的对策建议仍出于微观和宏观两个视野,但以微观亦即站在业者的角度思考为主。

a) 打造学习型旅游企业

一方面指各地要着力培育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主营学习型旅游的企业;另一方面指旅游业者自身要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的建设,首先将自己打造成为基于学习型组织的旅游企业。美国《财富》杂志指出:“未来最成功的公司,将是那些基于学习型组织的公司”。壳牌石油公司企划总监德格(Arie de Geus)认为:“唯一持久的竞争优势,或许是具备比你的竞争对手学习得更快的能力。”学习型组织是企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一个企业只有当它成为学习型组织的时候,才能保证有源源不断的创新出现,才能具备快速应变市场的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员工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作用,也才能实现企业满意、顾客满意、员工满意、投资者和社会满意的最终目标。知识经济时代的成功企业必然是学习型的企业。一般企业尚且如此,以提供学习型服务为己任的业者更当率先力行。如果连自己都不是学习型组织,又如何能够提供一流的学习型旅游服务?

b) 创新学习型旅游产品

学习型旅游服务本质上是创新创意特征最强的产品类别之一,其生命力和竞争力就在于不断推陈出新。如今研习营、修训营、体验游、标杆游、海底游、太空游(乘飞船)、时空隧道等旅游新概念让人眼花缭乱;再现远古生态的“恐龙时代”、浓缩人类建筑文明的“微缩景观”、反映未来时代的“科幻世界”、突出人文教育的“寓言公园”(用雕塑加看板来描述一个个寓言故事)、弘扬科学技术的“定理公园”(用美丽的模型来表现抽象的科学定理与枯燥的公式)等主题公园更是创意迭出;而人类迄今最具价值的旅游产品——迪斯尼也是源于一个创意,而且源源不断的新创意使其魅力经久不衰:从洛杉矶、奥兰多、巴黎、东京到香港,每一处迪斯尼公园都不雷同。可以说,不断创新学习型旅游产品将是知识经济时代旅游业者面临的最大挑战,培植创意和创新能力应成为我国推行和发展学习型旅游的重中之重。

c) 明确学习型旅游发展主体

发展学习型旅游尽管涉及多方,比如作为标杆游“受体”的先进地区或单位、作为校园游“受体”的名校、作为工业旅游“受体”的工矿企业等,但其“主导方”仍是专业化旅游业者,也就是说学习型旅游业的发展“主体”只能也只宜是专业化的旅游服务提供商。这一方面是因为“学习型旅游”的内在关系基本上是“旅游为‘体’、学习为‘用’”(“附会”张之洞名句),亦即系由旅游业者来开发拓展学习功能而不是反过来由学习(教育)业者去开发拓展旅游功能;另一方面各类“受体”也宜放弃“大而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传统思维而专注于自己的核心能力或核心专长。当然这并不排除一些参访接待量特别大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门接待机构甚至旅游公司的必要与可能,但这类附属性旅游机构的工作重心不应放在赢利而应放在母公司之品牌推广与公关拓展上。

d) 建立学习型旅游战略联盟

但毕竟发展学习型旅游需要相关各方的合作与互动。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基于双赢或多赢观,建立囊括主—受体双方及相关各方的学习型旅游战略联盟(Strategic Coalition)。按现代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原理,就是以专业化品牌旅游企业为节点,联合学习型旅游服务供应链的上下游单位,包括教育培训机构、相关资源拥有者等,建立兼顾分工与协作、稳定与自主的联盟型利益共享机制,协同打造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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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2:42:25